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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当前河南省市县巡察工作制度的探索与实践一、河南省巡察工作制度实施现状(-)借鉴巡视经验,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体系1、组建机构队伍。2015年4月,河南省委决定建立全省市县两级巡察制度,在充分借鉴巡视条例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经过上下共同努力,迅速建立了市县两级巡察机构,”省编制部门专门印发文件,对市县两级巡察机构的规格、职数、编制等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巡察组长和巡察办主任由素质过硬、原则性强、敢于监督且有监督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的同志担任,专职人员除从同级纪委和组织部选调外,缺额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努力把优秀干部选入巡察机构。2、健全制度机制。河南省委巡视机构整理近年来中央和省的巡视工
2、作相关文件并打包下发,各地从实际出发,按照比照加改造的思路,健全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流程、配套制度等,为有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一是健全配套制度,围绕巡察工作流程,把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任务、目标程序、责任具体化、规范化;二是健全相关机关和部门的支持配合制度机制,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善用巡察成果的制度机制;健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机构和队伍建设,以此推动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转。3、明确工作定位。河南省委明确规定巡察工作的定位不能偏,职责不能动摇,要面向全体党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紧紧围绕“六项纪律”,深入“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在
3、巡察实践中,濮阳市、溪河市、信阳市、新乡市等地区注重把执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相对集中且与民生事项联系紧密、群众来信来访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巡察对象;新县县、汤阴县等在对村级的巡察开展过程中,重点关注民生资金和项目集聚、群众来信来访集中、长期处于混乱落后状态的村,切实增强了巡察实效,积累了不少经验。”在已经开展的两轮巡察中,“共移交线索9658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400余条。开展各种专项问题整治76项(次),建立、修订完善各类监管制度278项,”初步展示出我省巡察督查的威力。4、构建责任体系为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河南省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实施办法
4、,对各级党委的职责予以明确规定。各级坚持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为龙头,为巡察工作涉及各方的相应责任予以具体化,建立责任清单,形成制度规范。(二)探索巡察规律,创新工作开展。省市县三级情况不同,决定了巡察工作不能完全套用巡视办法,必须在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借鉴巡视做法的同时,坚持从基层实际出发,深入实践探索。1、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格局。河南省委初步探索巡视巡察“五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即“战略上一体谋划,制度上一体规范,工作上一体推动,成果上一体运用,队伍上一体建设。”对涉及全省范围的普遍性、系统性、领域性突出问题的解决,河南省委巡视机构统一安排,统筹协调巡视巡察力量组织实施;对上级巡视巡察发现和反馈
5、的突出问题,下级在加强跟踪督办的同时,对重点问题的整改列入专项巡察任务,实施巡视与巡察有序接力推动整改。2、合理区分巡察任务。合理确定各级的巡察监督职责,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分工上实现全覆盖。在巡察范围上,要求省辖市巡察到县级、延伸到乡级,县级巡察到乡级、延伸到村级,对巡视巡察交叉重叠的对象,做到各有侧重、形成合力。按照省委巡察办的整体工作部署,“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巡察工作普遍在2015年7月初全面启动;县(市、区)则在2015年10月初启动,目前58个县(市、区)启动了首轮巡察。”2016年市县党委换届之后,再按照全覆盖目标开展巡察。3、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河南省常委、省纪委书
6、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尹晋华认为,巡察工作没有现成路子可循,在鼓励各地依纪依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什么办法管用都可以尝试,并在实践中逐步规范。目前,河南省已总结推广了濮阳、源河、开封等市开展市县联动、异地交叉巡察的经验,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顶层设计,在规范深化、巩固提升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实现河南省巡察工作全覆盖。河南省巡察机制建立的理论依据(一)巡视制度本身具有良好的制度优越性。巡视制度在我国有着很长的发展历史,随着国家发展的不断推进,它并没有被时代所淘汰,反而历久弥新,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巡视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有着必然的合理性,
7、并非中央一时兴起做的决定。巡视制度具有良好的制度传承性。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每一个“理性个体”都在思考通过何种途径才能实现追求目标的成本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对于国家来说同样如此,制度的创新需要很大的勇气,一项新的制度或新的创新模式的开始出现,决策者不会盲目的去实施改革,而是,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这样就会大大降低改革的成本和风险,实现稳妥的改革。因此,制度的创新不是一时兴起的决定,是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发展的综合考量的结果。巡视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新时期反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创新,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送一成功的制度创新既包含对对优秀传统制度的继承也包括对新时代内涵的理解。巡视制
