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00180 上传时间:2023-08-03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docx(1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不断深化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组织模式探索与创新,建立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认定一批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并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作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中小企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及以上行业商协会、专业化服务商等机构或组织,由各地市承担辖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市

2、管理机构”)推荐,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认定并管理。第三条工作站应安排专人从事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定期搜集中小企业志愿服务需求,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为志愿服务提供服务场地、设备等软硬件支持。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工作站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2年以上。(二)具有成熟的服务中小企业模式,或具有举办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经验,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150家。(三)具有可适用于志愿服务工作的固定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四)具备完善的服务团队,能为企业直接或间接提供各类公益性服务,每年至少开展2场以上贴近企业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五)有稳定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能够安排1名以上专职工

3、作人员落实对接志愿服务工作。(六)有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志愿服务的强烈意愿。第三章征集流程第五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工作站征集、认定工作。(一)征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申请主体上报申请材料。(二)审核。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地市管理机构审核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并按服务类别分类。(三)公示。对审核通过的工作站名单,在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的,纳入工作站。各地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承担本辖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的机构推荐其已认定的工作站,直接纳入中心认定的工作站。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工作站享有以下权利

4、:(一)组织、参与开展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活动;(二)参与省中心提供的培训、交流和考察等活动;(三)申请退出工作站资格。第七条工作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工作站管理办法;(二)接受中小企业志愿服务组织方的指导和安排,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工作站每年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不得少于2场;(三)尊重企业的意愿,保守志愿服务活动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及其它依法受保护的秘密;(四)维护工作站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不得以工作站的名义从事有偿活动;(五)定期向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报活动计划和总结。第五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工作站应当积极提供或对接各类社会服务资源,逐步形成特色鲜明、规范高效的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

5、和质量。(一)建立健全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二)负责志愿服务专家的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三)负责收集、挖掘所在行业或区域企业服务需求信息,制定志愿服务计划、组织实施志愿服务及总结。(四)负责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的筹备、使用和管理。(五)为志愿服务专家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六)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活动宣传报道。(七)建立志愿服务档案,健全志愿服务评价机制。第六章管理第九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工作站能力培训,促进工作站持续改进、提升服务规范、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第十条工作站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积极履行义务,到期后自愿

6、继续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经省中心认可后有效期顺延三年。第H一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工作站可在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在线发布志愿活动信息、填写志愿服务计划等。第十二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工作站的服务效果、服务场次、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工作站进行表彰,并报国家申请优秀志愿服务工作站称号。第十三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工作资金,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志愿服务宣传、推广、运营管理等工作,支持志愿服务工作站以及志愿服务专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第十四条工作站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年服务时长少于12小时或年服务企业数量少于150家的,撤销

7、其“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称号。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3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提升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水平,做好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以下简称“志愿专家”)招募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志愿专家范围涵盖政策专家、行业发展专家、科技服务专家、法律专家、优秀企业家、企业和产业园区、孵化器高管、高校及科研院所学者等,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募并管理。第二

8、章招募第三条志愿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公益、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二)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精通政策解读、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行业发展、科技创新、外贸、法律、财税等方面的省内在职或退休专家、优秀企业家、企业高管、园区高级管理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学者等。(三)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四)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致力于帮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愿意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第四条招募流程(一)征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定向邀请等方式招募志愿专家,申请人可直接在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上申请。(

9、二)审核。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三)公示。审核通过的志愿专家名单在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库。各地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承担本辖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的机构推荐其已认定的专家,直接纳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志愿专家。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志愿专家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省中心及地市管理机构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二)享有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和保障。(三)获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供的培训、交流和考察等相关服务。(四)申请退出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资格。第六条志愿专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0、一)遵守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二)接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地市管理机构的指导和安排,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三)尊重中小企业意愿,保守志愿服务活动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及其它依法受保护的秘密。(四)维护志愿服务的声誉,遵守志愿服务有关规定,不得以志愿者的名义从事有偿活动。第四章服务形式第七条志愿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公益咨询和个性化诊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一)线上志愿服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收集志愿专家线上微课堂,通过线上发布各类课程方式,免费提供给中小企业学习。(二)线下志愿服务

