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与能源稽查部操作规程.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30592 上传时间:2023-08-11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216.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质检与能源稽查部操作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质检与能源稽查部操作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质检与能源稽查部操作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质检与能源稽查部操作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质检与能源稽查部操作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质检与能源稽查部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检与能源稽查部操作规程.docx(3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质检与能源稽查部操作规程水电抄表及收费规程一、水电表抄表收费服务规范(一)仪表:服饰整洁得体,举止稳重大方。(一)语言:语言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三)态度:友善和蔼,真诚坦荡。(四)服务:业务精通,办事规范,优质高效。(五)抄表:佩戴胸牌,准确抄表,告知用户,耐心答疑。二、工作纪律(一)落实抄表责任制,确保抄表率和准确率,杜绝送人情现象。(一)强化抄表监督,抄表应2人以上一组,部门1人,其他部门协同1人,共同抄表确认数据无误。(三)坚持水电收费和扣款信息的公示,接受用户监督。三、校内实体、经营单位、BOT.施工单位及外供单位抄表及收费。(一)校内实体按季度抄表,部门于每个季度末月的1-10

2、日组织进行抄表,核算水电数据后,于当月13-20日进行公示并通知经营单位于次月20日前完成缴费,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单位进行催缴,并做好相关数据留存。(一)经营单位按季度抄表,部门于每个季度末月的1-10日组织进行抄表,核算水电数据后,于当月13-20日进行公示并通知经营单位于次月20日前完成缴费,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催缴,并做好相关数据留存。(三)BoT单位1、直饮水抄表:每年5月和11月组织人员协同企业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水电抄表,水电数据由中心及企业抄表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再核算水电费用,相关数据做好留存并进行公示后通知企业缴费。次月进行款项结算前由企业完成水电缴费。收费:5

3、月底(或11月底)前制作水电成本报表报送财务核算部;次月10日前报送一卡通审核营业数据后再报送财务核算部,并到学校财务核算科开具直饮水的管理费发票,通知企业开具直饮水营业额的发票,经财务核算部完成财务手续后,到后勤管理处完成校企转账手续。实际转账金额计算公式:实际转账金额二校内一卡通营业金额-网络中心管理费(发票)-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技术服务费(发票)-水电费(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2、浴室抄表:每底组织人员协同企业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水电抄表,水电数据由中心及企业抄表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再核算水电费用,并于月底前制作水电成本报表报送财务核算部。收费:每月10日前报送一卡通审核营业数据后再报送财务

4、核算部,并于10日前到学校财务核算科开具浴室的管理费发票,通知企业开具浴室营业额的发票,经财务核算部完成财务手续后,到后勤管理处完成校企转账手续。实际转账金额计算公式:实际转账金额二校内一卡通营业金额-网络中心管理费(专票)-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技术服务费(专票)-水电费(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3、充电桩电表为预付费电表。收费:每年I2月份通知企业于月底前及时缴纳技术服务费并做好缴费记录。4、洗衣机抄表:每年4月和10月组织人员协同企业工作人员对东西校区所有洗衣机水电表共同抄表,水电数据由中心及企业抄表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再核算水电费用。收费:4月底(或10月底)将水电费数据进行公示,并通知企业

5、于次月20日前完成水电缴费,并将相关数据做好留存。5、研A研C综合服务项目抄表:每年11月组织人员协同企业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水电抄表,水电数据由中心及企业抄表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再核算水电费用,相关数据做好留存并进行公示后通知企业于次月20日前完成缴费。收费:12月初制作水电报表、企业转账统计报表、空调租赁统计报表报送财务核算部,督促企业及时缴费,并于12月28日前(企业完成缴费后)到学校财务核算科开具管理费发票。6、西校23#、24#公寓洗浴及东校1#、6#号公寓及学苑宾馆洗浴(含新增研1公寓洗浴)抄表:每年11月组织人员协同企业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水电抄表,水电数据由中心及企业抄表人员签字确认无误

