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三行动计划(2022-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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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市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提升,切实保障预防接种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切实强化预防接种管理措施落实;以群众需求为落脚点,积极推动预防接种服务创新创优;以保障接种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服

2、务监管,全力推进全市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双提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优质、更加满意的预防接种服务。二、行动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行动,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积极推进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争取利用3年的时间,建立起与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匹配的预防接种服务体系,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与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预防接种安全进一步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进一步巩固,疫苗针对传染病进一步控制,努力推动健康荷泽建设,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三、行动任务(一)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服务体系1.规范接种单位设置。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3、按照“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属地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科学、合理规划设置接种单位,积极解决接种单位服务人口过载问题,合理划分辖区接种单位责任区域,避免出现服务空白。市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加强工作协调和技术指导,重点做好对各县区接种单位设置的组织协调。2 .加强预防接种资质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做好接种单位、人员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及时对新从事预防接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核,每3年组织1次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人员的定期资质审核,通过审核并在有效期内的接种单位和人员方可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乡村医生不得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县

4、级疾控机构要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人员的资质审核工作,开展培训指导,提供技术支持。3 .规范接种单位建设。各类接种单位的建设、管理均应符合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加大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力度,努力实现预防接种预检、登记、候诊、接种、留观等过程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对照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积极开展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为群众提供预约接种、信息查询、健康教育等精细化、便捷化服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二)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4 .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做好国家免

5、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补种免疫和查漏补种,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及时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以县为单位,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摸清适龄儿童底数,掌握适龄儿童出生、流入和流出等情况,及时发现未纳入预防接种管理的适龄儿童。定期开展查漏补种,明确责任区域和人员,主动搜索和跟踪随访漏种儿童,重点搜索流动人口集聚地、留守和返乡儿童集聚地、儿童福利院、疫苗针对传染病高发地区等,及时将辖区新生儿和未建卡适龄儿童纳入预防接种管理,及时补种疫苗,并做好接种记

6、录。5,合理安排预防接种服务周期。接种单位应根据接种服务工作量合理确定服务时间和服务频次,结合服务需求,适当增加开诊天数,延长服务时间。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应采取日接种服务方式,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应采取日、周接种服务方式。双休日应至少开诊1天,农村地区可根据“赶集日”等民俗节日适时调整开诊时间。6,规范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强预防接种卡证(含电子档案)管理,各类接种单位要全面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按职责和要求及时建立成人和儿童预防接种卡、证、簿,及时、完整、准确录入接种者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在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时,要及时在预防接种卡、证、簿上记录疫苗品种、规格、生产企业、疫苗批号、接种时间

7、、接种单位、接种人员等信息,不得有缺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电子档案、预防接种卡(簿)、预防接种证、疫苗出入库登记信息要一致。加强第二类疫苗接种和成人接种记录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信息记录、保存等。加强接种信息动态管理,接种单位至少每个季度对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进行一次核查和清理,对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进行更新、剔重。7加强疫苗接种过程管理。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人员要严格落实“三查七对”制度,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等开展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通知、告知行为,每次开展预防接种前,要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儿童需接种疫苗品种、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

8、,督促其按时带儿童前来接种。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如实记录并由儿童家长签字确认。对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应提出医学建议。同时,应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还应告知费用承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等信息。接种单位和人员不得诱导以第二类疫苗代替第一类疫苗,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三)进一步加强疫苗采购、储运管理8 .加强疫苗采购管理。省疾控中心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预防、控制传染病

9、的发生、流行的需要,制定全省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各级疾控机构应按照使用计划做好疫苗的分发工作。县级疾控机构汇总预防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采购计划,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带量谈判、集中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内的接种单位,严禁网下采购。9 .加强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和冷链管理,切实做好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运输工作。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应向疫苗生产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接收或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疫苗出入库时应完整记录(购销、分发)日期、

10、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购销、分发)单位、生产企业、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等内容。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要疫苗销售方和配送方储存、运输温度监测记录。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验收、储运温度等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10 .加强冷链温度监测工作。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应按照规定做好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监测工作。冷库、冰箱等冷链设备在使用时,应配备温度测量器材开展温度监测,每天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进行一次人工温度记录(间隔不少于6小时)。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应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并按照规定做好疫

