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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我市土地资源紧缺,通过城市更新、招拍挂用地配建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已成为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根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12019)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23号)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
2、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深建规(2017)7号)。此次修订是落实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缓解保障性住房困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起草背景我市2007年开始实行城市更新及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配建已成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2017年,我市首次制定、实施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政策以来,在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筹措渠道,提高保障性住房房源适配性、促进职住平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原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8月16日到
3、期,故进行配建管理办法的修订。二、起草过程2022年6月-9月,开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配建情况的梳理。2022年9月-12月,完成对国内典型城市保障性住房配建情况的分析。2023年1月-4月,形成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配建办法)及编制说明。2023年5月-6月,完成对各区政府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征集,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三、主要内容修订版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共21条,包括五章,分别是:总则、监管流程、建设要求、运营要求和附则。第一章总则对配建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实施原则进行了规定。第二章监管流程对招拍挂配建和城市更新配建项目的监管单位、信息披露流程、监管内容及验收流程进行了明确。第三章建设标准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时序、建设标准、集中配建和分散配建的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第四章运营要求对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和运营服务进行了规定。第五章附则明确了保障性住房配建的实施时间,并依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