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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开展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舌L”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整体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有效解决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州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破解城市停车“一难两乱”问题作为智慧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力举措,通过开展“一难两乱”12个方面问题集中整治,到2022年底,全州8县市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现管理体制顺畅,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
2、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的“一顺一活一扩一降一升”阶段性目标。持续巩固成效,不断健全完善制度,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强化智慧运营管理,建设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行一体的局面。二、工作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专项整治工作以县市为主体,州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充分考虑县市工作实际,做好政策释疑、督促业务指导、服务保障等工作。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谋划,统筹布局,优化顶层设计,高质量编制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专项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推进智慧运营。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建立完善
3、即时显示、查询、收费、管理系统,引导规范停车、安全停车、有序停车;全面推广电子支付,实行分时免费、超时收费、自动计时收费等,最终实现全程无人化管理,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广泛听取意见。把群众参与和听取群众意见贯穿始终,对涉及面广、影响度深的问题,要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注重标本兼治。在集中整治12个方面问题的同时,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一难两乱”问题,实现建设管理规范化、长效化。三、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一)“停车难”方面问题1:停车设施资源和需求底数不清,对停车泊位缺口“有多少”“在哪里”掌握不够,停车设施统计不全面、
4、分类不科学、口径不一致,缺少精准统一的停车设施资源基础数据问题。措施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工作力量,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开展“网格化”摸底,逐场、逐路、逐小区开展停车资源普查,摸清城区现有停车设施数量、类型、分布、归属等情况。(牵头单位: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二:对城市汽车保有量和未来一段时间增量进行统计测算,摸清可用于建设停车设施的场地和建筑,形成停车设施资源基础数据库,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停车设施建设目录或指引。(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三: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排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具体
5、问题,以及管理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造册登记、系统梳理,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时限,为集中攻坚划定路线图。(牵头单位: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问题2:中心城区、繁华地段、老旧小区以及学校医院、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停车泊位紧张问题。措施一:加大新建、改建停车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充分利用边角地、零星地,绿地广场、地下空间、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大力建设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规划停车位、增建立体停车设施;各类建筑人防工程优先作为地
6、下停车设施使用,2022年全面完成新增8300个停车泊位为民办实事建设任务。统筹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和运营管理中心建设,智能化提升改造现有停车场。(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二:积极协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居民小区建立错时停车机制,免费错时开放停车泊位,并公开公示开放错时停车的单位和泊位数量,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切实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州机关事务局;配合单位:州文旅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三: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充分使用地下停车场等停车设施,在保障人民群众行路舒畅和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地下停车场、人行
7、道、机动车道等各方因素,合理合法合规开放城市公共空间设置停车泊位,不断补充完善道路和住宅小区停车泊位,及时复划不清晰停车泊位标线,并标明停车方向。在老旧街区、老旧小区、老旧楼宇周边道路科学合理增设夜间临时停车泊位,推行夜间机动车道泊位停车免费;在医院、学校,以及餐饮、购物场所等相对集中的区域,结合实际增设特殊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合理满足重点区域群众就医、上学、就餐等出行停车需求。(牵头单位: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
8、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谋划建设一批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积极拓展配套服务功能,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牵头单位:州发改委;配合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问题3:配建公共停车场所交付使用不及时、闲置浪费,住宅小区泊位未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只售不租,导致车辆“有位难停”问题。措施一:全面摸排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小区等停车场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清
9、、底数明。所有住宅小区向业主交房时,小区停车配套设施必须同时交付使用,严禁将小区内停车泊位出售出租给小区外人员,避免将住宅小区车辆大量推向城市。对摸排出的住宅小区泊位未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只售不租等问题,由住建部门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二:进一步挖掘大型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内部及周边停车资源,规划配建地上或地下停车位,新建居住社区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户车比原则上不低于1:L2,医院、学校、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车站景点等公共建筑可结合实际提高配建标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应明确停车配建要求,规划许可证中应明确配建车位数量、位置。提高居住区、
10、商业区、公共场所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满足停车需求。(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问题4: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僵尸车”“罩衣车”长期霸占道路、小区公共停车泊位,导致车辆“无位可停”问题。措施一:加大排查整治,对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的地桩、地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影响行人安全的及时予以整改。城管、物业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开展“僵尸车”“罩衣车”情况排查,对问题车辆登记造册,统一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二:加强居民小区停车位管理,及时督促车主规范有序停放;对长期霸占道路、消防通道、小区公共
11、停车泊位的机动车进行全面排查取证,加大执法力度,予以集中整治。(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问题5: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擅自停止停车场经营,违规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城市人行道所开展停车场经营活动,以及违规将城市公共空间、城市人行道确定给单位或个人固定使用,影响市容市貌,导致“停车难”问题。措施一:自然资源部门联合住建、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公共停车场专项检查,对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擅自停止停车场经营、违规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城市人行道所开展停车场经营活动和确定给单位或个人固定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取缔。(牵头单
12、位:州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二: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停车场行政审批制度,强化审批监管,全面取缔未经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强化新建大型建筑、住宅小区停车场设计管理,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核新建停车场设计方案时,需征求公安交警部门意见建议,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警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需设置在公共空间的停车位,必须在周边停车设施充分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审批,避免造成既有停车资源浪费。(牵头单位: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二)“收费乱”方面问题6:未制定或及时修订地方停车设施服务收费管理
