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中形式美法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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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面构成中形式美法则研讨形式美的法则,是艺术学科共通的课题。现实中虽然每个人(由于经济地位,文化素养,思想习俗,生活抱负,价值观念不一而同)的审美追求和抱负标准皆不相同。但单从形式条件下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却存在着一种相通的共识,这种共识是从人类社会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它的依据就是客观存在的美的形式法则。1 .调和与对比调和亦称和谐。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构成要素之间彼此在质与量的方面皆具有秩序及统一的效果,同时也有宁静及舒适的感觉都可以称之为调和。单独的一色,一根线无所谓调和。只有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能调和。但是,要素之间的类似过分强调时,反而易单调。调和有形态,大小,方向,颜
2、色,质感等的调和。对比又称对比。把颜色,明暗,形态或材料的质与量相反的两个要素排列或组织,并强调其差异性,使人感受到鲜亮剧烈的感受而仍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色调的明暗,冷暖,外形,大小,粗细,长短,方圆;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距离的远近,疏密,图与地的虚实,黑白,轻重;形态的动静等方面因素来达到。处理对比关系时,视觉要素各方面要有一个总的趋势,有一个重点,相与烘托,到处对比则会失去对比效果。变化与统一必需保持有机化,呈现布满生气的状况,才能获得高层次的审美快感。即美学上的“多样统一,2 .对称和平衡对称又称均齐。假定在某一图形的中心设一条垂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
3、的左右两部分,其形量完全相等,那么该图形即是左右对称的图形。该线即为对称轴。又称镜照对称。老以某一点为中心,让图形产生旋转,能与另一个形完全重迭则称“旋转对称”点对称有向心式的求心对称和离心式的放射对称以及自圆心渐渐扩大的同心圆对称。对称的形式具有静态的美感。以上方式亦可混合使用。如镜照+平行移动旋转+扩大+镜照等构成。在平衡的两端承受的重量由一个支点支持,当双方获得力学上的稳定状态时,即是平衡。这是实际的重量关系也是杠杆原理的平衡。而平面构成上的平衡关系指的是两个以上的构成要素在造型,颜色,质感等方面彼此之间具有的相对的稳定状态。并不是实际的重量均等关系。平衡打破了对称的稳定而产生变化,形成
4、一种势均力敌的异形同量的姿势。具有活泼,自由,轻松,生动的感觉。平衡不能用数量的方法去推算。在生活现象中平衡是动态的特征,如人体的运动,鸟的飞行,野兽的奔跑等都是平衡的形式。所以平衡的构成具有动态的美感。平衡分类表平衡对称式平衡人体、蝴蝶图案等非对称式平衡没有对称轴或点:天平式、同量异形式、力臂相等;中国式,同量异形,力臂不等。对称与不对称指构成要素占据空间的位置而言。平衡与不平衡指构成要素各部分力气的分布状况而言。3 .分割与比例分割:平面造型能够表现的空间并非无限大,都是有限的形与面积,所以对空间的分割也是一项基本的造型行为。分割分为:等分割非等分割等分割分为:等形分割与等量分割1)等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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