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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关于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2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的工作部署,补足城市短板、解决城市问题,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A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2、施短板,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试点先行。贯彻落实吉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城市空间布局和不同区域功能定位、资源禀赋,注重分区引导、分类制定政策。坚持自下而上的更新需求与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要求相结合,加大政策机制改革力度,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项目化推进,探索城市更新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有序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二)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民意,切实改善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出发,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推进基
3、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在城市更新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防止大拆大建等要求,更新管线管网,补齐城市生态短板,有序实施生态修复。(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加强规划管控,统筹把控城市更新工作方向,完善政策机制,做好服务保障。遵循城市发展内在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和创新活力,形成城市更新的多元投入。(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注重更新工作统筹谋划,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科学设定城市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发展定位,因地制宜细化
4、工作举措,坚决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五)彰显特色,延续文脉。注重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加强庐陵文化、红色文化等吉安有特色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加强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和建筑、雕塑设计引导,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鼓励继承创新,彰显城市特色,防止城市记忆消失和出现“千城一面、万楼一貌”。三、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实现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进一流”的工作目标,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全面建立,推动实施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城市更新项目。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功能与品质跻身全国一流,吉安城市魅力充分展现。
5、四、组织架构为统筹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成立吉安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与吉安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五、重点任务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实施城市更新综合性试点,紧扣“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目标,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不搞大拆大建,采用“针灸式”等微改造方式,实施一批城市更新项目,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活力。(一)开展城市体检在2020年市中心城区、安福县成功试点城市体检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高标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
6、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长效机制,采用城市自体检、第三方城市体检、人居环境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行“体检、评价、诊断、治理、复查、监测预警”六步工作法,以体检评估发现城市问题。各县(市、区)针对体检发现的问题安排一批项目治疗“城市病”,形成“以城市体检发现问题、以城市更新治理问题”的成果转化模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统计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文广新旅局、科技局、城投公司、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工信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下同)(二)科学
7、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并建立项目库1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加快完善和实施排水防涝、环卫、绿地系统、亮化、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公共停车场、市政设施智慧建设及地下综合管廊等9个专项规划。突出城市特色风貌,优化主要片区、道路、景观和节点城市设计,加强城市色彩、建筑高度、第五立面、建筑立面管控,塑造优美天际线、山际线和滨水岸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推进老城区以街区为单元的规划梳理工作,建立城市更新实施项目库。结合吉安的人文、自然禀赋与城市特点,开展城市更新策划和
8、规划设计,以街区为单元开展规划梳理工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为落脚点,查找功能短板,为补齐功能提出规划建议,拟定房屋征收计划,布局配套设施、功能设施实施方案。有关市直单位、县(市、区)要根据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规划成果,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分年度制定详细的城市更新项目计划,明确实施时序和工作目标任务,建立项目清单,落实实施主体和责任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旅局、卫健委、教体局、民政局、金融办、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三)改善提升人居环境1 .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逐步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又亟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分类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完善小区水、电、气、路、网等基本市政配套设施,强化小区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功能。同步推进老旧小区违建整治、绿化景观提升、户外防盗网拆除和更换、屋顶修缮改造、加装电梯、特色文化塑造等工程。2021年全市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8个,涉及居民4.3万户;到2022年,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
10、镇老旧小区和部分2005年底前建成又亟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26个、14.2万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按照“统筹谋划、分级实施、稳步推进“、“宜改则改,宜拆则拆”的原则,逐步完成“十四五”棚户区改造任务。“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改造33347套,计划投资约333.4亿元;其中2021年计划改造16565套,计划投资约165.7亿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 .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按照打造完整居住社区的要求,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卫生
11、、文化体育、社区服务、休闲娱乐、商业配套、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既有住宅区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道路修建等,在市中心城区规划设置15分钟生活圈,补齐社区管理服务短板,把居住社区建设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完整单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广新旅局、卫健委、教体局、残联、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 .开展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对照高品质智慧社区要求,高标准设计配优服务设施、完善康养服务功能、打造文化教育阵地、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和谐共治体系、推广智慧服务应用、加大智能硬件建设、引入创新创业理念。优先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一批高品
12、质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选择3个左右社区积极申报省级试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对照江西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明确的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创新环境整治机制、推行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营造宜居社区环境、推广智慧服务应用、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等6个方面创建内容,组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动一批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6 .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新建住宅