8、度拥有良好的制度兼容性。我国当前进行的廉政法制建设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兼容问题,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才能更好的促进反腐败建设的前进。以往的监督体制要么单一的强调正式制度对反腐的重要作用,要么只依靠公民的道德标准来约束腐败,因此很难有效治理腐败。巡视制度具有良好的制度兼容性,能够在正式制度的规范下,发挥非正式制度的最大功效,从根源解决存在的问题。巡视制度的运行并不是简单地靠巡视组的力量去监督地方领导班子的权力,巡视组在整个巡视的过程中将廉政思想灌输到每个被巡视的地区,提高官员的自律意识,对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从官员入手才能顺藤摸瓜的将众多大案、要案揭露出来。整个巡视
9、的过程是对现有制度资源的整体运用,原先的监督体系缺乏有效的组织,导致了监督效率的低下,巡视组重视地区审计制度、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对廉政监督的重要作用,将原本独立运行的制度综合起来,发挥他们的最大效力。巡视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实现社会整体反腐的意识,让监督权力成为一种新的道德规范,来自社会的广泛监督才是实现反腐效果的最佳途径。(二)拥有强大的社会功能巡视制度发展到现在己经完全退却了以前的功能,取而代之的是对我国反腐败进程的巨大贡献,它有效的对领导班子手中的“特权”进行实时监控,只要越过了底线,那就必须要接受惩罚。作为独立的监督主体,巡视组能够有效地避开来自系统内部的压力,而且监督手段的多样
10、化也使巡视制度成为新时期党内监督体系的新标杆,也确立属于自己的独特地位。首先,它以一种强硬的监督姿态出现,不畏惧来自“上级”的压力,对”一把手”手中的职权进行监督和监控,“苍蜗“、“老虎”都敢抓。监督就是要对权利进行制约和监控,让掌权者依法行使职权,科学的篮督体系,是将各种权力放在一个彼此制约的环境中,通过权力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使系统内部的权力按照正常的轨道运行。巡视制度的设计机制是对我国现在的监督体系的创新,来自上级的直接授权,不畏惧权威,针对特定的被监督群体,以高压态势和完整的处理机制威慑贪腐势力,真正的实现强势监督。其次,它拥有完善的协调和沟通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听取民意对权为进行有
11、效的监督,枉绝腐败。真正行之有效的权力监鲁不是走马观花的走过场,而是深入实地的调研和考察。我国的监督体系包括多个层级、多个系统,各自有彼此的分工和职责,纷繁复杂的监督制度有其合理性也存在很多的不足,覆盖面的扩大不等于没有“空白地带”,这不仅导致了资源的浪费还可能滋生新的腐败。巡视制度有其独特的工作机制,在巡视的过程中首先向被巡视地区的各个部门了解情况,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监督,通过参加当地的会议,积极开展调研等方式,协调各方资源,为巡视工作的开展铺平道路,巡视制度不仅是发现问题,而且要将问题处理好,通过有效的组织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真正解决腐败问题。倬最后,巡视制度懂得人民群众在反腐过程中的重要
12、价值,通过群众的眼睛深挖腐败,同时也使得群众的民主参与积极性得到保障,推进民主化进程。巡视制度的职权来自上级的直接授权,但是巡视过程中却始终坚持发挥群众的积极作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巡视组每到一个地方会将办公电话等沟通渠道通过媒体公布给群众,接收来自群众的的监督信息,而且巡视组会受理被巡视领导班子问题的来访来信,实行有效的社会调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保障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利。巡视组会将群众的意见广泛收集整理起来,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也将情况及时反馈给败监督者,实现了群众监督的最大价值,从而保障监督体系的健康发展。巡视制度通过其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和完善的监督程序向人们证明,巡视监督不是
13、对过去监督体系的修补而是对之前的监督体系的创新,它拥有其他监督制度所没有的优越性,在整合资源、沟通民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巡视制度的强大功能优势是巡视制度建立的重要依据。(三)符合新常态发展需求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的整体实力也在不断提升,官员手中的权力开始变得弥足金贵,随么带来的是官员特别是“一把手”私欲的膨胀,想要将权力转化成金钱,为自己谋私利,但是国家的内部监督体系却不能有效的遏制出现的腐败现象,面对不断出现的严峻形势,巡视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国家的现实国情需要巡视制度的治理。倬国家的稳定与统一是发展的前提,每个地区的政府都将稳定作为第一位,不稳定的社会状态
14、只会导致国家的发展滞后。我们国家对于反腐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巡视制度的建立不仅是要发挥它的政治功能而且要发挥它在经济建设方面的重大作用。社会稳定才能带来经济水平的提高,而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人民的福祉,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国家面临着严峻的反腐压力,需要有效的监督体系,但是来自系统内部的行政监督很难发挥出他应有的作用,来自系统外,人民群众的监督可最大限度的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但是,由于我们国家特殊的国情,将监督权完全下放给老百姓可能会造成其他的严重后果,导致局面很难得到控制。因此需要对两者进斤均衡分配,既要保障公民的有序参与,又要保
15、证国家的有效控制,巡视制度实现送两者的结合,巡视组深入基层,与老百姓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使公民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声”渠道,实现群众监督的效益最大化,有效的实现反腐败的目标。而且,巡视制度克服了以前单一监督体制的弊端,对各个地区和中央的监督同步进行,彻底监鳖”一把手”的职权。可以说,巡视制度契合了国家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能够有效促进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巡视制度能够切实解决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近期通过巡视组调查出的案件,更能体现我党在新时期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巡视制度通过对腐败的打击,保证政治秩序的健康发展,实现国家经济的平稳发展。巡视制度富有广泛的生命力,对经济领域存在的“寄生虫”实施有
