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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学校相关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结合某某学院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一、申请人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异:研二学生上一学年全科总成绩排名应不低于全班总人数的前50乐且未出现课程考试不合格的情况。5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学工党委关于在奖学金评定中落实对宿舍违章电器查处相关处理的通知,要求奖学金年度内被检查出二次违章电器的,或者年度内检查出存在违
2、章电器一次,但是入校累计达到三次的,取消奖学金评审资格。对在评学年内没有违章电器情况,但是累计达三次的,奖学金降一档次。6 .宿舍卫生检查在参评学年出现不合格情况,二次的降低奖学金档次,达到三次及以上的评选资格取消。二、申报流程每位奖学金申请人提交“年度综合评分项目清单”,并根据“综合评分”项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情况说明及证明人信息等)o注意:研三学生在前一年度已用于国家奖学金申报且获奖所使用的材料,不可再用于此次评审(长期任职和实习除外,前一年度用于国家奖学金申报但未获奖所使用的材料除外)。评审委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计算“综合评分”,并确定奖学金结果。三、综合评分分值核算办法研二
3、学生:综合评分二学业成绩X20%+科研活动X20%+专业实践X20%+社会工作X20%+竞技比赛X20%研三学生:综合评分二科研活动X25%+专业实践X25%+社会工作X25%+竞技比赛X25%7 .学业成绩由于课程安排,第二学年没有课程,故研三学生不计算学业成绩。研二学生学业成绩以上一学年所学课程的已有成绩的加权平均数为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学业成绩=各课程考核原始得分与其对应学分乘积之和各课程对应学分之和8 .科研活动科研活动指参加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相关会议,发表相关论文/专著,以及参与相关科研项目等。(1)参加相关会议:基准分(以提交会议论文为准):20分,视以下情况累加:国内会议10分
4、,国际(含境外)会议15分,论文获奖5分;(2)发表论文/专著:基准分(以刊出论文或专著原件为准):30分,视以下情况累加:核心期刊(指当年CSSCl来源期刊)刊出:40分;一般期刊(包括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但不包括会议论文集)刊出:10分;专著:40分;译著:30分;(3)参与科研项目:基准分(以项目立项/中期/结题报告为准):20分,视以下情况累加:国家级项目主持人:30分;国家级项目组成员:20分;省部级项目主持人:20分;省部级项目组成员:10;厅局级项目主持人:10分;厅局级项目组成员:5分。注:9 1)参加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相关会议以提交会议论文为准;10 )用同一篇论文参加不同会
5、议的,以赋值最高的一次为准;若几次会议的赋值相同,则以一次赋值为准,不再重复计分。11 )合作性的科研成果原则上按以下方式划分该成果的量化分数:A.两人完成的成果,第一作者占70%、第二作者占30%;B.三人完成的成果,第一作者占50%、第二作者占30%、第三作者占20%;C.四人及四人以上完成的成果,第一作者占50%、第二作者占30%、其余作者均分剩余的20%。(4)若以合作性的科研成果参加会议,基准分的计算也以划分成果后的量化分数为参考。专业实践指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紧密相关的教学实践。参加专业实践、并能提供实习单位证明的:基准分20分。在此基础上,视以下情况累加:(1)国家汉力孔子学院总部
6、志愿者项目:80分;(同一个项目若上一年度已作为申请材料,本年度不可再用)(2) CIEE.UVA.ALLIANCE.CEA等华东师大国际合作项目:20分;(3)国内其他教育实习机构:10分;(4)一学年内在学院内带团上课累计达到60课时以上(参考标准为Ciee一个学期的课时数量),则可与Ciee按照同等标准计20分;累计达到30课时以上、60课时以下,计10分。在清单中请写明所带每个团上课的具体课程类型、时间和课时数。注:(1)专业实践以实践单位认定为准,在同一实践单位实习累计时长不应少于一学期;同时,需提供实践单位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2)同一学年进行多个专业实践的,以赋值
7、最高的一项计分,不累计计分。4 .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及荣誉社会工作主要指担任班级、研究生会等部门职务;志愿服务指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荣誉指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级荣誉。(1)社会工作班长、党支部书记、校/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15分;班委、党支部委员、校/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和副部长:10分;担任其他社会职务,由评审委员会参照上述级别确定分值。(2)志愿服务校/学院组织的会议、培训接待等活动的志愿服务:基准分3分/次;视服务时间、贡献程度在其基础上酌情累加分值,每次累加分值不大于5分(单次20小时以上)O其他形式的志愿者活动:基准分1分/次;累加分值计算同上。(3)荣誉市级: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8、部等:10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5分。其他荣誉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参照上述级别计分。注:(1)社会工作计量按照一个学年一个职务计算一次分数,如担任多项社会职务,取最高分值计算;(2)志愿者服务需由服务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按服务次数累计计分,不设上限。5 .竞技比赛竞技比赛指各级与专业相关、体现学生积极向上风貌的比赛。按所参加的比赛级别获不同的基准分,同时,视获奖情况再累加一定分数,具体赋值如下:(1)国家级竞赛:基准分30分,获一等奖另加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汉教英雄会加分规则见第2条。(2)汉教英雄会:入围全国140强有基准分30分,入围全国50强另加10
9、分,获冠军再加30分、亚军25分、季军20分。(3)江浙沪级竞赛:基准分25分,获一等奖另加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H分;(4)市级竞赛:基准分20分,获一等奖另加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5)校/学院级竞赛:基准分10分,获一等奖另加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注:(1)需提供参赛及获奖证明;(2)同一学年内参加不同等级的竞赛,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三次;同一学年内参加同一级别的竞赛,也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也不应超过三次;(3)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则以在团队中的贡献率酌情加分。五、其它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2)提交的材料经验证不真实者。2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某某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某某学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