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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实习教学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实习教学的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实习类型1、实习主要包括见习(含社会调查等)、课程实习(含野外实习)及毕业实习等。2、各院(系)要根据本教学单位所属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确定其实习类型和时间安排,并将实习教学列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二、目的和要求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实习接触生产、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社会实际,获得实际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巩固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
2、,使学生拓宽视野,增强学生对社会、国情和专业背景的了解,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劳动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了解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科知识的感性认识,收集有关的资料,并为后续课程的教学做好准备。2、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激发学生热爱本专业、奋发学习、立志成才的热情。3、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4、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训练学生从事本专业技术、管理等工作所必需的各种基本技能。5、了解社会和国情,虚心向实习单位的领导、专业技
3、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良好品德,为今后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三、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实习教学工作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制度。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协调,由各院、系直接组织实施。(一)校级实习管理校级实习管理由教务处负责。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学校的实习管理规定,规范实习要求;2、汇总、审核各学院的实习工作计划,按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学生人数,制定实习经费的预算,协助财务处做好实习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3、协助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4、协助各学院开展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签订协议。
4、5、抽查各学院的实习准备、实习过程以及实习成绩评定、实习档案建设等,考核、评估学院的实习管理工作。6、汇总各学院的实习总结,组织经验交流,总结全校的实习教学工作。7、按规定向省教育厅、学院领导上报全校实习教学情况和统计数据。(二)院级实习管理院级实习管理由各学院负责。1、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本院实习教学的组织工作;2、根据教学计划审查、批准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与实习计划,于当年11月制定下年度实习计划,并报教务处;3、规划、建设、审核及批准实习基地,加强与实习基地联系和沟通,密切双方关系;4、负责本单位实习经费的审核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5、检查实习教学质量,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经验;6、负责管理实
5、习教学日常工作,核实实习工作计划,填报相关表格,整理保管实习教学材料并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三)系级实习管理系级实习管理由各专业系负责。1、负责具体实习教学任务的组织与实施;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实习要求拟订实习教学大纲与实习管理细则并报二级学院批准;3、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审核落实实习场地,做好实习前期、中期、后期的各项工作;4、指派指导教师,审批实习指导书及相关材料;5、进行实习教学改革,保证实习教学质量,检查实习教学效果;6、完成实习总结,按要求上报与保管实习教学文档材料。四、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实习基地是保证实习教学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各专业应建立相对稳定,功能齐全的实习基地。1、各院
6、(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要求,切实做好实习选点工作,选择实习基地时应考虑以下原则: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生产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教学条件较为成熟、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就地就近、相对稳定、便于安排师生的食宿。2、提倡各系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合作,建立教学、科研、生产、就业相结合的实习基地。3、学校应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和交流,可适当聘请实习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人员作为实习基地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实习,提高实习质量。4、学校不定期召开实习基地工作会议,总结实习教学经验,听取实习基地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实习教学工作。五、实习教学文件1、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大纲是培养方
7、案所设置的实习环节拟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具体教学要求,是制定实习工作方案、组织学生实习和进行成绩考核的主要教学文件,也是检查实习工作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场所的选择、实习方式、实习内容、教学进程安排、考核方式及评定成绩的标准等。实习教学大纲要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实习教学大纲由承担实习指导工作的专业系制订,经院主管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实习单位的具体条件等)做必要的调整。2、实习工作计划实习计划是由院(系)根据教学进程制定的工作安排,应在当年11月将经过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审核后的下一年度实习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
8、报教务处,以便教务处编制下一年度实习经费预算等工作。院(系)在执行实习工作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须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教务处批准。(2)教务处在寒、暑假前,将审定的下一学期全校实习工作计划汇总表分送学院有关部门,以便其有计划地准备和安排工作。3、实习指导书实习指导书是学生实习的教材,是指导学生完成指定实习任务的必备材料,也是制定实习实施计划、组织学生实习和进行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各项实习均应根据情况选用或编写实习指导书,附属于课程的实习应选用或编写与课程名称相对应的实习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编写,全面反映该实习环节的教学要求和实习内容,适合学生自学,
9、并有利于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其主要内容除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外,还应具体介绍实习的方法步骤及要求、有关的专业知识、思考题和参考资料,需提交的实习作业及考核要求,安全保密与实习纪律等注意事项。(3)实习指导书须在实习开始前发给参加实习的学生。4、实习实施计划实习实施计划是实习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条件所制定的实习具体执行方案。(1)实习实施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实习方式、实习时间与地点、实习方法、进度安排、检查与考核办法、经费预算等(见附件2)。(2)实习实施计划须在实习教学开始一周前完成并经主管教学院(系)领导签字后报
10、教务处审核备案。六、实习指导教师1、指导教师的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或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系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3)集中组织的实习一般应按1:20左右的师生比例配备带队或指导教师;分散开展的实习,每班也应指派一名指导教师专门负责审查实习单位的落实情况、有关事宜的联系及实习检查、实习考核等工作。2、指导教师职责联系实习单位并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实习内容并做好其它准备工作。(2)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工作,提高学生对实习必要性的认识,培