6、后再核算水电费用,相关数据做好留存并进行公示后通知企业完成缴费。收费:12月初制作水电报表、企业转账统计报表、空调租赁统计报表报送财务核算部,督促企业及时缴费,并于12月28日前(企业完成缴费后)到学校财务核算科开具管理费发票(专票)及水电费收据(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7、空调服务项目电表为预付费电表,由学生开通空调服务后自行购电。收费:每年I2月份通知三家运行企业于月底前及时缴纳技术服务费并做好缴费记录。8、中水服务项目(1)中水站服务项目抄表:每年5月和11月组织人员协同企业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水电及中水表计量抄表,并通知企业进行水质监测,水电及中水表数据由中心及企业抄表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

7、再核算水电及中水费用。收费:将相关数据制作报表进行公示后通知企业于次月20日前缴纳水电费并做好缴费记录。待企业完成水电缴费后,再进行中水结算手续:部门根据中水表数据统计报表、水质监测报告和企业开具的中水收费发票报送后勤管理处及学校财务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办理中水费用的结算。(2)西校第二浴室中水项目抄表:水电费已计入第二浴室的水电运行成本,每月计量收取。每年U月组织人员协同企业工作人员共同进行中水表计量抄表,并通知企业进行水质监测,中水表数据由中心及企业抄表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再核算中水费用。收费:部门根据中水表数据统计报表、水质监测报告和企业开具的中水收费发票报送后勤管理处及学校财务管理处审核通

8、过后,办理中水费用的结算手续。(四)生活区水电表抄表收费1、生活区水费、电费收取方式(I)生活区公用电费、经营户电费按季度收取。根据每季度生活区水电计量表抄表数确定收费金额,计量总表数据由双方共同抄表确认。以上费用根据水电表计量数据、价格对各项费用核算金额后,由物业公司缴纳给学校。(2)生活区住户水表由物业公司每年两次进行抄表、公示反馈及答疑,学校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统计明细表进行代扣,无工资关系的住户水费由学校负责向住户收取。(3)公共用水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核算公式:生活区总水表-住户用量-经营用量-学校办公用房用水量2、水电价格执行标准生活区公用、住户供水价格按淄博市生活用水标准:自来水价

9、格3.525元/,自备井水价格:3.4元/立方米。生活区经营户用水价格为5.52元/立方米。生活区公用电价格为0.55元/kWh,经营户用电价格为0.7元/kWh。如遇学校水电价格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3、其他学校交流人才住房的电费由学校提前预付缴费,根据住户的实际用量再进行电费扣款,水费由学校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用量明细进行代扣。四、逾期不交的依据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执行。附文: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各类用户必须按期如数交纳水电费。在校内无财务、工资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由能源管理中心负责收缴水电费。拒不缴纳水电费的,停止水电供应。经营用水用电管理规程为了加强学校各类经营

10、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一、后勤管理处是学校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用能开户、扩容、改造的审批;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为学校能源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能源用户的用能管理,行使计量收费和能源稽查。二、经营房用电有负荷限制要求的必须遵守要求,如增加负荷需首先向后勤管理处提报增加用电负荷申请,未经过学校审批的,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三、经营水电费的交纳,按照签订的用水用电协议执行。四、经营单位负责对自己安装的水电设施进行维护,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负责对水电计量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经营单位对安装的水电计量设施负有保全的义务和责任,不得擅自启封。五、能

11、源与维修服务中心定期对经营用水用电进行检查,经营单位应自觉协助检查。六、经营方用电必须服从学校用电管理,经营方在用电前,应会同校方进行检查电表的安装。七、使用过程中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不得擅自增加负荷,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故障未彻底排除前,不得通电试运行。使用过程中,如因经营单位用电设备造成任何事故,由经营单位全权负责,给学校及任何第三方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经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八、经营单位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对经营单位供电,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经营单位负责承担。九、学校在自身用电负荷过高,导致用电紧张或遇到特殊、紧急情

12、况时,有权对经营单位停止供电,等处理结束后,恢复对经营单位正常供电。十、经营单位有不按时交纳水电费、损坏水电计量设施、采用各种方式盗水盗电的行为,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给予水电费的追缴和处罚。附:校内经营用水用电协议校内经营用水用电协议用水用电方经学校有关领导及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同意后,方可签订如下协议。用水用电协议甲方:乙方:因用水电方(乙方)原因,需(长期)(临时)在甲方用水、用电,为明确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甲方有关能源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乙方用水用电用途

