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1574 上传时间:2022-09-0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药学部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药学部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药学部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药学部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药学部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学部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实施细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实施细则1、目的:指导我院中药注射剂规范使用,推进合理用药,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防止滥用药物,减少药源性疾病的发生。2、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08)71号)及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3、范围:适用于医院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管理。4、职责:临床药学监护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内容:5.1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5.1.1.选用中药注射剂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选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必须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的应加强监测。5.1.2.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临

2、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本院中成药(包括口服或针剂)使用应根据药物说明书所载功能、主治及使用适应症,结合病情(望、闻、问、切等)辩证使用,病程记录中要有相应的记录,否则视为不合理。5.1.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5.1.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5.1.5.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应遵循主治功效

3、互补及增效减毒原则,符合中医传统配伍理论的要求,无配伍禁忌。需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严禁混合配伍,应分开使用。除有特殊说明外,中药注射剂不宜2个或以上品种同时共用一条通道。5.1.6.同一病人同一时期同一种相关疾病(如冠心病和高脂血症)只能使用1种中药注射剂,或治疗功能及主治相同的中药注射剂只能使用1种;合并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疾病须治疗时,每增加一种疾病,可增加使用一种中药注射剂,超出部分必须由科主任出具医嘱,但总量不得超过2种中药注射剂,否则视为不合理。5.1.7、中西药注射剂联用应遵循谨慎联合用药的原则。如果中西药注射剂确需联合用药,应根据中西医诊断和各自的用药原则选药,充分考虑

4、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联用药物的种数和剂量,根据临床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中西药注射剂联用,尽可能选择不同的给药途径(如穴位注射、静脉注射);必须同一途径用药时,应将中西药分开使用,谨慎考虑两种注射剂的使用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5.1.8.临床治疗中,妊娠期妇女使用中成药,必须事先查看药品说明书没有妊娠禁忌方可使用,尽量采取口服途径给药,应慎重使用中药注射剂;根据中成药治疗效果,应尽量缩短妊娠期妇女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止使用中成药。5.1.8.1.含有可以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或有对胎儿致畸作用成分的中成药,应视为妊娠禁忌使用的药物,该类药物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砒霜、雄黄、轻

5、粉、斑螯、蟾酥、麝香、马钱子、乌头、附子、土鳖虫、水蛭、虻虫、三棱、莪术、商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巴豆等。我院现有含上述药材的中药注射剂有:艾迪注射液(含斑螯)、参附注射液(含附子)、醒脑静注射液(含麝香)、复方麝香注射液(含人工麝香)、5.1.8.2.含有可能会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或有对胎儿致畸作用成分的中成药,应视为妊娠慎用的药物,慎用药包括有通经祛瘀类的桃仁、红花、牛膝、蒲黄、五灵脂、穿山甲、王不留行、凌霄花、虎杖、卷柏、三七等;辛热燥烈类的干姜、肉桂、半夏、天南星、白附子、硫磺等;滑利通窍类的冬葵子、瞿麦、木通、漏芦等。我院现有含上述药材的中药注射剂有:血必净注射液(含红花)、红

6、花注射液(含红花)、丹红注射液(含红花)、复方当归注射液(含红花)、注射用血栓通(含三七总皂甘)、注射用血塞通(含三七总皂甘)。5.1.9.儿童患者使用中成药的种类不宜多,应尽量采取口服或外用途径给药,慎重使用中药注射剂。根据中成药治疗效果,应尽量缩短儿童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5.1.10.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5.1.11.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5.L12.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7、救治患者。5.2中药注射剂合理使用的管理和检查5.2.1、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订我院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实施细则,并与党办及纪检联合组织监督实施。医务科、质控科、药学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的变化,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使之与我院临床实际情况相符。本规定如与国家相关部门治疗常规、单病种临床路径等不符者,按国家规定执行;本规定出台前已在临床应用并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可方案与本规定不符者,给予一年过渡期,不作违规处罚。5.2.2、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科、质控科、药学部及各临床科室、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健全促进、指

8、导、监督中药注射剂临床合理使用的管理制度。5.2.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经常组织中药注射剂合理应用的培训、教育与考核,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5.2.4、要将中药注射剂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具体考核见各有关表格。质控科和药学部要依据本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各种适当途径在全院通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5.2.5、药学部临床药学室要定期进行中药注射剂使用情况调查分析,调查结果要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并将调查结果通过各种适当途径在全院通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临床药学室将有关情况通报医务科、质控科,由医务科

9、、质控科结合诊疗质量的各项指标向科室及个人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5.2.6、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杜绝不适当的经济激励。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处方者开出的药品处方与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5.2.7、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质控科、医务科、药学部、财务科按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临床医师合理应用中药注射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把中药注射剂合理使用纳入各临床科室和医师个人的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不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的临床科室和医师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经济处罚。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3次或以上的临床科室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以上的医师个人暂缓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一年。相关支持性文件: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