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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养科医院感染管理和监督制度一、营养科应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做好食品卫生。二、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要做到:穿专用工作服,带工作帽。不用手抓食品、不随地吐痰、不穿拖鞋。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操作食品前或便后要洗手。三、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食堂要加强对各出入口的管理,非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及操作间,本食堂职工不得随意带亲戚朋友进入厨房。四、实行卫生包干责任制,做到完工场清,整齐干净,保持食堂内部及环境卫生的清洁。五、食堂、餐厅要有灭鼠、灭蝇、灭蜂螂的措施,定期向医院后勤申请投毒喷药捕杀。六、加强食品卫生
2、管理:生产及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营养卫生要求。不购、不售、不收、不用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原料和成品;采购食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进肉类食品应验证有卫生防疫合格证明和分割证明;购进熟食食品必须经过加热高温杀菌后方能出售;清洗蔬菜应先摘后洗,并进行盐水浸泡处理,防止农药中毒;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原料与成品的交叉污染;隔餐饭、菜必须经过煮透、蒸透方可出售;厨具、餐具要清洗消毒。七、有关食品的制备、分发、配膳和保管等,应根据医院的条件制定具体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食品、餐具的清洁、消毒制度。八、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坚持洗手后操作。操作的常规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不符合从事炊事工作的带病者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待恢复健康后经批准方可上岗。九、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营养科医院感染防控,应定期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发现违规情况应责令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