13、小区100%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结合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出台有关办法,支持引导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能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实施自治管理。到2022年底,全市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80%以上,其中市中心城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2021年要实现以市场服务为主、以业主自治为补充的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物业行业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物业市场招投标行为,利用好“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培育一批信用度高、服务能力强的优质物业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
14、、区)人民政府(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1 .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建设海绵城市。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有效控制雨水地表径流,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水生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力争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完成高铁新区站前大道南延、环城快速通道等工程,推进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城市绿道、慢行
15、步道建设,推动停车场布局优化和市场化运营,增设免费限时停车位,加快充电桩、换电站布局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城投公司、新庐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 .推进城区公园绿地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全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新建和改造一批公园、街心花园、社区游园、“口袋”公园,拓展城市绿地和亲水空间,不断丰富城市绿地景观。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城区裸露土地100%绿化美化,城区道路树池IO0%绿化或软覆盖,城区绿地100%完成降坡封尘。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投
16、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 .开展雨污管网改造三年攻坚行动。落实吉安市中心城区雨污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雨污管网错混接点改造。同步推进各县(市)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管网改造。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公安局、城投公司、大数据中心、赣江中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 .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做活环城水系,对城区水系进行清淤疏浚,并实施引水活化工程,将城区水系与赣江、禾河相互联通,让水系流通,水质干净清澈。开工建设吉安市赣江最美岸线建设工程,推进赣江沿
17、线综合治理,串联生态景点,发展水上旅游,打造“最美岸线”。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到2021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无新增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标志设置等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保障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6 .实施庐陵后河旅游景区整体建设工程。按照“水上岸上联动、组团式打造、点状建设,修缮提升,不搞大拆大建”的原则,围绕“紧扣一条主线、建设五大组团、打造三个品牌”的工作总思路
18、,即紧扣“夜游后河”这一主线,建设梦回庐陵一儒林里,时尚庐陵一凤凰洲,千年庐陵一晴澜岛,童趣庐陵一店前村,田园庐陵一宋家村等“五大组团”,打造“滨水演艺”“水上运动”“庐陵百味”三大品牌项目,通过水系连通、水质净化、节点打造、建筑空间塑造、山水景观重构,将后河建设成为“本地市民喜欢去、外地游客愿意来”的全国一流的城市旅游新景区。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吉州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1.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等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保护。落实吉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
19、35年),保护和开发利用市中心城区内水巷、能仁巷圣恩堂历史文化街区等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加强北门街历史文化风貌区和白鹭洲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标准的老厂区、老校区、老居住区等及时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纳入保护名录。完成所有已公布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标志牌设立工作以及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推进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
20、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 .加强风貌管控。加强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和建筑、雕塑设计引导,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鼓励继承创新,彰显城市特色,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
21、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开展一批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形成具有吉安地域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改造样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创新智能化管理,完善“城市大脑”应用功能,在全市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搭建城市管理、文旅、应急救援、教育、卫生、养老等智慧平台,加快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积极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物理空间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技术、业务融合。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工信局、
22、文广新旅局、应急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打造智能公共出行平台。按照标准化、智能化要求,根据城市道路建设同步建设一批公交站台,对老旧公交站台进行升级改造,整改一批临时招呼站。新建城北客运站、城北公交站和青原区公交站,合理布局建设港湾式公交站台。每辆公交车都安装定位系统,并将相关数据与网络实时连接,让市民及时了解公交车运行及到站信息,方便群众出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 .加快智慧停车管理设施建设。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2021年底30%以上公共停车场入口处或附近区域建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加快市中
23、心城区智慧停车系统与停车场建设,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全部按智慧停车场要求建设,2022年上半年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建成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警支队、新庐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 .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进一步优化支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意见。大力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占比力争达到100%。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市场培育和产业链发展多措并举的方式,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力争到2023年末,装配式建筑占
24、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协调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城市更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推进。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二)政策保障针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特殊性,结合吉安实际,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项目审批等政策。一是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
