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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0)79号)、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委水资管函(2020)10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XX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XX市水利局转发XX省水利厅关于印发XX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水资源(2020)163号)要求,全面实施我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通过核查登记和整改提升,全面摸清全县取水口现状,着力解
2、决取用水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取水、用水管理不规范、取用水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二、工作范围本次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为全县20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3个街道,对象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或者地下取水,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三、主要任务(一)核查登记1、组织登记。按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委托监管的由被委托单位负责),由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取水单位和个人,登入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在线登记填报取水口
3、基础信息(附件1),并负责审核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未办理取水许可或权属不清的取水口,按照属地登记的原则,由各水管单位负责登记工作。其中,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管理的取水工程取水口,由管理单位负责登记;由农民自行建设、年取水量100O立方米以下的小型农业灌溉工程的取水口,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打捆登记。淮北地区农村灌溉机电井,对规模以上的(管径20cm以上)进行核查登记,规模以下的机电井暂不纳入本次核查登记范围。2.审核排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河道用水取水口的排查复核工作,厘清核查登记成果与取水许可台账、水利普查成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名录、用水调查统计名录,
4、并结合梳理与发改委、市场局、经信局、公共供水等有关部门项目名录的对应关系,确保登记不漏不重、信息准确可靠。核查登记成果通过系统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逐级审核上报、提交入库。(二)整改提升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委托监管的由被委托单位负责),梳理复核登记的取水口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未按规定条件取水、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等问题,对认定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填写要求见附件3),逐级上报审核,组织开展整改,逐一销号落实。(三)监督检查县水利局将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取水口应登未登,登记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信息是否准确,存在的问题是否
5、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水利局将把有关情况和整改建议反馈被检查对象,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四)建章立制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针对取水口存在的问题,及时出合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全县取水口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与XX省水资源管理业务系统实现关联,全面加强取用水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四、进度安排(一)部署启动(2020年9月)2020年9月15日前,做好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细化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核查登记工作。(二)核查登记(2020年9月11月)2020年9月25日前,初步完成取水口基本信息登记录入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成果质量审核排查工作。11月25日前,汇总报市水利局
6、。(三)整改提升(2020年11月2021年8月)2021年5月20日前建立整改台账上报市水利局,实施边查边改,对易于整改的问题开展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一销号落实,并动态掌握问题整改进展,定期上报整改情况,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四)工作总结(2021年9月10月)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过程中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2021年11月底前,向市水利局提交工作总结报告。五、工作成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可归纳为“三个一”,即:(一)形成“一张图”,将取水口信息纳入水利一张图。(二)建立“一本账”,反映取水口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三)
7、健全“一套机制”,建立健全取水口管理长效机制。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以及县管取水户问题整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的完成取水核查登记、问题认定和整改工作任务。(二)强化技术支撑县水利局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作为本次行动的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要安排专人配合,确保做好核查登记成果与省、国家系统的对接和共享。(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水利局组将采取暗访、抽查检查等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按照水利部统一要求,每月10日前向市水利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四)落实经费保障县水利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核查登记工作,保障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本次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广大取水户和社会公众依法用水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配合管理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