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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XX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重工”或“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XX重工第X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X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对外担保情况202X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公司于202X年X月X日召开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XXXX重工装备有限公司X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XX重工机械有限公司X万元银行授信提供
2、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XXXX工程装备有限公司X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X年X月X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XXXX重工装备有限公司X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XXXX工程装备有限公司X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2X年,公司实际为XXXX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重工”)提供担保(含共同贷款、E信)X万元,为XX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提供担保X万元,为XXXX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提供担保X万元。截至202X年12月31日,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X万元,其中,为XX重工提供担保(含共同贷款和E信)的余额为X万元,为重工机械提供担保的余额为X万元,为XXXX提供担保的余额为X万元,以上担保均为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在有效期内,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除上述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担保情况。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担保行为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X二。二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