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0 吨珍珠粉圆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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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珍珠粉圆项目项目代码2019-320756-13-03-51618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A8区地理坐标(118度48分44.546秒,34度33分47.46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不含发酵工艺的淀粉、淀粉糖制造;淀粉制品制造;豆制品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分装的建设性质叼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2、部门(选填)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开委备201920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8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思0用地(用海)面积(m2)4237.5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审批单位:东海县人民政府审批文号:东政复20071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东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部门: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苏环管20077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用地规划相符性建设项目位于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片区,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

3、地,不属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和禁止目录(2021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类别,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与园区定位相符性产业定位: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产业定位:主导产业:硅产业、装备制造业、轻工纺织产业;培育产业:新型建材、电子信息产业。该项目为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不属于园区明令禁止的产业,因此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的环境相容该项目污染理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周边的环境质量,因此选址是合理的。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

4、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2019年10月30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文件规定禁止准入类项目。且项目已取得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备案证(东开委备201920号)。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距离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660m,距离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东海县西双湖水库应急水源地保护区6580m,不在其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2)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

5、空间管控区石安河清水通道维护区860m,不在其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的要求。其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表1-1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空生态保间管控护红线区域面面积(平积(平方方公里)公里)总面积(平方公里)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地生态保护系统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包括湿地保行区和恢复重建区等)/3.79/3.796660m东海县西双湖水库应急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以东海县取水口

6、为中心,半径500米的水域范围;取水口东侧正常水位线以上至背水坡堤脚外8()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延至水库四周大坝堤脚外8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范围/6.83/6.836580m石安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包括石安河(安峰山水库至石梁河水库)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长度58公里/20.142().14860m(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项目相符性。表12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号文相符性分析表标置指设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

7、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根据东海生态环境监测站的2021年度资料统计显示,项相符质量管控要求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为加快改善

8、环境空气质量,东海县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市、县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东海县大气管控十条措施,坚决执行东海县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实施方案(东大气办(2021)5号)、关于印发2022年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东环发(2022)18号)等文件要求。随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及时执行等相关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开展,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1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

9、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根据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全市22个国考断面中,19个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III类,优HI类比例为86.4%,无劣V类水质断面。有3个断面水质未达III类,分别为石梁河水库

10、欢墩南、烧香河烧香北闸、排淡河大板跳闸。其中烧香北闸、大板跳闸为IV类水质,欢墩南为V类水质。2021年,全市45个省考断面中,39个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HI类,优In类比例为86.7%,无劣V类断面。除国考断面外,其它23个省考断面中,有3个断面水质未达In类,分别为小塔山水库塔山水库库区、唐响河项好桥、烧香河烧香河桥。2021年,连云港市入海河流水质状况为良好,全市14条入海河流共计16个监测断面,优III类水质比例达87.5%,无劣V断面。入海流河中除烧香河的烧香北闸和排淡河的大板跳闸水质为N类外,其余断面水质均为HI相符壤境险控求土环风管要类。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壤环境

11、期弹区鬻邛鬻期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鬻力普普加日储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黑鬻蹩然落器物分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要求。量状况。相符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相符。本项目所在地执行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及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综合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起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

12、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达标后尾水经管网排放。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合理分布、有效治理后,对厂界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本项目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表13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7号相符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

13、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障力度。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所需水量由现有的市政管网提供,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中无限制本项目行业用水,本项目所用1333.35m3t,严格遵守用水定相符额。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

14、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20万元/亩、15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本项目投资逑度为83万元/亩,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相符源

15、耗控求能消管要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能源消耗为40000千瓦时/a用水量133335m3a折标准煤量5.259t.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要求

16、相符。(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具体管控要求对照详见下表。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 分析 相符性1)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相符相符相符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长江千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干线通道项目。项目。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经济开发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区中小企业园,不在自然保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投资建设

17、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I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经济开发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庐中小企业园,不在饮用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利河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国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

18、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19、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属于C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不开展生产性捕捞。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

20、、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2)

21、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具体情况见表l-5o表15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是否属于禁止范畴*禁止准入类1对照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制造业”禁止生产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农药、未取得登记的农药不涉及否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不涉及否在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不涉及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不涉及否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不涉及否禁止违规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不涉及否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

22、、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不涉及否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以外,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不涉及否在指定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各地区)不涉及否2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不涉及否3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不涉及否4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不涉及否5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不涉及否6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不涉及否7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不涉及否二许可准入类(制造业)1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出

23、口不涉及否2未获得许可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不涉及否3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印刷复制业或公章刻制业特定业务不涉及否4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涉核、放射性物品生产、运输和经营不涉及否5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不得从事金属冶炼项目建设不涉及否6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及爆破作业不涉及否7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或化妆品的生产与进不涉及否8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或进出口不涉及否9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的临床试不涉及否验、生产、经营和进出口10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农药的登记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不涉及否

24、11未获得许可或相关费格,不得从事武器装备、枪支及其他公共安全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购买和运输及特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项目的投资建设不涉及否12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船舶和渔船的制造、更新、购置、进口或使用其生产经营不涉及否13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航空器、航空产品的制造、使用民用航天发射相关业务不涉及否14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铁路运输设备生产、维修、进口业务不涉及否15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不涉及否16未获得许可或强制性认证,不得从事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特定产品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否17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信、无线电等设备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进口和经营不涉