11、。志愿专家根据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邀请,积极参加论坛、沙龙、培训、咨询等公益服务活动,或者自行联系各地市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志愿活动。通过知识普及、讲座咨询、现场指导、线下培训等方式,解析中小企业难点、痛点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指导。第八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根据我省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志愿专家与中小企业对接,开展“一对一”服务。志愿专家也可主动与各地市志愿服务工作站对接,主动调查所在地中小企业服务需求,并开展志愿服务。第五章管理第九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志愿专家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第十条志愿专家获颁聘书,聘期三年,到期后自愿申请,经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认可后聘期顺延三年。第十一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应

12、当组织志愿专家进行志愿服务规范培训,明确服务宗旨、工作要求及服务流程等内容。第H一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志愿专家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志愿服务日记、记录服务时长等。第十二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对志愿专家的服务效果、服务时长、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专家进行表彰,并报国家申请优秀志愿服务专家称号。第十三条志愿专家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志愿服务时长少于12小时或年志愿服务少于30家企业的,取消其志愿专家资格。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3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附件3广东省

13、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背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要求各地构建一支熟政策、精法律、懂技术、会管理、肯奉献、乐助企的高水平专家志愿服务队伍,为企业无偿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咨询和个性化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了国家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以及专家的管理办法,我省指定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根据国家颁布的管理办法

14、牵头组织推进专家志愿队伍和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搭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以及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2020年至今招募了志愿服务专家667名,征集了志愿服务工作站381家,为落实“六稳六保”、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提高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服务能力和服务方式,增强志愿服务工作实效,我们组织起草了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制定依据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2、中小

15、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3、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三、主要内容(一)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共7章16条。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站构成和责任分工。全省工作站的管理工作由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省中心负责协助具体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工作站的征集、推荐、使用、情况反馈等工作。第二章申报条件(共1条)。明确了工作站的资质要求,必须要有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志愿服务的强烈意愿,可以直接或间接为企业提供各类公益性服务等活动。第三章征集流程(共1条)。明确省中心具体牵头负责征集、审核、公示,各地市工信局推荐地

16、市承办机构负责地市工作站的申报。第四章权利和义务(共2条)。明确了工作站成员可享受省工信厅及省中心提供的培训交流等活动,营造积极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同时需履行工作站义务,明确规定不得不得以工作站的名义从事有偿活动。第五章工作职责(共1条)。明确了工作站工作职责,形成规范高效的志愿服务模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第六章管理(共6条)。规定了工作站的纪律要求以及可授予的荣誉,让各个工作站可以更有效凝聚成团,为企业提供志愿服务。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及有效期。(二)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共6章15条。第

17、一章总则(共2条)。明确了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专家构成和责任分工。志愿服务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协助负责专家的招募、推荐、使用、情况反馈等工作。第二章招募(共2条)。明确了志愿服务专家的招募条件以及招募流程,必须具备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志愿贡献能力为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主要由省中心牵头负责招募、审核、公示,各地市工信局推荐地市承办机构负责地市专家的申报。第三章权利和义务(共2条)。明确了志愿服务专家可享受省工信厅及省中心提供的培训交流等活动,营造积极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同时需履行专家义务,明确规定不得不得以志愿服务专家的名义从事有偿活动。第四章服务形式(共2条)。明确了志愿服务专家工作职责,可通过线上线下,定点邀约等方式提供多形式多样化的服务,形成规范高效的志愿服务模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第五章管理(共6条)。规定了志愿服务专家的纪律要求以及可授予的荣誉,让志愿服务专家更有凝聚力,更好发挥专家作用,为企业提供志愿服务。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