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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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精神,着力破解我州企事业单位引才难、留才难问题,进一步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保障、流动配置机制,更好释放“人才第一资源”活力,充分发挥人才工作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引才机制1.支持企业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将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审核权限下放到用人单位,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选派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进一步健全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收益分配制度,鼓励用人单

2、位采取股权、期权、扩大技术入股比例等多种形式对人才进行奖励,鼓励科研人员职务成果自主转化、单位转化和对外出售,个人及其团队收益最低不低于成果转化和出售收益的50%,最高可以达到90%o继续落实好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支持、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在助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中创新创业,对经批准到乡村振兴一线、推进富民产业培育发展的创新创业人员,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其人事关系在3年期满后可适当延长保留年限,但延长不超过3年,在同一事业单位申请离岗创办企业的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

3、业或回原单位工作。(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科技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2 .加大科技人才柔性引进力度。积极争取省上支持,加大我省特聘科技专家项目在我州的实施规模和力度。制定完善州柔性引进人才办法,鼓励支持学校、医院、企业、科研院所、扶贫工厂(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用人单位拓宽思路视野,突出需求导向,通过顾问指导、候鸟服务、咨询服务、创业引才、兼职引才、临时聘用、特聘专家等方式多渠道引智聚才,柔性使用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智力资源。充分发挥州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窗口作用,设立人才工作站,加强与发达地区高层次人才的合作交流。全州每年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00人以上,其中每个县市每年

4、至少引进10人,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作用发挥和贡献大小,州县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补助。根据全州经济发展实际,加快实施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国际创新创业人才,增强州内企业主体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科技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3 .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积极引导我州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项目,落实各项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措施,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科技

5、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4 .搭建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平台。鼓励支持州内国有企业广泛建立与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大企业宣传推介力度,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建立稳定的优秀毕业生引进渠道。围绕推动五大产业关键技术突破,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对符合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评选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二、突出以用为本的人才培养导向5,推进高层次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加大项目和科研经费支持力度,鼓励州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在我州建立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

6、和实验基地,鼓励州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州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直通车”,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扎实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各领域专家人才组团赴基层一线和民营企业开展服务,帮助培养急需人才。充分发挥省领军人才和州级拔尖人才专业技术优势,分领域、分行业组建专家服务团,设立行业系统技术帮带人才小分队,与州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工厂(车间)、乡镇卫生院、农村中小学建立“一对一”定点帮带制度,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产业帮带、名师带徒等工作,对帮带成绩显著的适当给予奖励,对帮带工作不力的,取消拔尖人

7、才资格和补助补贴。(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科技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6 .依托东西协作促进专业人才培养。加大与山东济南市协调对接力度,争取资金支持创建专家服务基地,依托专家服务基地组织州内外专家开展基层服务活动,为基层培养和带动一批专业能力强、带动作用好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州基础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乡村振兴事业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教育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7 .加强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及时发现和培养扶持优秀青年人才,积极组织开展“陇原青年英才”特别扶持项目选拔推荐工作。根据全省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

8、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安排,全州每年支持500名以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基层单位就业,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各项保障政策,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人才。(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8 .大力推进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开展项目制技能人才培训,积极创建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机制,积极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参与国家级和省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探索举办州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得职业技能竞赛国家一类赛前10名、省级一类赛前3名的选手,按程序推荐为省技术能手,并优先推荐参评全国技术能手。对获得职业技能竞赛国家一类赛前10名、省

9、级一类赛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推荐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省三八红旗手”。围绕全州重点产业和市场急需紧缺职业,认真组织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在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助力乡村人才振兴。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依托州培训就业大数据云平台加大技能培训监管力度,着力提升培训质量。探索将技能人才培养与州内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产业发展挂钩。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到2023年,培训200名企业新型学徒。加强传统工艺传习所建设,在现代职业学院设立“河州工匠”工作室,探索推行名师带徒和现代学徒制度,鼓励文化人才收徒授艺,每年向省上推荐

10、优秀技能大师设立国家级和省级大师工作室,培育非物质文化传承人10人,每2年表彰“河州工匠”20名。(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总工会、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三、完善企业人才激励保障体系9 .积极申报省长人才奖奖励。按照省政府关于经济技术类人才工作助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和省绿色生态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奖、优秀民营企业家奖、技能大师奖等人才奖励的具体考核方案,积极推荐州内企业、团体、个人申报省长人才奖奖励。(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10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表彰。对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切实帮

11、助企业提速增效、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企业家权益、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见效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适时予以表彰。在表彰项目中,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家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将企业家爱国爱乡情怀及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等作为特殊优先推荐条件。积极组织开展“典型引领”工程,推荐州内优秀个人和集体参加省政府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工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11 .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倾斜力度。积极推荐州内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参加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和州级拔尖人才等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选拔活动,积极向省上争取民营企业高层

12、次人才单列名额。注重将长期扎根生产一线和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纳入选拔重点范围,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12 .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持续开展破“四唯”行动,树立鲜明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职称评审导向。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稳步推进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下放,坚持成熟一个、下放一个。大力加强企业职称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民营企业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价。加大“三农”领域职称评审力

13、度,积极推进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评价工作。持续推进基层人才“双定向”评审。到“十四五”末,全州高级职称人数突破1万人,高级职称人数占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32%o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鼓励企业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针对优秀高技能人才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13 .努力提高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水平。完善技术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根据省上发布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研究制定我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有关政策。扎实推

14、进州属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重点对从事基础前沿类研究、承担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等高层次科研人员,在薪酬分配上予以倾斜,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赋予全州事业单位收入内部分配自主权,支持事业单位探索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报主管部门备案;对高层次人才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14 .全面

15、提升人才服务保障能力。落实“陇原人才服务卡”各项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社保办理、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创业补贴等方面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陇原人才服务卡”高层次人才配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手续。(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15 .选派科技特派员助推产业发展。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州县市行政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公检法系统外)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科技管

16、理部门会同组织、人社、工信等部门审核,经公示后,报请同级政府研究确定,选派为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每年选派1次,连续选派期限不超过5年。科技特派员开展乡村振兴技术服务和创新创业,自愿领办、创办、协办企业,或与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研发服务。科技特派员团队瞄准农村、企业等创新发展需求,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开展技术服务、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科技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四、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16 .合理引导人才有效供给。围绕全州五大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优化人力资源行业和区域布局,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科学、高效

17、的人才供给。积极配合省上制定完善事业单位人员交流管理办法,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有序流动。大力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互联网+人才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行人才流动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17 .推动人才流动市场化配置。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实现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消除身份、性别歧视,统一市场运行规则,充分保护人才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力。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为各类人才与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对接匹配。(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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