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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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自来水公司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驾驶员和公务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费用开支,保障车辆安全行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二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第三条要爱护车辆,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证车况良好。第四条严格按照车辆的操作规范进行驾驶,严禁酒后、吸毒驾驶。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服从调度安排。第六条要妥善保管随车证照、手续及配件、工具等配备物品。第七条未持有派车单,一律不准出车。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的,提前告知单位车辆管理人员,经同

2、意后先行出车,事后补开派车单留存。第八条出车后,严格按照派车单中的起止行车路线行驶,不得同意用车人提出的正常业务工作用车范围以外的出车要求。第九条一律不准私自用车,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并做好登记。第十条做好车辆环保检测及年审工作,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年审等手续。第十一条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以方便调度,无特殊原因,原则上要做到随叫随到。第十二条积极向公司提出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建议。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驾驶员定期召开驾驶员安全会议及业务技术培训。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四条车辆出行由公司办公室及各单位安排的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遇有特殊情况时,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驾驶的,经公司领

3、导同意后,方可驾车。第十五条市内用车应提前1小时向公司办公室及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派车单应写明事由、地点、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市外用车应提前1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后方可出行。第十六条派车人应本着“先急后缓,科学调度”的原则,根据用车需要、用车范围合理安排,对同一方向、路线的用车要综合考虑,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第十七条车辆一般不予外借,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外借用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第十八条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实行集中封存统一停放,车钥匙一律上交车辆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必须按程序汇报方可驾车。第十九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维修

4、制度。对需要加油及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领取加油本和填写车辆维修单按照程序审核会签后,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和维修,旧件全部交办公室车队,并进行登记,驾驶员不得擅自更新或添加车内设施、部件。第二十条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故障的,所有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第二十一条维修费用5000元(含)以上的,按照程序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共同商议后确定。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所用公务车辆规范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外出派遣、安全行驶,承担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交通管理部门、纪律检查部门和公司的相关处罚。第二十三条公司办公室、计财科负责对车辆燃油及维修费用的内控管理。第二十四条

5、每月5日前,驾驶员负责将加油本和维修单交公司办公室车队负责人审核。公司办公室车队负责人负责对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现场抄表,并对燃油、维修费用情况进行核算,每月公示1次。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由驾驶员本人全部承担:(一)饮酒、吸毒后驾驶车辆被交管等部门查处的;(二)私自出车发生交通安全等问题的;(三)闯红灯、超速等违章行驶产生罚款及扣分的;(四)未履行车辆维修审批手续,但已自行主张维修完成的;(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隐瞒不报,并产生安全事故的;(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的;(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第二十六条节假日未在指定地点封存的,每

6、次罚款2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第二十七条车辆行驶里程与油耗情况明显不符的,公司分管领导将单独进行约谈,仍不改正的,临时用工辞退、正式职工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第二十八条驾驶员没有派车单而擅自出车的,每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临时用工辞退、正式职工调离工作岗位。第二十九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的,每次处罚500元,一年累计两次以上的,临时用工辞退、正式职员工调离工作岗位。第三十条驾驶员故意不接工作安排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第三十一条驾驶员在加油站、维修厂加油维修时,违反本规定擅自为自己或为他人加油、维修车辆,或者侵占公司车辆配件的,临时工予以辞退,并扣发当

7、月工资,正式职员工,调离工作岗位,同时给予党纪(党员)、政纪(非党员)处分;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二条驾驶员弄虚作假、虚报发票侵吞公司资金的,视情节轻重,除扣除所报费用外,扣除当月工资,临时用工辞退、正式职工调离工作岗位。第三十三条驾驶员因违规违纪受到纪检部门通报批评的,临时用工辞退,正式职工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与党纪政纪处分。第三十四条驾驶员不听从派车指示、不服从调度的,一次处罚100元。第三十五条驾驶员驾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一、自己有责任,但没有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每次罚款200元,一年累计两次的调离岗位。二、自己有责任,又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1年内累计),按以下规定处罚:(一)2000元(含)以下的,给予300元罚款;(二)2001元-5000元(含),给予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三)5001元TOOOO元(含),给予800元罚款,并记过一次;(四)IoO(H元(含)以上,给予IOoO元罚款,临时用工辞退,正式职工调离工作岗位。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司下属企业及关联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我公司有关驾驶员及车辆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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