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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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泉区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整治发生在困难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内民政办字(2023)12号)和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434)文件要求,结合玉泉区实际情况,现就开展玉泉区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2、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委第三次全会、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玉泉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突出精准高效,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整治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担

3、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二、重点任务(一)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社会救助综合治理1.持续整治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正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诱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困难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及不讲原则违规办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纠治工作中存在的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严格按要求开展材料审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事项O进一步优化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置,及时受理求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做好“主动发现”等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未经镇人民政府(

4、街道办事处)审核,不得单独实施“初核”,不得拒绝困难群众救助申请。玉泉区民政局要切实落实对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指导等工作职责,坚决避免审批权限“一放了之二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救助申请、受理、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持续治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服务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不断提高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检查纠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围绕低保扩围增效,检查民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

5、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放宽重度残疾人低保准入条件,是否规范完善收入财产核算办法,是否落实低保渐退政策,是否细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等。重点查找对象认定不精准的问题,是否按自治区、市级政策规定,核算各项收入,按标准补差,科学合理认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杜绝人为经验主义、主观认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问题;“漏保”问题,是否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准确摸清救助需求底数,对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纳入保障范围,是否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重复享受救助和死亡人员未退出保障问题,看是否按要

6、求定期比对低保对象数据与特困人员、殡葬、死亡人员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核实,及时将重复享受救助和已查实死亡人员退出保障范围;“政策保”问题,全面梳理低保建制以来未经审核确认将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保障有关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审核确认手续,完善低保档案,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动态清退保障范围,不得以行政命令确定低保对象。二是围绕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检查是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安排入住供养机构,是否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重点查找对象认定问题,是否落实民政部特困供养确认办法政策规定,将60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6岁未成年人,

7、以及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等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是否对无收入来源情形按照政策规定测算,科学核算收入状况,是否严格落实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认定条件,是否存在将70岁以上的老年家庭不经调查直接认定为无赡(抚、扶)养义务能力的情形;严格规范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问题,合理评定自理能力等级,准确认定照料护理标准;监护责任不到位问题,是否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镇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特困人员、监护人等权利和义务;是否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特困人员遇到的各类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三是围绕加强急难临时救助,检查是否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

8、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是否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区民政局是否完善“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是否按照相关政策落实。重点查找政策把握不准确问题,是否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有关政策要求,完善临时救助政策,规范临时救助程序,是否存在监管责任缺失、政策执行不严、救助理由不充分等问题;对象范围界定不准确问题,是否对某类群体实施“普惠救助”,存在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推进某项工作违规开展整体性临时救助的问题;临时救助实效性不强的问题,看是否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是否有效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救

9、助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随意确定救助标准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等测算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是否存在同一年度同一事由多次重复享受临时救助情况;救助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审核审批流程,及时受理群众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审批,对不符合条件审批未通过的书面说明理由,是否履行审核审批责任,落实必要环节,分类分档建立临时救助档案,确保救助准确、依据充分、佐证完整。四是围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检查是否定期与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是否根据数据比对结果,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开展走访核实并落实相关政策;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低保对象

10、、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数据。重点查找数据比对问题,是否每季度与乡村振兴、社保、卫健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及时采取纳入或退出措施;困难群众排查问题,是否不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将符合条件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3 .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玉泉区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修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2110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1、(内民政发(2023)59号)要求,切实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监管,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精准、安全、高效使用。玉泉区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审计、巡查整改要求,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问题,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杜绝资金发放中人为设障、吃拿卡要等行为。本年度内区民政局至少开展一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督查。对于无法自行支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对象,要落实其监护人、委托照料人帮助支取社会救助资金,或由本人指定他人代为支取。不得违背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意愿,由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居)干部代为持有卡折、

12、支取社会救助资金。区民政局要会同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对代为持有卡折的情况予以登记备案,确保直接到户到人的惠农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民政部门、财政部门、代理金融机构三方在资金管理发放中的权力制约机制,压实“民政部门核定对象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主体职责,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打通发放堵点,确保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于每月10日前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银行账户。4 .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区民政局持续健全完善与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协作机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做好重点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

13、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要向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或玉泉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区民政局将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梳理、分析反映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会同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重点问题线索予以督办。重点查找工作责任履行问题,看是否存在重点任务不推动、政策规定不落实、整治态度不坚决、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信息公示公开问题,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封闭管理”等问题,对照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政策规定,认真检查并严肃整治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落实申请受理、