16、效的打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进而对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社三、河南省巡察制度建立的现实需要(一)巡察制度实施的必要性1、建立巡察制度是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作用。纵观我国监察制度发展史,巡视历来受到最高统治者的重视和广大百姓的拥护,其主要作用是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最高统治者了解下级官员真实情况及存在问题,以便巩固统治。当前现实与理论研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现代社会是信息多元化的社会,上下联系沟通渠道众多、信息量大,还有网络舆论及其他信息传播平台的存在等,与过去相互隔绝闭塞的社会条件大不相同,巡视存在的必要性不大,本
17、文认为这一观点是片面的、错误的。2013年5月17H,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极为严峻复杂,我们党面临的挑战有的来自国际,有的来自国内,最根本的还是来自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就是来自党内的挑战之一;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三年过去了,无论巡视还是巡察,成绩单都很靓丽,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根本性改变,“腐败和反腐败依然呈胶着状态”,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有力印证了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是有的放矢的,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十分艰巨。巡视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只
18、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矢志不移地坚持下去,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更好的发挥党内监督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持久战,永远在路上,作为反腐利剑的巡视巡察制度,任重道远。2、建立巡察制度是进一步加强督查体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察制度作为督查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可以通过多种巡察途径和方式接触各级领导干部及基层群众,广泛收集和听取各个方面和层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广大干部起到教育、警醒和防微杜渐的作用。同时,通过巡察可以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把一些不正之风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减少和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19、为党的建设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3、建立巡视制度是实现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创造创新稳定的良好局面。河南是一个有13万个县以下基层党组织、61万多名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中原大省。一组数字曾引起了省委的高度重视:2014年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河南巡视和本省巡视发现的问题,9096以上来自基层;全省各级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中,来自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占80%以上;2012年至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乡科级党员干部分别为2574人、2951人、4218人;查处基层一般党员分别为12434人、13204人、15065人,均呈逐年递增趋势。2015年4月,河南省委决定在全省建立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制
20、度,旨在优化监督格局、整合监督力量、延伸监督触角、匡正基层风纪,切实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2016年3月底,河南省市县两级共巡察4510个基层党组织,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17703个,移交涉及党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468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46人,组织处理1210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2人。显示出强大的震慑力。因此,建立巡察制度,一方面可以把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另一方面,使市县两级党委由巡视监督的被监督者变为发力者,尤其是发挥县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实现巡视监督真正向基层延伸。(二)推动巡察工作创新“巡察工作紧靠临时拼凑班子、东一榔头西一棒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必须建立
21、专门机构、专职队伍作保障,强化震慑。”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尹晋华说。他介绍:河南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探索建立巡察制度,2013年初到2014年底为试点调研阶段,省委巡视机构计划在濮阳市、源河市等地进行试点,对建立巡察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2015年4月到6月为谋划设计阶段,从省委层面对巡察制度进行整体的制度设计,出台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实施办法,并作出动员部署;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为启动实施阶段,逐步在全省展开巡察工作。2015年4月,河南省委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实施办法,明确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