13、、计量表安装地址:1、乙方用能用途:2、乙方计量表安装地址(无明确标注,地点为甲方西校区):二、用水用电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Ho三、用水用电性质:乙方用能为租赁经营,执行水电价标准按学校租赁经营用电价格执行,现为:电元/度,水元/吨。合同期内,如遇学校对用水电收费价格进行调整,则执行新的水电价标准。四、用电方用电负荷(用电方提供):五、水电费结算方式及违约处理:1 .预付费:如无特殊用电情况说明,经营用电优先考虑安装预付费电表。2 .后付费电费及乙方水费:由甲方负责抄表计量收费,按(月)(季度)(半年)作为结算周期,水、电费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开始的第一月内完成结算,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收据。甲

14、方发票、银行信息甲方银行及税务信息如下:户名:山东理工大学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0005083.如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水电费,甲方有权停止电力供应,甲方向乙方追缴所欠水电费并计收未交电费的滞纳金,每超一天按应缴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待费用结清后恢复水电供应。六、用能管理:1、乙方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在用电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电表的安装。电表必须购买甲方指定型号的电计量表,电表购置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且乙方使用的计量表、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2

15、、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不得擅自增加负荷,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故障未彻底排除前,不得通电试运行,使用过程中,如因乙方用电设备造成任何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事故给甲方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3、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4、甲方在自身用电负荷过高,导致用电紧张或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时,有权对乙方停止供电,等甲方处理结束后,恢复对乙方正常供电。七、在协议执行期内,如遇甲方部门及人员调整,不影响本协议执行。如本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重新签订协议,乙方按甲方规定继续

16、支付水电费用。八、补充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在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的其他约定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协议一式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按协议约定时间。十、争议解决条款: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I)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淄博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首先采用第种方式予以解决。甲方:单位名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 月 日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

17、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施工水电管理规程为了加强学校各类施工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一、后勤管理处是学校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用能开户、扩容、改造的审批;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为学校能源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能源用户的用能管理,行使计量收费和能源稽查。二、开工前工程管理部门首先核定施工用水量和用电负荷,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用水用电申请。三、工程管理部门持用水用电申请,到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办理开户事宜。四、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协同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用水量和用电负荷,现场勘查水电接出位置,落实用水开口管径、电缆型号和水电计量表具规格型

18、号。五、施工单位与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交纳安全用电和履约保障金。六、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用水开口和用电接入施工,并提供水电计量表具。七、施工用水用电所需管道、阀门和电缆、配电箱等材料费、施工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水电计量表具由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提供。八、施工用水电实行计量收费,每一个施工项目为一个计量单元。水电费按照学校规定价格收费。九、施工用水电费的缴纳,按照签订的用水用电协议执行。十、施工单位负责对自己安装的水电设施进行维护,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负责对水电计量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设在施工现场的水电计量设施负有保全的义务和责任,不得擅自启封。十一、

19、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定期对施工用水用电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自觉协助检查。十二、施工单位有不按时交纳水电费、损坏水电计量设施、采用各种方式盗水盗电的行为,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给予水电费的追缴和处罚。附:施工用水用电协议施工用水用电协议甲方:山东理工大学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乙方:为明确供用水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学校能源管理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乙方用水(电)用途:乙方计量表安装地址:电力线路及引出位置:二、用水(电)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三、水电单价及交费:自来水

20、元/吨,自备水元/吨,电元/度。交费约定:四、水表规格:;用电负荷:kw;电能表规格:五、水(电)费结算方式:由甲方负责抄表计量收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六、甲方根据乙方用水(电)性质收取乙方电费押金元(大写:元)。用水(电)结束后,在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由甲方无息返还。七、用水用电管理1、乙方用水不得出现盗水盗电和水电浪费现象。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负责对自己安装的水电设施进行维护,甲方负责对水电计量设施进行维护。3、乙方使用的各类电气设备,必须有安全保护设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4、使用过程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负荷,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故障未彻底排除前,不得通电