11、养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增强劳动观念及社会责任感,保证实习的良好效果。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习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观摩和参观活动,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4)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要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并及时向院(系)领导报告。(5)注意与实习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6)检查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学生的违纪问题。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可停止其实习,并立即向院(系)
12、领导报告。(7)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志、实习报告、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实习作业,并负责批改。(8)做好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9)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工作总结(应包括实习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实习教学质量的评估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和建议等),并在实习结束后10日内与学生提交的普洱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见附件3)、普洱学院毕业实习报告(见附件4)等材料一起报送院(系)教学秘书。七、对学生的要求1、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带队(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管理。2、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岗,有事有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
13、岗。3、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的要求和规定参加实习,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记好实习日志,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实习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4、尊重实习单位领导、技术人员和职工,注意文明礼貌,虚心向他们学习;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实习安全,杜绝事故。6、爱护公物,注意爱护保养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操作仪器;勤俭节约,在实习过程中珍惜生产原材料,爱护工具和仪器设备。7、实习结束时,应按时返校,并按要求向指导老师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实习作业以及实习鉴定表等材料。八、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1、实习结束时,严格
14、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记载,原则上呈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一般优秀率不大于20%。优秀(1)完成实习教学大纲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完整、系统地总结,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分析或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或提出合理化建议;(2)在考核中能完满地回答问题反映出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3)实习态度端正,无违纪现象。良好(1)完成实习教学大纲全部要求,实习报告完成得较好,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进行分析;(2)在考核中能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反映出较好的理论基础;(3)实习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好。中等(1)完成实习教学大
15、纲基本要求,能完成实习报告;(2)在考核中能正确回答问题,反映出较好的理论基础;(3)实习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好。及格(1)能达到实习教学大纲基本要求,能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2)在考核中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无大的原则性错误;(3)实习态度较端正,能遵守纪律。不及格(1)没有达到实习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2)因故缺席累计时间达实习有效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3)实习报告混乱,有原则性的错误;(4)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5)在实习期间有严重违纪现象者。2、实习是必修课程,凡因违纪取消实习资格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跟下一年级同类实习重修
16、,重修实习的一切费用自理。九、检查与总结1、实习工作的检查评估采取院(系)总结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学校对实习教学检查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实习文件、指导教师配备、实习组织管理、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安全管理等。教务处应不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深入实习基地(单位),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现场抽查。3、实习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费使用情况、经验体会和建议等。书面实习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备案。4、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院(系)应加强实习改革的研究与
17、实践,不断创新,提高实习的质量与效果。对实习效果好、成效显著的院(系),教务处应会同院(系)及时总结经验,在全校交流推广。十、实习经费的管理与使用1、实习经费,由教务处按专业实习类型和实习学生人数制定实习经费预算,统一管理实习经费,实行“统一计划,指标到专业,超支不补”的使用办法。2、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交通补助费、实习指导费以及联系、检查实习等管理工作方面的费用,不得挪作他用。3、积极鼓励院(系)通过各种渠道筹措经费,作为学院拨款的补充,保证实习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十一、实习资料的管理实习结束后,院(系)应按班级归档实习资料。归档资料包括: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实施计划,实习工作总结,班级实习
18、成绩统计表,以及学生上交的实习申请表、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等。十二、关于分散实习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实习渠道,扩大学生择业空间,学院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分散进行实习。1、分散实习是指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安排指导人员在实习实施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帮助学生完成主要实习内容的实习形式。2、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具备较全面的个人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院(系)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加强质量监控,明确实习任务、目的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和安全保证措施。3、分散实习时间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4、分散实习学生,在实习工作开始前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5),出
19、具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实习的证明,经所在院(系)批准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5、分散实习学生应做好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参加本院(系)的实习动员会,认真学习有关实习管理文件,了解实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6、分散实习学生要按照实习内容及进度安排,认真开展实习工作,未经实习单位指导人员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7、实习期间,院(系)应以信函、电话、网络及委派指导教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学生应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向院(系)负责实习工作的指导教师反映自己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展以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等状况;学生必须记好实习日志、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实习报告等实习作业,并在实习结束时交指导老师批阅。8、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返校并参加院(系)组织的实习考核。院(系)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作业以及实习单位的有关材料,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形成最终实习成绩。十三、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