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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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为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始终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根据县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修安委发(2023)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彻底消除、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

2、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重点任务在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村(社区)报告,镇各属部门巡查制度。(一)共性问题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

3、 .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3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4 .违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6 .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定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7 .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8 .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9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二)各行业领域打击治理重点1.烟花爆竹领域(1)烟花爆竹违规经营、储存、运输

4、和燃放的;(2)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的;(3)对假冒伪劣、过期、含量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4)利用废弃民房、厂房等处所违法组织生产的。(责任单位:应急工作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区)2 .危险化学品领域(1)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或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2)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违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的;(3)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的;(4)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5)危险化学品单位违

5、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的。(责任单位:应急工作服务中心、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3 .道路运输方面(1) “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3)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4)货车“大吨小标”及违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违法跨区域营运的;(6)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责任单位:中学、小学、镇派出所、镇农业服务中心)4 .建筑施工方面(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6、施工的,施工单位无资质、超资质从事施工活动的,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施工的;(2)无施工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4)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制定施工方案和不按方案施工、施工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5)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6)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7)抗拒安全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的。(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派出所)5 .消防方面(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

7、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聚集居区以及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镇应急工作服务中心、镇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6 .特种设备方面(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2)使用违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

8、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4)违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违法锅炉、报废气瓶的;(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6)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责任单位:广市场监管分局、应急工作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7 .燃气方面(1)对故意占压、破坏、移动和损坏燃气管道行为的;(2)燃气企业的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的;应急预案没有制定的;员工没有经过培训上岗的;(3)钢瓶过期未及时送检的;对受到严重腐蚀、损伤等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等缺陷的钢瓶,

9、没有及时检验的;对超过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气瓶或制造标志模糊不清的超期钢瓶,没有按时报废的;(4)无证经营、违法储存、违法倒灌经营燃气行为的。(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应急工作服务中心)三、时间安排从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按照统一部署,各行政村、各企业和镇直属各部门要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全面督促、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通过接受举报、走访摸底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等多

10、种方式,向社会征求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线索,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至9月)。各行政村、各企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直属各部门组织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和专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同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关督导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镇安委办。(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至12月)。结合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

11、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机制,逐项推动落实。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部门和人员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镇村两级要切实落实“打非”主体责任,明确专门机构,组建专门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镇应急工作服务中心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工作措施落实。(二)严格工作措施。镇直属各部门、村(社区)要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痕迹管理,建立工作台账,详细登记排查人、排查时

12、间、排查区域、排查结果、整治结果,确保排查情况可追溯、整治情况有记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打非治违”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手段,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违法行为。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和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四)严格追责问责。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行政村、镇直属各部门上报镇纪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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