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2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检测机构资质管理(一)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依照办法和资质标准规定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工作。未经我部同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范围不得超出资质标准规定的资质类别,资质许可权限不得下放至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二)申请检测机构资质时,申请人应按照办法第八条规定,向单位登记地资质许可机关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件
2、1)等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专项资质认定的检测场所地址须在同一个省级行政区,申请综合资质认定的检测场所地址须在同一设区市行政区。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出书面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后,资质许可机关应及时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时间应书面通知申请人。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增项、变更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适当简化申请材料。具体材料清单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三)检测机构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检测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检测机构的资质,但应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检测机构发生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
3、定资质。检测机构发生分立的,新设立单位申请资质时按首次申请办理,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四)资质许可机关应建立专家库,并组织实施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应遵循回避原则,专家评审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资质许可机关应对专家评审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对已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参数,可适当简化专家评审内容。(五)资质许可机关应按照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完成资质审查、作出书面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向社会公示资质审查结果。资质许可机关应自资质审查书面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见附件2),并
4、将颁发的资质证书信息通过全国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报我部备案。(六)资质增项是指已取得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申请其他专项资质,其批准后的增项资质有效期与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增项的,应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要求。检测机构申请增加检测参数的,不属于资质增项,具体审查程序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七)检测机构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逾期不申请资质延续的,有效期届满后,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八)申请人资质延续、变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其资质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理由。许可结果应同步向社会公布。(九)因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
5、限期整改的检测机构,应在整改完成后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重新核定的申请。申请程序按本意见第(二)条执行,资质许可机关作出决定前应向社会公示资质审查结果。申请材料中不涉及整改事项的不需提交。(十)已按照原资质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按资质标准申请重新核定时,不考核检测机构检测经历。二、检测活动管理(十一)检测机构应按照许可的资质证书中专业类别及检测参数范围从事相应的检测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其检测报告无效,不得作为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十二)委托方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业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十三)办法中的隶属关
6、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是指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直接行政上下级关系等,或者存在可能直接影响检测机构工作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如参股、联营等关系。(十四)办法中的转包是指检测机构将其资质证书范围内的检测参数转让其他检测机构检测的行为。对于检测项目中未取得相关专项资质的可选参数,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的,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可以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他的检测参数不得分包。(十五)检测机构资质延续、变更未通过的,其未履行完毕的检测合同经委托方同意可继续履行,不具备检测技术能力的检测参数除外。(十六
7、)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为报告批准人。报告批准人应取得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经资质许可机关考核确认。未经报告批准人签署的检测报告无效。(十七)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向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当地检测监管系统。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其在当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满足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进行查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办理备案的方式、流程、内容及相关要求,备案办理结果应同步向社会公布。省级以下相关部门不得重复设置备案程序。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规
8、范跨省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及与其所开展业务有关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检测行为。(十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检测信息化监管系统,指导检测机构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检测报告电子化,保证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十九)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测机构加强检测人员培训。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提出检测机构人员培训的要求和内容。(二十)预拌混凝土(砂浆)、预制构配件等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是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负责对本企业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及其半成品(或产品)的出厂检验出具试验报告,应对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其试验室管理、检测试验行为、
9、检测设备设施、场所环境及其监督管理等可参照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三、资质标准有关说明(二十一)检测机构资历中的质量检测经历年限,自首次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之日起计算。(二十二)技术负责人是指全面负责检测机构技术工作的人员,质量负责人是指负责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管理的人员。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二十三)同一技术人员和注册人员在检测专项资质认定中不得超过2个专项资质。(二十四)对于无检测机构的偏远县(市、区),登记地址在本县(市、区)的申请人申请检测机构资质时,经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其申请专项资质中主要人员数量标准,但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
10、市政工程材料3个专项资质,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6个专项资质,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上述检测机构仅可在登记地址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二十五)资质许可机关可结合地方实际,根据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范围,按照最新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适当增减资质标准附件2中的可选检测项目或可选检测参数。四、其他(二十六)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11、本地区实施细则。(二十七)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6)25号)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式样和资质申请表式样的通知(建质函2005)346号)同时废止。附件:L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格式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格式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机构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机构填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本机构此次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12、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机构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检测机构(公章):年月日注:检测机构为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栏填写执行事务合伙人(下同)。单位名称成立日期登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注册资本登记类型投资人(股东)及投资比例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质量负责人职务职称社保人员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中级职称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人,其中正高级人。仪器设备总台(套)数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固定场所建筑面积检测场所面积申请资质范围一、综合资质口二
13、、专项资质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口6、建筑幕墙口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口7、市政工程材料口3、钢结构口8、道路工程口4、地基基础口9、桥梁及地下工程口5、建筑节能口备注三、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职务职称学历何时从何校毕业(按最高学历填写)身份证号从事检测工作相关年限办室电话移动电话工作简历由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申报材料属实。本人签字: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职务职称学历何时从何校毕业(按最高学历填写)检测工作管理资历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工作简历由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申报材料属实。本人签字:年月日
14、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学历昭)、何时从何校毕业(按最高学历填写)片检测工作管理资历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由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至何年何月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工作简历申报材料属实。本人签字:年月日六、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执业资格证书号职称职称专业学历从事检测相关工作年限从事检测专项备注1234569789七、质量检测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称证书号身份证号码从事检测专项资质从事检测工作年限所在检测场所地址备注123456789八、主要仪器设备(检测项目)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序号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检定/校准机构有效日期自检/校项目自检/校规范名
15、称及编号检测项目检测场所地址备注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不确定度123456789九、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检测(场所)地址1:.第页(共页)检测专项检测项目必备参数可选参数备注注:此表按照检测场所地址分别坡写。十、报告批准人汇总表序号姓名职务/职称签字范围对应检测场所地址备注1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水泥,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骨料/集料,防水材料及防水密封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混凝土结构构件强度、砌体结构构件强度现场检测,钢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植筋锚固力检验234注:签字范圉以检测专项中的检测项目为单位现写。十一、审批情况本单位申请以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一、综合资质口二、专项资质检1
16、、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口6、建筑幕墙口测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口7、市政工程材料口单3、钢结构8、道路工程口位4、地基基础口9、桥梁及地下工程口申5、建筑节能口报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年月日经审查,该单位的以下资质符合要求,予以批准。一、综合资质口资庙二、专项资质庾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口6、建筑幕墙口Vr11T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口7、市政工程材料口J113、钢结构8、道路工程口4、地基基础口9、桥梁及地下工程大审5、建筑节能口批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中,在批准的项目后面的口中J,不予批准的项目后面的口中打X.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17、机构资质证书编号:建检字第号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地址:资质类别: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首次发证日期:有效期至:检测专项:检测场所地址:备注:检测能力附表和检测报告批准人附表附后发证机关:(公章)发证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编号:建检字第号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地址:资质类别: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首次发证日期:有效期至:检测场所地址:备注:检测能力附表和检测报告批准人附表附后发证机关:(公章)发证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检测能力附表机构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建检字第号检测场所地址1:发证机关:(公章)检测专项检测项目必备参数可选参数备注检测报告批准人附表机构名称:斐质证书编号:建检字第号检测场所地址1:发证机关:(公章)序j姓名职务/职称批准范围备注1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水泥,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骨料/集料,防水材料及防水密封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混凝土结构构件强度、砌体结构构件强度现场检测,钢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植筋锚固力检验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