25、及否18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商用密码的检测评估和进出口不涉及否19未获得许可,不得制造计量器具或从事相关量值传递和技术业务工作不涉及否20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不涉及否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项目。3)与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相符性分析,具体情况见表l-6o表16本项目与环境准入有关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I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

26、的工业项目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相符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不属于禁止开发区域内,目不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管控区内。相符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

27、增污的情况下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不在水环境综合整治相符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碎、镉、辂、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区内,且不属于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不属于排排放含汞、珅、镉、珞、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

28、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不在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内,不属于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相符5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相符6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本项目不涉及相关行业相符7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不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采用的生产工艺

29、或污染防治技术成熟;产品不属于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相符8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相符9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

30、业项目。本项目选址区域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要求。(s)与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2020年12月30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20384号),2021年6月1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发布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项目对照连环发2021172号文具体管控要求进行分析,详见表

31、l-7o表1-7项目与连环发2021172号文相符性分析对应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类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园区空间布局约束:(1)化工项目、含有电镀生产工艺的项目及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入区。(2)禁止引进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恶臭及其他有毒气体的项目。(3)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污染物排放管控:(1)废水污染物排放COD73.584吨/年、SS22.995吨/年、氨氮13.797吨/年,磷酸盐0.9198吨/年。(2)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302吨/年,烟尘1().4吨/年。环境管控风险:(1)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高度重视并

32、切实加强镇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2)在园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中须落实事故防治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3)园区内各危险化学品库区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应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留沟,防止泄漏物料进入环境,储备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园区环境安全。(4)污水处理厂及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有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为淀粉制品制造,符合园区的功能定位,本项目非化工项目,也不涉及电镀生产工艺,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恶臭及其他有毒气体的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

33、污染物排放管控,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染物排放较小,在城东污水处理厂内平衡。环境管控风险:园区具备较为健全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各功能区之间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园区要求。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1172号)中的管控要求。综上所述,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和限制的建设项目。(6)与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具体分析见下表。表18项目与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大气污染防治分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实施差异化管

34、理和控制要求。沿江设区的市(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市)为重点控制区,其他设区的市(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市)为一般控制区。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属于一般控制区。相符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提高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水平,削减工业烟尘、粉尘排放总量。重点控制区严格限制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相符3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颗粒物的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行环境监理制度。鼓励、引导建设单位委托环境监理单位对大气颗粒物污染防

35、治设施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理。本项目排放颗粒物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的标准。相符4向大气排放烟尘、粉尘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OOl)排放,排放颗粒物达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的标准。相符5产生烟尘、粉尘的生产和物料运输等环节,应当为取密闭、吸尘、除尘等有效措施,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达标排放。钢铁、火电、建材等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高效除尘技术升级改造,确保烟尘、粉尘排放符合相关标准。本项目排放颗粒物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

36、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的标准。相符港口码头、建设工地和钢铁、火电、建材等企业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物料装卸可以密闭作业的应当密闭,避免作业起尘。大型煤场、物料堆放场所应当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本项目原料在淀粉仓进行卸料,淀粉仓密闭。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7)与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符性分析对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具体分析见下表。表19项目与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符性相符性相符文件相关内容(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I-HI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相符性分析根据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

38、东海县基本污染物中PMl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随着各项废气整治方案的逐步实施,空气质量总体上向好的方面发展,环境质量状况能够得到提高。根据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全市22个国考断面中,19个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W类,优In类比例为86.4%,无劣V类水质断面。有3个断面水质未达In类,分别为石梁河水库欢墩南、烧香河烧香北闸、排淡河大板跳闸。其中烧香北闸、大板跳闸为IV类水质,欢墩南为V类水质。2021年,全市45个省考断面中,39个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年

39、均值均达到m类,优In类比例为86.7%,无劣V类断面。除国考断面外,其它23个省考断面中,有3个断面水质未达In类,分别为小塔山水库塔山水库库区、唐响河项坪桥、烧香河烧香河桥。(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高炉一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九)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40、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炼钢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类项目,也不属于煤制油气、炼油项目。本项目符合连云港市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园区准入要求。相符相符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8)与江苏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

41、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具体分析见下表。表I/O项目与江苏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符性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创优目标(全省PM-浓度达至U30微克/立方米左右,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In比例达到90%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以上,生态质量指数达到5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6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

42、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根据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东海县基本污染物中PMlO、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随着各项废气整治方案的逐步实施,空气质量总体上向好的方面发展,环境质量状况能够得到提高。根据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全市22个国考断面中,19个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HI类,优In类比例为86.4%,无劣V类水质断面。有3个断面水质未达In类,分别为石梁河水库欢墩南、烧香河烧香北闸、排淡河大

43、板跳闸。其中烧香北闸、大板跳闸为IV类水质,欢墩南为V类水质。2021年,全市45个省考断面中,39个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III类,优In类比例为86.7%,无劣V类断面。除国考断面外,其它23个省考断面中,有3个断面水质未达III类,分别为小塔山水库塔山水库库区、唐响河项坪桥、烧香河烧香河桥。相符(六)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改造环保、能效、安全不达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火电、钢铁、石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企业:不属于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对能耗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

44、和数据中心。相符标的火电、钢铁、石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对能耗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实施节能降耗。(七)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依法引导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用能预算管理和节能审查,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探索在省级及以上园区推行区域能评制度,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实施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本项目不

45、属于表中所列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本项目用水、用电量较小。相符(十)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比率控制在0.2%以内。做好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相符(二十三)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70%以上。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的除尘器收尘、不合格品、包装废料等外售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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