25、式,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二是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允许土地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实行混合用地类型。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建设适用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破解建筑间距、日照等现行规范标准难题;四是探索符合吉安市情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机制,简化完善审批流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三)资金保障一是坚持市场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参与,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是探索通过专项债等方式将更多的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城市更新项目;三是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更新改造;四是加大市级财
26、政对试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试点项目实施,发挥示范效应。(四)宣传引导采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公众参与,广泛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使城市更新工作体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娄底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结构,传承历史文化,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娄底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市本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
27、通过修缮、改造、拆除重建等方式,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推动产业可持续性配套发展和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从而实现城市肌理的全面保留,产业动能、环境品质和城市竞争力的全面提升的系统性工程。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的区域,可纳入城市更新项目:(一)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二)片区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片区城市规划实施;(四)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或产业结构不合理,亟需改造提升;(五)经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第四条城市更新坚持以下原贝I:(一)政府
28、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推进城市更新的作用,通过资本金支持、注入优质资源等方式,做强城市更新平台。建立健全更新收益共享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尊重和保障更新主体的权益。鼓励运用政府征收、与权利人协商收购、权利人自行改造等多种城市更新模式。(二)规划引领,产城融合。充分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支持、资源配置作用,盘活存量资源,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整合零星分散土地,实施成片连片更新;坚持地上与地下同步、建设与管理同步、宏观与微观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一片、提升一片。优化城市功能结构,推进产城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齐头并进,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三)以人为本
29、,改善民生。立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求,将群众更新愿望强烈的片区优先纳入更新范围,加强统筹,确保城市更新中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同步规划、优先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保护优先,注重传承。坚守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底线,以保护传承、优化改造为主,拆旧建新为辅,保留城市记忆、历史风貌、乡土气息。保护好古树名木,鼓励、支持对保护保留建筑进行活化利用。(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综合考量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老旧厂区搬迁、街区微改造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项目,合理统筹土地资源和规划资源,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模式,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公建配套责任,实现完
30、善城市功能、补足短板的目标。第五条城市更新应结合地块实际,单独或综合采取下列方式推动实施:(一)修缮。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对建筑进行维护修缮、综合整治和功能优化,对建筑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环境进行更新完善,但不改变建筑整体风貌、主体结构和重要饰面材料,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二)改造。在保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建筑进行局部改建、功能置换、修缮翻新,以及对建筑所在区域进行配套设施完善等建设活动。(三)拆除重建。通过修缮和改造难以消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将原有建筑物拆除,按照新的规划和用地条件重新建设。第二章工作机制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1、统筹城市更新工作,协调重大问题等。第七条市住建局(人防办)作为城市更新工作责任主体,应牵头建立健全城市更新保障机制,组织城市更新体检,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等,负责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调度、汇总、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按职责分工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市住建局(人防办)建立统一的城市更新数据底盘和数据调查标准。按照属地原则,通过组织实地调查,摸清更新单元基本情况、群众改造意愿和筹资能力等。第九条市住建局(人防办)负责编制市本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城市更新总体规模和近中远期目标、总体结构及更新思路。专项规划是城市更新项目
32、设定及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的重要依据,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第十条市住建局(人防办)结合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的项目情况,根据专项规划等要求,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城市更新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争性磋商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有实力的企业作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本办法施行前已进行的城市更新项目,按原有方式继续实施。第十二条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由市住建局(人防办)或其委托单位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各更新项目所在区域的城市发展定位与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
33、的功能完善目标等;(二)各更新项目的实施背景、项目定位、建设规模、红线范围、更新方式、实现途径、建设方案、设计方案、运营方案、投资额度、筹资方案等内容;(三)涉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还应包括保护方案。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经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后,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第十三条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依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完成后,由市住建局(人防办)牵头组织竣工验收,确认改造成本,评估更新绩效。第四章支持政策第十四条在符合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对为城市增加道路、广场、绿地、停车场等公共使用空间的城市更新项目,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建设强度指标
34、奖励。第十五条城市更新保留改造的项目,其保留建筑的建设强度未达到规划建设强度指标的,建设强度不足部分可依法依规通过城市设计转移至片区内其余开发建设用地中。第十六条拆迁重建项目搬迁补偿完成并形成“净地”后,符合划拨条件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履行相关流程后,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履行相关流程后,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需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出让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明确宗地出让条件。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在符合片区规划条件下利用持有的存量土地集中开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且在经营