21、运行。如因乙方用电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5、乙方不得向外转供水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水电,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6、甲方在自身用电导致用电紧张或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时,有权对乙方停止供电,甲方处理结束后,恢复对乙方正常供电。八、罚则乙方有不按时交纳水电费、损坏水电计量设施、采用各种方式盗水盗电的行为,甲方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和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给予水电费的追缴和处罚。九、本协议一式肆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用电设施止。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经营及全额回收单位(含BoT单位)计量抄表收费工作流程图计量表报

22、修更换流程BOT服务企业监管规程一、BOT服务企业监管实行分片责任制(一)主要工作内容能源稽查工作及BOT服务项目运行检查,包括对责任区域范围内长明灯、常流水等能源浪费现象、违规能源利用现象进行稽查及直饮水安全、维保记录、充电桩等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人员配备东校区由1人负责,西校区由4人负责(早7:00晚21:00时间的抽查工作由部门安排)(三)检查频次责任人每天对分片责任区进行巡检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每月部门组织一次直饮水、充电桩、学生公寓空调(运行期间)、浴室、研AC综合服务项目的全面集中巡检,并填写各服务项目的质量评价登记表。(四)责任区域划分能源稽查责任区域划分序号校区区域

23、稽查人员备注1西校区青年路以南,二体以东区域王忠新2西校区青年路以南,二体以西区域单戟同学期进行轮换3西校区青年路以北区域杨鹏4东校区东校区域李向忠二、BOT服务企业监管(一)直饮水1、检查依据:社会化生活服务和能源资源项目质量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第3条、11条及第5条通则(第3条、11条通则部分适用于以下BOT部分,不再重述)。附文:第三条:社会化服务项目监管通则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25分)【评价方法】资料核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须提供相关正式的服务合同(协议)文本、服务资质、证件、制度、服务标准与规范、收费凭证及影像资料。3.1 社会化服务项目运行规范与标准执行情况,得1分;3.2 签订规范的

24、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协议),履行约定义务,履约率100%,得2分;3.3 按照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制定相应服务项目的规范与标准,服务企业日常运行维护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记录详实,得2分。【评价细则】无服务规范、标准扣1分;有规范、标准但执行不严格扣0.5分;服务项目合同(协议)文本不规范,发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履约率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服务企业日常运行维护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运维记录不详实,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1.1 4服务企业取得相应的资质,所需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备,专业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得3分。【评价细则】无服务资质或过期的,扣1分;相关专业

25、管理岗位人员无证件或过期的,每人次扣02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每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3.5 落实服务安全责任制,有突发服务事故和故障应急预案,全年服务和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得3分。【评价细则】无事故和故障应急预案的,扣1分;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该项不得分。3.6 服务价格与收费公开透明,未经协商不得随意涨价,得3分。【评价细则】服务价格与收费等信息要在相关服务平台定期公示,未定期公示相关信息,每次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查看相关收费记录与凭证,发现有未经协商而随意涨价的,该项不得分。1.1 7定期检测终端计量收费设备,因计量收费终端未进

26、行定期检测,造成计量不准确的,对相关师生进行赔偿。结算纠纷和服务投诉率不得高于0.设,得5分。3.8 按时缴纳项目消耗的水电费、学校资产占用费,无拖欠现象,得3分。【评价细则】收费计量设备未定期检测的,扣1分;计量收费不准确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收费不准确而未对相关师生进行赔偿或投诉率高于0.1%,扣5分;未按时缴纳服务项目消耗的水电费、学校资产占用费,扣1分;长期拖欠,扣3分。3.9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无管理冲突和服务冲突,得3分。【评价细则】不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造成服务冲突,扣1分;影响较大的,扣3分。第五条:直饮水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6

27、0分)【评价方法】资料核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须提供相关证件、设备清洗记录、维保记录、水质检测报告及影像资料。5.1取得直饮水卫生许可证,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得5分。【评价细则】核查直饮水卫生许可证和服务人员持健康证情况,缺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5.2每学期开学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卫生监督机构对直饮水系统用户端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并公示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标准不低于现行建设部颁发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要求,得10分。【评价细则】水质检测报告没公示或水质不达标,该项不得分;设备清洗维护不及时、不到位、不公示,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5.3依据标准要求,做好直饮水设备的清洗维护