13、办法和收费标准,停车服务收费监管缺少政策依据问题。措施:发改部门对全州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进行摸排,按照“总体收费要降低,分时段、分区域差异化收费管理,延长免费停车时间,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的原则,6月底前制定或修订停车设施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占用城市公共空间、机动车道两侧设置的停车位收费标准原则上要高于附近小区及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确保城市停车管理有序。(牵头单位:州发改委;配合单位: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问题7:未经审批私自设场收费,不设置公示牌、群众对收费标准不清楚、不执行差别收费和免费停车政策。未经批准私自设定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加重停车负担。措施:加
14、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集中开展停车场收费管理专项检查,严查价格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阳光收费”政策,加强收费政策公开、告知、解释解答等服务工作,经营单位必须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车场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优惠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等。对不按规定设置的,依法依规处理。(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问题8:停车发票管理不规范,存在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问题。措施一:定期对停车场经营单位票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规范管理,对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坚
15、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开票不规范等现象。(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措施二:州住建局牵头,各县市政府要大力推进智慧停车平台(APP)建设,配套建设道路停车收费、停车场收费等智慧系统,鼓励使用电子支付、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提升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三)“管理乱”方面问题9: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畅通和安全问题。措施一: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应急管理、住建、城管等部门,推行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停车乱象治理力度,严肃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
16、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存在的人行道停车、超泊位停车、不按导向停放、占压盲道和消防通道等违规停车行为,采取放置温馨提示卡、违停告知卡、锁车、拖移、批评教育、罚款相结合的方式,全力遏制车辆随意停放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牵头单位: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住建局、州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二:开展住宅小区停车问题专项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内停车位合理性进行一次评估,在不侵害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增设一部分停车位,对小区内侵占消防通道、乱停车影响车辆、人员出行的现象,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劝阻,对屡劝不止的做好举证,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公安局、
17、州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问题10:停车场只收费、不负责,导致车辆受损失窃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停车场所收费人员态度蛮横恶劣,导致停车体验差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停车场经营单位服务意识不强。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停车场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谁开发、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停车场经营主体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停车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问题IL城市停车设施缺乏顶层设计、缺乏统筹布局、缺少专项规划,以及规划执行不严格,随意突破规划约束问题。措施一:各县市通过全面摸排
18、调查,明确近期、中长期缓解“停车难”的方向和定位,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6月底前科学编制完成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停车设施配建地方标准,在履行停车设施审批程序中,严格执行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所,科学合理划定停车泊位等方式增加供给,提高增量。(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措施二:学习借鉴山东省济南市在停车场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从住建、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停车管理办公室,组建静态交通管理运营公司,承担城市停车场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平台职责,对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
19、许经营,以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公共停车场站建设,以智能停车信息平台为支撑,采用划转、购买、受托管理等方式,逐步实现对城市公共停车资源的统一管理运营。(牵头单位: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问题12: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已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多头管”或“没人管”问题。措施:各县市及发改、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州直部门要进一步理顺管理权责,明确各自职责分工,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查找本县市、本部门、本系统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运行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漏洞。在充分调研
20、、论证的基础上,全面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从规划编制、建设审批、运营管理、服务收费等各个方面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停车“一难两乱”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制定州开展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州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州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扎实安排部署,全面摸排梳理、分析研判,制订实施方案、整改措施、时限计划,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有
21、序有效开展。(一)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11月25日)Q全面开展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由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集中整治工作队伍,围绕“一难两乱”3个方面12个问题,在5月16日至6月15日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确保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并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多措并举、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社会评议阶段(11月25日一12月15日)。各县市、各责任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整治情况,重点公示落实承诺,解决具体问题等情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调查等
22、方式,接受群众评议。重点对各县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履行、制度执行、政策落实、权力行使等方面进行评议。对群众满意度不高、弄虚作假、整治效果不明显的,督促其向社会公开说明,并明确整改时限,紧盯整改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15日12月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收费等长效管理措施,推动停车场管理服务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转变,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拓展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
23、是推动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的具体探索,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推动落实。(二)强化州级调度。州住建局牵头,联合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机关事务局等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整治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压实基层责任。各县市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心抓、合力抓,定
24、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四)严肃督查问责。州住建局牵头定期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县市、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五)及时报送情况。各县市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填报停车资源普查调查表停车资源汇总表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情况表和停车资源普查调查台账(样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附件1和附件4由调查单位留存备查并定期更新,附件2、附件3、附件4分别于5月底、10月底前报州住建局。从5月份起,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于每月底前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提炼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供全州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