22、规定省辖市巡察县级、延伸到乡级,县级巡察乡级、延伸到有问题的行政村。目前,“河南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和15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巡察机构,全省已建立174个巡察办、635个巡查组、2906人的专职队伍。截至今年3月底,河南市县两级共巡察4510个基层党组织,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17703个,移交涉及党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468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46人,组织处理1210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2人”,由此可见,河南省的巡察工作成果初见成效。、河南省巡察制度应用效果分析(一)河南省巡察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1、机构设置。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巡察工
23、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监督主体和被巡察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市县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巡察工作,向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中,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巡察办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纪委。同时,市县党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分别负责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做到巡察全覆盖,在巡察任务结束后向同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市县党委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和其他职位。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
24、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2、职责分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以下具体职责:贯彻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有关决议、决定;研究提出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任务、计划;研究确定巡察对象、内容以及巡察组组成人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审定巡察报告;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建议;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巡察工作;管理和监督巡察组,向同级党委提出对巡察干部的调配意见承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巡察办承担的职责有以下几方面: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要工作情况,贯
25、彻落实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本级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本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二)河南省开展的巡察工作主要经验县区巡察是新生事物,也是新的挑战,更是新的机遇,对于省直管县长垣县来说更是如此。目前主要经验如下:一、人员逐步专一,队伍逐渐长大。依据河南省委的意见,坚持专兼结合、精干高效,严格人才选配标准条以及公务员遴选程序,初步建立了与河南省县区巡察工作相适应的巡察队伍和巡察人才。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巡察办主
26、任和巡察组组长均从从本县市区公开选拔聘任或遴选,并且进行了科学系统的巡察任前、任中学习培训。目前市县党委巡察办均配备、巡察组以及每组专职人员均在十名以下。二、完善科学制度,健全巡察机制。针对巡察工作初期“为什么巡察、干什么巡察工作、怎么干巡察”的困惑,河南省委初步建立健全县区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巡察制度措施,为县区基层巡察工作提供了理论和思想支撑。同时,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鼓励从各地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推广安阳、濮阳、溪河、等地前期开展巡察的经验做法。三、组合拳出击,明确巡察定位。巡察中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核心问题所在,县区巡察办在工作中效率高,任务重
27、,目标多,一版普遍选定3-5个单位,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专项巡察,每月每年保证巡察取得实效,如焦作市委巡察组把“在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作为对市农业局的巡察专项,把“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等问题作为对市住建局的巡察重点。总而言之,河南省县区巡察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引领作用,巡察作为河南省委党内监督的组织制度创新,已经在实践中展现了强大的震慑力和生命力。第五章完善河南省巡察制度的探索一、创新巡察方式,探索有效途径(一)精准选定对象根据下列6种情形确定对象进行巡察对象: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受到问责追究或查处的;2、违反中央
