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利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福利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福利院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老人、儿童、专护员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内任何人员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制度。第三条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院长为全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后勤股的副院长为分管消防安全管理人;后勤股在公安消防机关及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院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2、;各股室股长(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二章消防组织第四条后勤股主要职责有: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安全操作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3、对院内消防实施监督,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4、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备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建立消防档案等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定期检查记录,及时添置和更换消防设备,及时整改火险隐患;5、开展经常性消防
3、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6、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做好排查工作;7、一旦发生火灾,负责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第五条各股室股长(主任)的主要职责有: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做好本部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六条将厨房、变配电间、机房及各功能室等容易发生火灾的位置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七条院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后勤股消防管理员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
4、通过后勤股的批准,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第八条除正常厨房用气外,在院内使用石油液化气(炉),在购买和使用前,应报院后勤股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第九条禁止在院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老人房内焚烧纸、香,用电香炉应事先报护理股,再由护理股报后勤股审批,后勤股负责登记和定期检查。用电香炉需间歇使用,上午6:00-10:00、下午17:00-20:00为使用时间。第十条老人使用电器时不要离开房间,用完后应切断电源,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第十一条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第十二条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应对消防重点部位和房间(抽烟、用电香炉、用煤气等老人的房间)应加强巡逻。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第四章火灾扑救第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扑救、敲响消防警钟、拨打119报火警、协助疏散救护等。第十五条案做好指挥、第十六条起火原因。若发生火灾,各工作人员要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报警、疏散、救护等工作,各负其责,各施其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