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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XX监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从严治吏,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目标
2、任务(一)政治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防止和反对一切危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行为。(二)思想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深刻领会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和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作风目标。坚持以上率下,带头
3、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细则,带头落实“三个表率”要求,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担当作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反对懒政怠政、庸政懈政。(四)能力目标。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现代化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预防腐败教育、巡视巡察监督等工作的能力,提高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创新发展的能力。三、方法步骤(一)深入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
4、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基本遵循,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深刻领会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二)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党委(党组)领导、同级党组织、上级纪委(纪检组)、下级
5、纪委(纪检组)、群众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肃问责追责。对于涉及个人或他人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不搞一刀切,不打击报复。(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边学边查边改Q以支部为单位,结合个人思想政治受洗礼情况、个人履职尽责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Q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所剖析,对整改措施要有所落实。对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不深入、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6、四)加强业务培训。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方案,采取集中培训、轮训交流、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重点培训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培训信息化手段和现代化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培训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预防腐败教育、巡视巡察监督等工作的能力,培训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创新发展的能力。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指导思想务必要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整顿工作落地生根。(二)确立目标。坚持问题
7、导向,结合自身实际找准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措施,确保每一项整顿内容都能取得实效。(三)完善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问责制度,确保整顿工作的深入进行。(四)密切协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与党委、政府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持久。五、督查评估(一)定期反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向上级汇报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主动接受上级和同级的督导检查。(二)实施考核。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严谨的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要反馈到各单位,作为评价其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三)公开透明。整改工作进展、考核结果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教育整顿工作的公正公开。(四)严肃问责。对不执行教育整顿要求,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不解决,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