28、八项规定精神,出现“四风”等问题,且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3、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受到本市或上级批评通报的;4、信访反映集中或类似问题重复出现信访的;5、涉及民生工程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6、乡镇(街道、园区),面向企业、具有行政执法检查等涉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较长的。(二)科学安排时间“专、准、快”是专项巡察最明显的特点,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集中力量突破,集中精力攻坚,段时间内把突出问题弄清楚,这对我省县以下基层非专职的巡察机构和人员来说更加实用,要尽量在相对的时间内多巡察单位,扩大巡察覆盖面,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借鉴河南省巡视工作的成熟做法,将巡察方式分为专项巡察和常规性巡察,从
29、过去两年长垣县进行的巡察看,常规性巡察用得较多,专项巡察用得较少。针对目前的情况,形成成熟的机制,即每年实施2至3轮巡察,每轮巡察2个乡镇、部门单位或专项领域,对于专项巡察期限一般不少于10天,常规性巡察不少于15天。同时,灵活采取方法。巡察对象确定后,县委巡察办要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巡察单位,同步在清风长垣政务微博、长垣廉政手机报上发布巡察公告等信息。要借鉴“杀回马枪”的模式,将其作为巡察工作的独特方式之一,使被巡察人员不敢松气、不敢懈怠,把整改成果持续保持下去。(三)合理确定内容针对开展的常规性巡察和专项巡察工作,前者主要针对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纪检监
30、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和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等。后者则主要针对具体事项进行,比如“三公”经费使用和“三重一大”事项。比如2016年开展围绕扶贫攻坚中的正风反腐工作,突出对扶贫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巡察,可以适当倾向于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结合实际贯彻中央、省委和县委扶贫攻坚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政策“棚架”、主体责任缺失等纪律和作风问题,总之要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开展民主评议、查阅文件资料、座谈察访走访
31、、财务检查审计、信访举报受理等方式进行。二、强化巡察队伍,夯实组织基础巡察工作的政治敏感性、政策导向性、专业技术性很强,同样也需要政治素养高、专业技术强、作风硬的新常态巡察高素质队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破格选拨人才,造就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同时,要对巡察办人员采取组织选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配备,不定时进行轮岗交流,对需回避的巡察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同时,巡察办对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一)提升人员力量,优化组织结构巡察工作人员身份特殊,专业性强,一般需要从事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政办或政法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2、,对第一学历要求也高,一般为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等专业。因此,更要把讲党性、重品行、能力强、作风正、形象好的干部选派到巡察办工作,同时敞开出口,对不适宜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调离,必要时候需要在巡察干部的选拔和使用上授予巡察办适当的权力。要对巡察办实行组长负责制,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巡察组长的工作能力、处事水平、眼界能力、个人形象等因素至关重要,对巡察办工作质量和办事成效影响甚大,所以,应积极明确和科学设置巡察办主任的选任条件和调任程序,担任巡察办主任,一般应具有从事党委、政府或纪委、组织部门领导工作的经历,政治敏锐性强、政治素养高、观察视角独到、分析事物具体,坚持工作原则,个人威望高。
33、(二)提稿能力素质,创新人才管理县级巡察机构往往出现人员交流不畅、回机关安置难、高素质人才缺的现象,应建立专兼结合、配置合理、科学回避、优质高效的巡察人员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巡察人员招聘渠道。不仅要从公务员队伍中遴选,还要从市(县)机关和地方抽调优秀后备干部积极投身于巡察工作,将巡察作为培养、锻炼、提拔干部的高效平台。二是注重提携重用。对长期从事巡察工作的同志,应在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前提下,努力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出行待遇等从优从先,并作出年底考核的指标予以提拔重用直至破格使用,提高对巡察岗位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三是合理统筹专业。按照“一次一目标”“一次一委派”“一次一授权”的原则科学合理配备
34、(副)科级干部和审计财务审计人员1至2名,不仅要考虑专业化程度,还要注重人员结构合理性,定期对巡察工作人员任前培训,加强巡察干部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三)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巡察常态化健全完善长垣县巡察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巡察报告、保密纪律、巡察回避、线索移交、分类处置、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检查验收等一系列制度规则,针对巡察人员不负责任、不守纪律、失职渎职、以“巡”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制定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奖惩问责制度、绩效考核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巡察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妥善保管巡察对象资料保证巡察人员不过问与巡察内容不相关事项,不干预巡察对象正常工
35、作,杜绝跑风漏气,严禁接受巡察对象或单位赠予礼品等物品,严禁借巡察之名“巡”私情、“巡”私事,如果巡察工作人员主动发现问题或者上报问题,并非主观隐瞒,那么对其追究责任要慎重,处分要适当。坚持用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来树立长垣县巡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赢得领导干部和长垣人民的认可,总之,要建立巡察工作事后追究责任机制,完善巡察督促措施,确保巡察人员严格认真、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三、拓宽信息渠道,整合监督资源信息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巡察发现问题的多少和问题质量的高低,因此,无论是在巡察前,还是在巡察中都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紧紧依靠群众,拓宽信息来源,创新方式方法,争取掌握大量的第一手信息。(一)拓宽信