35、期满一定年限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可依法上市交易。第十七条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未出让国有用地应当优先规划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能单独开发的经营性用地,可以与相邻地块整合出让。第十八条为保障城市更新项目内公共服务、城市形态、产业发展等功能的统筹规划和落地,城市更新片区内经营性用地可实行带方案挂牌出让,并按照“谁提出、谁落实、谁监管”的原则,由提出方与摘牌单位签订监管协议。涉及历史保护建筑、近现代保护建筑或文物保护要求的项目,带方案挂牌供地。第十九条坚持片区整体改造与辖区异地平衡相结合。开发价值低、不能实现收益平衡的更新片区,按照“一事一议、公益优先”的
36、原则,可联动属地辖区内其他可带方案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带方案挂牌综合开发,实现辖区内更新项目平衡。第二十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鼓励利用中央、省政策性资金、争取更多政策性贷款、专项债等。鼓励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对城市更新的支持政策筹集资金。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渠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加大对城市更新的金融支持力度,为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创造条件,积极引导政策性资金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日常工作经费,加大财政对更新改造资金的支持力度。更新项目新增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全市城市更新资金平衡。城市更新项目符合
37、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可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减免政策;纳入更新年度计划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依法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第二十二条根据城市更新项目总体情况,统筹采取融资贴息、投资补助等合规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的,可采取增资或经营性资产注入方式予以支持。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城市更新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可通过房屋征收、协议搬迁、房屋买卖、资产划转、股份合作等合规方式开展。城市更新不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可通过市场租赁方式取得原建筑物使用权。城市更新既不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
38、及房屋所有权变更,也不需要取得原建筑物使用权的,经充分征求权利人意见后依法实施。第二十四条强化城市更新风险防控。及时梳理债务规模、总量、性质,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流动性、局部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建立完善防控预案和预警分析体系。严格规范举债、偿债程序,确保合理举债、按需偿债、贷偿有序。强化城市更新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管理成本,确保不形成新的政府债务。加强全过程监督,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第二十五条加强信息公开,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社会舆论引导,按照贴近群众、服务发展、突出重点、保持常态的原则,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深入宣传报道,为推进城市更新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各县市城市更新
39、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市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党课:实学明方向笃行铸忠诚同志们,根据计划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实学明方向笃行铸忠诚”为题给大家上一次主题党课。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中居于重要位置、承担重要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投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会好、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具体实践中认真思考、反复领悟、忠诚践行,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全力以赴履
40、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下面我围绕“重学习、明方向,准定位、明职责,提素质、显担当”三个方面来阐述。一、强化学习,树牢正确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为新时代伟大变革所证明的科学理论,回答了新时代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性问题,阐明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是新时代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锤炼党性,廖续对党绝对忠诚的红色基因,自觉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
41、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牢牢把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同危害总书记、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增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杜绝“七个有之”。一是要坚持不懈。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首先必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正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生追求、生活习惯、工作常态,自觉潜心学、深入系统学、跟进持久学,完整准确掌握这一思想的科学体系和主要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42、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二是要真学真懂。把理论学习当作硬指标和实任务,将集中教育与常态化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全面系统把握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熟练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花时间、花精力研读原文、深学细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在完整体系中系统学习、贯通领悟,避免蜻蜓点水、浅尝辄止,防止一知半解、断章取义,真正理解精神实质、领会精髓要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要入脑入心。深刻体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人格力量,不断涵养心性、砥砺党性、磨炼品性,
43、持续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时时刻刻向习近平总书记对表,方方面面向党中央看齐,坚决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四是学以致用。聚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依据、找思路、找对策、找办法,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断用以指导形成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全面从严治党思路举措,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和现实成果。二、精准定位,牢记职责使命纪检监察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在
44、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肩负重要使命、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突出抓好政治监督,要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狠下功夫,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服务保障开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一是要看清形势。深刻认识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分得清是非、辨得明方向,在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注重从政治上检视问题;在线索处置中,注重甄别涉及政治方面的问题线索;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注重审查政治方面
45、的问题;在审查调查中,注重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二是要深入思考。从政治上领会好、领会透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的政治内涵,始终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找准找实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要落实到位。坚决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敢于斗争,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勇于交锋、敢于亮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也善于斗争,深入贯彻“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方略,综合把握反腐惩恶的时度效,做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四是要突出重点。切实找准监督重点,紧盯贯彻落实“三新一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大部署,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紧盯综合改革、“两个转型”、“三区三地”建设等任务举措,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从一项项工作、一件件事情入手,看落实了没有、落实得好不好、贯彻得怎么样,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