28、,定期更换PP棉、活性炭、反渗透膜,记录清洗信息并公示;直饮开水水温达到95以上,得15分。【评价细则】设备清洗不达标、不及时、不公示,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直饮水开水温度不达标,扣5分。5. 4做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漏电安全保护,直饮水机在运行或静态时均不应出现渗漏现象,设备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得10分。【评价细则】核查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记录及设备设施完好率,并现场检查有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5 .5派遣经培训合格后的维保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驻校技术维护服务;维保人员接到故障报修信息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故障恢复正常,并做好维

29、修记录,得10分。【评价细则】没有住校维保技术人员,扣5分;未及时处理报修故障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6 .6现场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工装整洁、佩戴工牌,对待异议耐心解释,不可争执,态度友善,文明礼貌,得10分。【评价细则】服务人员衣着、语言、举止达不到要求,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出现争执,没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第十一条:服务沟通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15分)【评价方法】查看落实服务承诺制和相关信息上网公示情况,以及管理方和师生所提合理建议和意见能否及时改进的情况;管理方每年两次对服务项目(面向师生)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ILI落实服务承诺制,服务信息在校内相应网站平台公示,

30、得5分。【评价细则】相关服务信息未上网公示,每次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1.2管理方及师生所提合理建议和意见能及时采纳并改进,得5分。【评价细则】对管理方及师生所提合理建议和意见未能及时改进,扣2分,同一问题第二次出现,扣5分。IL3管理方每年两次对服务项目(面向师生)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平均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得5分。【评价细则】管理方每年两次对服务项目(面向师生)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平均服务满意度不足95%,每低设扣1分,扣完为止。2.直饮水检查登记表直饮水检查登记表检查内容分值评价细则检查记录整改情况备注3.1社会化服务项目运行规范与标准执行情况。1无服务规范、标准扣1分;有规范、标

31、准但执行不严格扣0.5分;服务项目合同(协议)文本不规范,发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履约率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服务企业口常运行维护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运维记录不详实,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3.2签订规范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协议),履行约定义务,履约率100%o23.3按照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制定相应服务项目的规范与标准,服务企业日常运行维护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记录详实。23.4服务企业取得相应的资质,所需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备,专业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3无服务资质或过期的,扣1分;相关专业管理岗位人员无证件或过期的,每人次扣0.2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

32、,每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3.5落实服务安全责任制,有突发服务事故和故隙应急预案,全年服务和安全责任事故为零。3无事故和故障应急预案的,扣1分: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该项不得分。3.6服务价格与收费公开透明,未经协商不得随意涨价。3服务价格与收费等信息要在相关服务平台定期公示,未定期公示相关信息,每次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查看相关收费记录与凭证,发现有未经协商而随意涨价的,该项不得分。3.7定期检测终端计量收费设备,因计量收费终端未进行定期检测,造成计量不准确的,对相关师生进行赔偿。结算纠纷和服务投诉率不得高于0.居。5收费计量设备未定期检

33、测的,扣1分;计量收费不准确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收费不准确而未对相关师生进行赔偿或投诉率高于0.1%,扣5分;未按时缴纳服务项目消耗的水电费、学校资产占用费,扣1分;长期拖欠,扣3分。3.8按时缴纳项目消耗的水电费、学校资产占用费,无拖欠现象。33.9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无管理冲突和服务冲突。3不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造成服务冲突,扣1分;影响较大的,扣3分。5.1取得直饮水卫生许可证,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5核查直饮水卫生许可证和服务人员持健康证情况,缺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5.2每学期开学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卫生监督机构对宜饮水系统用户端水质进行检

34、测,并公示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标准不低于现行建设部颁发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要求。10水质检测报告没公示或水质不达标,该项不得分;设备清洗维护不及时、不到位、不公示,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5.3依据标准要求,做好直饮水设备的清洗维护,定期更换PP棉、活性炭、反渗透膜,记录清洗信息并公示;直饮开水水温达到95C以上。15设备清洗不达标、不及时、不公示,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直饮水开水温度不达标,扣5分。5.4做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漏电安全保护,直饮水机在运行或静态时均不应出现渗漏现象,设备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o10核查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记录