36、息深度和广度,掌握问题线索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是做好巡察的基础,了解问题线索时,要主动深入到乡镇(社区)之中,紧密联系群众,深入到矛盾最多的地方,聆听群众心声和建议,发现焦点问题,对问题中的隐情深入挖掘,积极捕捉关键信息;采用暗访、家访等形式,直接了解民意、倾听民声、关心民情。同时,要注重参考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材料,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基本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二)补齐党内监督短板,强化基层监督兵马不动,粮草先行,要充分保证巡察人员切实履行耿责,必须保证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管理。首次,要明确巡察办在开展巡察工作的职责和权力,并且明确如何使用巡察的职责和权力。其次,对工作人员的经费保障和后
37、勤保障要到位,实行县级财政单独列支预算内资金作为巡察办专项资金,更不允许被巡察单位支付相关的巡察经费,比如配备电脑、手机等电子器械产品,甚至相关巡察人员装备。最后,要切实保护好巡察人员及其家人的安全,避免巡察干部在巡察活动受到非法报复等危及安全的问题。(三)融入其他工作资源,完善网格化监督新常态下,信息资源的收集对于巡察办工作人员来说至关重要,虽然目前多采取座谈会和谈话的方式进行,可以很好的反映班子及其成员的真实情况和真实想法,要实行巡察监督制度来推动巡察通报和巡察报告以及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促进县委重大决策信息和重大事项科学决策制度的落实。同时,要积极正面引导基层群众参与到巡察监督工作中去,
38、充分发挥NGO在引导非政府组织健康成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县(区)共同监督基层政府公共管理行为的良好局面和正面宣传。四、创新成果运用,完善应用机制(一)建立巡察建议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违反八项规定的可由长垣巡察办报经省委巡察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巡察建议和巡察整改方案,定期内由被巡察单位实施整改到位。(二)建立巡察通报机制要在巡察结束后七天内形成专项工作报告,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可适当扩大范围)进行反馈。同时,要完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县级巡察工作由党委领导,纪检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中还涉及组织、人事、审计、财政、公检法司等部
39、门的职能配合,要以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建立关联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防止有的单位不理睐、不配合以及敷衔应付、得过且过的问题,真正形成齐也协力搞好巡察的合力。()创新问题督办机制县委巡察工作组负责对巡察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被巡察部门单位的“四风”问题、“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要全面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把对立变为统一,从一定程度上促进巡察工作的开展。要学会与被巡察单位建立起相应的联席制度,从认识上要与被巡察单位相互尊重,了解问题时学会换位思考,形成融洽的工作关系和宽松的工作氛围。(四)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对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
40、一般违纪线索,按程序移送县纪委监察局处置;涉及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形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检察院、公安局移送。重大问题线索直接向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县委常委会可直接听取巡察工作组情况汇报。结束语加强县级治理,对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与传达基层民情民意起着不可忽视的关键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是县级治理的核也内容和首要任务。党风政风治理好了,才能带动和形成一个地方良好的社会风气,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级党委、纪委可以把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有力抓手,在一个县域内形成持续加压、“不敢腐”的小气候。
41、长垣县县级党委全面认真开展巡察工作,得到了许多有益的思考与启示。县级党委巡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创新党内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党委巡视(巡察)的核心是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级党委巡察也不例外。建立县级党委巡察工作制度,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抓手,能够主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倒逼基层党风廉政规范化建设。目前,中央和省一级巡视的范围主要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县级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对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下属单位、涉权岗位负责人进行巡察监督,是巡视工作在县级以下层面的延伸,是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题中应有之义。由于本人知识及掌握资料有限,本文撰写过程中虽进行多次修改完善,但难免出现诸多不仅人意之处:在巡察制度的可操作性方面缺乏深入探究,在引用资料上也缺乏足够深入的考证和解读。笔者拟继续关注巡视巡察制度的发展和实施,探索巡视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可行性与具体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