11、苗运输、接收(购进)温度监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启运至到达行驶里程、送/收疫苗单位、送/收疫苗人签名等内容。疫苗运输超过6小时,还需要记录途中温度,记录时间间隔不超过6小时。11 .加强疫苗有效期管理。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切实加强疫苗的有效期管理,防止过期疫苗进入使用环节。按照疫苗的种类、有效期分类码放疫苗,建立疫苗有效期检查制度,定期查看疫苗有效期,对过期疫苗要隔离存放,并标注“过期”警示标志。过期疫苗由县级疾控机构统一登记回收,并定期向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12、过期疫苗的品种、批号、数量、生产企业,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四)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支撑体系建设12 .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各地要认真落实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推进方案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试行),积极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完善并规范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冷链温(湿)度监测、生物制品信息管理等系统,认真开展信息数据记录、填报、上传、监测、应用等,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信息报告质量,提升预防接种管理和服务水平。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技术保障,确保信息系统能够稳定高效运行。13 .加强人

13、员培训考核。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免疫预防管理工作培训,将卫生计生行政人员、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接种单位专业人员等纳入培训范围,全面培训预防接种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重要文件,切实提高预防接种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对本辖区内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考核。疾控机构要按照要求加强对免疫预防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实现市、县、乡分层次、分类别逐级培训到位。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结合不同岗位培训需求,创新培训模式,将理论培训和现场操作相结合,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省计划启用免疫预防人员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全市免疫预防人员每年要进行在线学

14、习,参加在线考试。14 .加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各地要认真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接种单位应配合门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前查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并出具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对需要补办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接种单位应根据其预防接种记录补办预防接种证;对需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应根据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及时补种相应疫苗并记录信息。15 .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和医学会要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严格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调查诊断、鉴定、补偿等工作。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进行

1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各项监测指标达到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等,坚持分级负责,严格、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和鉴定。加强质量控制,开展调查诊断和鉴定评估,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对在调查诊断和鉴定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五)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宣传公示16 .规范接种单位公示。接种单位应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除公示以上内容外,还应公示接种疫苗的价格、接种服务费标准等

16、。接种单位应设置预防接种宣传栏,公示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咨询电话和相关宣传资料,公示的内容有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各县区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向社会公布辖区接种单位详细地址、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依规处理群众投诉。17 .规范预防接种宣传行为。各地要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广泛宣传预防接种知识和政策。做好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预防接种宣传应以预防控制疾病为目的,宣传内容应当客观、科学,具有针对性,不得涉及具体的疫苗生产企业,不得夸大宣传、类比或者诋毁其它疫苗的作用和安全性。接种单位不允许张贴、播放

17、或变相协助疫苗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广告宣传。(六)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考核监管18 .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检查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对辖区内所有接种单位检查考核不少于1次,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原则上每年对辖区内的接种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30%o各地要规范考核结果的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做到有反馈、有整改、有报告。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提高预防接种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将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19 .强化预防接种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传染

18、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计生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分发、储存、运输和接种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行动步骤(一)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10-12月)市卫生计生委制发荷泽市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各县区卫生计生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学习培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和接种单位对照行动计划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接种单位资质情况、

19、预防接种工作隐患等,统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时整改到位。10月底前县级卫生计生行局完成对接种单位资质情况的自查、整改工作,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接种单位,取消预防接种资质。并于12月底前将行动部署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委。(二)全面整改阶段(2023年1-12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和接种单位对照排查发现的问题,根据预防接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接种单位全部符合基本建设标准,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规定水平,预防接种服务规范有序,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保持基本稳定。2019年年底前,各

20、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巩固提升。各县区于2019年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报告报市卫生计生委。(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T2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及时总结规范管理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优化预防接种管理机制,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预防接种安全。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对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对三年行动中形成或发现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进行深入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三年行动开展好、效果实、工作走在前列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进行

21、表扬,对其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五、工作要求(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是“双命名双提升双满意”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性工作。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市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名单如下:1、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2、技术指导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各县区要切实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完善、指导培训、督导考评等工作。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全面做好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二)强化宣传,扎实开展行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周密

22、安排,科学统筹,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各县区各单位要以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保证预防接种安全。要将三年行动与日常预防接种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预防接种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结合“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政策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公众关心关切,积极营造理解、支持、配合、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加强督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在组织实施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加强督导评估,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改进,要在行动中强化核心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预防接种持续规范和改进的长效机制。要树立典型,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推广预防接种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预防接种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督导评估,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各级各单位认真落实行动措施,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市卫生计生委每年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估,行动结束后进行全面评估,各县区要于每年12月底报送行动阶段性报告,行动结束后的1个月内报送行动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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