14、调查审核主体责任问题,看是否存在对群众申请推诿扯皮、无故刁难,将入户调查、审核把关、动态管理等工作全权交由村(社区)干部承担等问题。(二)持续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成效5 .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数字监督。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开展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做好民政系统殡葬、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信息比对,及时发现预警信息并反馈基层摸排核实。重点查找重复享受问题,对异地重复纳入低保、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死亡人员享保问题,对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未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及时退出社会救助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停

15、保、追缴救助资金等处置;重点对象数据交叉比对问题,是否存在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2022年以来高额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低收入人口、2022年以来新增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对象、2022年以来社会救助信访对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对象、登记失业人员、2022年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对象未纳入保障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将其纳入相关救助范围。各镇、街道要切实健全动态监督核查机制,认真组织核实自治区下发的疑点信息,与相关部门交叉比对数据,及时、准确反馈核实结果、更新信息系统,及时采取入保或停保措施,坚决避免出现

16、不按要求开展疑点数据核实,填报不及时、不准确,入保、停保不及时等情形。6 .进一步规范近亲属备案制度。继续将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持续健全近亲属备案制度,定期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一是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登记范围、备案内容、登记备案程序,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监管。二是开展近亲属备案全面检查,7月底前对2021年以来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的救助对象及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全面开展抽查复核,对于乡镇(街道)单独登记备案的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要全面核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坚决杜绝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17、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区民政局要对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严肃纠治应备案而故意隐瞒不备案、备案后应核查而没有及时核查的、核查后不符合条件而纳入救助范围等情形,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 .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玉泉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受理、登记、移交接收、调查核实、答复、结果上报等程序,确保信访工作合规开展。加强同信访部门协同联动,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定期通报、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工作,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比例。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高效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好重

18、复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利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帮助解决重复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规范使用社会救助行政文书,对救助金调整、停发等事项应予以告知,并向救助对象解释说明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信访综合调研,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进行明察暗访,分析问题成因,注重源头化解,合力处置群众诉求。一是查处沉积信访事项,看是否存在遗留沉积未息诉停访事项,集中解决一批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和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对情况复杂、矛盾较深的重点督办,千方百计化解群众诉求。二是查处重点信访事项,看是否存在求助无门、热线无人接听、态度蛮横、消极应付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加强对求助申请、投诉

19、举报、政策建议的跟踪办理,对2022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确保全部处置完毕。三是集中化解2022年重复信访案件,看是否存在难点堵点,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强化与专项救助部门协同,实事求是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化解2022年重复信访案件,创新重点信访案件处置方式,运用“四不两直”等办法加大办理力度,对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梳理分析问题及根源,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摸清情况、化解矛盾,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持续健全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小黑河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日

20、常走访摸底、常态化风险排查、定期集中摸排工作、线上线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救助协理员与工作人员日常走访摸排等多种途径,加大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体中重病、重残人员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协助提交救助申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玉泉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并持续做好主动发现工作。9.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

21、求,对社会救助政策要及时公示公开,继续加强救助对象信息公开公示,按规定公布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对在享社会救助对象通过门户网站、蒙速办APP、呼和浩特市“智慧救助”微平台等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加大政策知晓度,确保政策操作规范运行;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认真检查并整治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救助对象个人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得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所在地以外的其他信息,对身份证号、手机号、金融账户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或删除处理,不得违规公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宣

22、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救助对象认定、低保渐退、动态管理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O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救助幸福清单发放工作,通过二维码扫码、微信短信推送等方式让困难群众及时了解享受的各类救助补贴和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规定、程序、内容和要求,切实让困难群众了解党的政策、感受党的温暖,引导困难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三、工作部署(一)谋划部署阶段(6月15日)。区民政局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

23、账,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5日至10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纠正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强化资金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对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卡折代管、投诉举报信访等逐项进行摸排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区民政局将根据各地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并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检查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责令及时整改落实。(三)全面总结阶段月中旬)。全面总

24、结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须于11月10日前形成报告报玉泉区社会救助中心。有关情况将纳入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坚持人民立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强化责任担当,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具体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实施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序进度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二)加强协同联动。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机构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对涉嫌违纪

25、违规的问题线索,主动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对在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中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非因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三)突出问题整治。要坚持问题意识,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具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分析责任所在,区分问题性质,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通过问题彻底解决促进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四)深入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自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讲好社会救助故事,增强公众对社会救助的正面认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政策执行力,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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