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2023修订).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13024 上传时间:2023-08-0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2023修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2023修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2023修订).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2023修订).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2023修订).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2023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2023修订).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4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河南省通信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6)1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5月30日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充分调

2、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全省通信行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全省通信业科学发展,根据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信息通信业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现职从事通信工程研究、设计规划、系统集成与研发、通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维护、技术管理、技术支撑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第三条评审工作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第四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评审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O第二章分则第五条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

3、、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的规章制度。(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三)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内连续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四)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二、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并聘任工程师满2年。(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专科、或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并聘任工程师满5年。(三)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高级证书满1年,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四)取得相应专业高

4、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五)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六)非公有制领域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均可破格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七)达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C类及以上标准者,可破格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第六条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全面、系统、熟练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和独到的见解。(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及本专业相关的前沿科技知识,对通信工程专业相

5、关领域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三)掌握本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掌握本专业通信系统设备的运行与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通信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程建设和经营项目策划等过程中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二、业务工作能力与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科学运用通信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通信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二)具有解决通信工程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三)具有熟练掌握通信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四)任工程师期间,具

6、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1.主持或主要承担过通信系统相关专业领域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2 .主持或参与主持完成过本专业领域的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工作,并能用以指导系统运行维护,技术管理,项目的立项论证、研究设计和组织实施等工作。3 .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相关重要研究课题,完成重要工程或经营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实施组织管理工作。4 .主持或参与主持过本专业相关的重大项目的开发、实施、验收、测试和运行工作。5 .主持或参与主持过本专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安装调试、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6 .主持或参与主持过本专业领域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7 .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

7、相关技术工作,成效显著。8 .在县级以上单位从事本专业领域设备的工程管理或运维管理工作累计10年。9 .参与省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重大抢险救灾、通信保障等工作。三、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集团公司级(含)以上或中国通信企业学会(中国工程协会、中国咨询设计协会等可比照部级单位)通信专业领域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工程质量奖、咨询设计奖等科学技术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省公司)、或省通信企业学会(省工程协会、省咨询设计协会等可比照厅级单位)通信专业领域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

8、工程质量奖、咨询设计奖等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限前10名)或二等奖3项(限前7名)。(二)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1项,并发布实施,用于生产实践。(三)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四)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含)重大科研项目或技术创新项目,经省部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问题起到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五)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1项科技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或咨询设计被省级以上(含)有关部门、省公司级以上(含)业务部门认可并组织实施。(六)作为主要完成人

9、(限前7名),主持或参加通信专业工程项目、生产项目,经省公司以上(含)业务部门审定,其项目水平先进、质量优良,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七)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在通信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中,理论结合实际有所创新,推出的新产品、新技术解决了本专业领域中重大网络故障、排除重大网络隐患、进行重大网络调整,或为公司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效益,经省公司及以上(含)业务部门鉴定认可。(八)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在省辖市(厅、省公司)级以上(含)单位组织的技术比武、技术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含)1项。(九)获得省辖市(厅、省公司)级以上(含)授予的“技术维护先进个人、技术能手、劳模、五一劳动奖章”

10、等业务技术类称号。(十)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合著本人须撰写2万字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本专业科技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主持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独著或第一作者,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第七条破格条件破格评审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经历及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达到合格要求外,还应符合工作业绩与成果条件中4条以上。第三章附则第八条本标准中所规定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业绩与成果

11、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第九条所有申报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人员,均需参加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成绩为评审结果重要依据之一,答辩成绩不合格者评审不予通过。凡跨系列参评人员,当年不得连转带评。第十条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技合作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部级奖励是指2020年12月1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以前取得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2019年4

12、月15H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前取得以省辖市政府名义开展评审、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各类奖励以获奖证书、正式文件为准。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第十一条“主持人”、“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等均为本专业,且以项目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第十二条本标准所指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等须经省部级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提供由单位组织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的综合评价意见。第十三条本标准中有数量级别概念的,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第十四条本标准中“主要

13、发明人”是指发明专利原始发明人。第十五条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中文核心期刊上或本专业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必须有CN刊号,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方面。第十六条各类表彰、鉴定、批准等,指有证书(或正式文件)依据;获鉴定认可的要有相应文件。第十七条取得经济效益者,须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两级财务证明。取得社会效益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的效益证明。第十八条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原河南省通信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6)15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