35、及设备设施完好率,并现场检查有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5.5派遣经培训合格后的维保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驻校技术维护服务;维保人员接到故障报修信息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故障恢复正常,并做好维修记录。10没有住校维保技术人员,扣5分;未及时处理报修故障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5.6现场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工装整洁、佩戴工牌,对待异议耐心解释,不可争执,态度友善,文明礼貌。10服务人员衣着、语言、举止达不到要求,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出现争执,没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11.1落实服务承诺制,服务信息在校内相应网站平台公示,得5分。5相关服务信息未上网公

36、示,每次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1.2管理方及师生所提合理建议和意见能及时采纳并改进。5对管理方及师生所提合理建议和意见未能及时改进,扣2分,同一问题第二次出现,扣5分。11.3管理方每年两次对服务项目(面向师生)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平均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5管理方每年两次对服务项目(面向师生)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平均服务满意度不足95%,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合计100检查人员:检查日期:(二)充电桩1、检查依据:社会化生活服务和能源资源项目质量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第3条、11条及第10条通则(第3条、11条通则部分不再重述)附文:第十条:充电站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60分)【评

37、价方法】资料核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制度、维保记录及影像资料。10.1 服务企业需有相应的资质,运维人员持证上岗,得5分。【评价细则】运营企业资质过期的,扣5分;运营人员无上岗证或过期的,扣5分。10.2 充电站在校内设置科学、合理,与建筑防火距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得10分。【评价细则】校内充电站设置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10.3充电设施有漏电和过载保护、防雨、防雷等安全防护措施,场所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得10分。【评价细则】充电设施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周全,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10.4充电站消防设施齐备,定期更新灭火器,得5分。

38、【评价细则】消防设施不全,扣2分;未定期更新灭火器,扣3分;未配备灭火器,扣5分。10.5制定充电站维护制度,定期派遣运维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维护,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并做好维保记录。充电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得10分。【评价细则】充电站无维护制度,扣2分;充电设施维护不到位、不及时,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充电设施完好率低于95%,扣3分。10.6充电站内充电车辆摆放规范有序,环境卫生清洁,无易燃物,得10分。【评价细则】现场查看充电站内车辆摆放、环境卫生、有无易燃物,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10.7充电站设有服务信息反馈机制,出现异常或需服务咨询能及时反馈解

39、决,得10分。【评价细则】查看充电站服务信息反馈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监督检查登记表充电桩检查登记表检查内容分值评价细则检查记录整改情况备注3.1社会化服务项目运行规范与标准执行情况。1无服务规范、标准扣1分;有规范、标准但执行不严格扣0.5分;服务项目合同(协议)文本不规范,发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履约率每降低遥扣0.1分,扣完为止;服务企业日常运行维护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运维记录不详实,发现处扣0.2分,扣完为止。3.2签订规范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协议),履行约定义务,履约率10023.3按照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制定相应服务项目的规范与标

40、准,服务企业日常运行维护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记录详实。23.4服务企业取得相应的资质,所需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备,专业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3无服务资质或过期的,扣1分;相关专业管理岗位人员无证件或过期的,每人次扣0.2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每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3.5落实服务安全责任制,有突发服务事故和故障应急预案,全年服务和安全责任事故为零。3无事故和故障应急预案的,扣1分;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该项不得分。16服务价格与收费公开透明,未经协商不得随意涨价。3服务价格与收费等信息要在相关服务平台定期公示,未定期公示相关信息,每次每项扣

41、0.5分,扣完为止;查看相关收费记录与凭证,发现有未经协商而随意涨价的,该项不得分。3.7定期检测终端计量收费设备,因计量收费终端未进行定期检测,造成计量不准确的,对相关师生进行赔偿。结算纠纷和服务投诉率不得高于0.1%5收费计量设备未定期检测的,扣1分;计量收费不准确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收费不准确而未对相关师生进行赔偿或投诉率高于0.1%,扣5分;未按时缴纳服务项目消耗的水电费、学校资产占用费,扣1分;长期拖欠,扣3分。3.8按时缴纳项目消耗的水电费、学校资产占用费,无拖欠现象。33.9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无管理冲突和服务冲突。3不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42、,造成服务冲突,扣1分;影响较大的,扣3分。10.1服务企业需有相应的资质,运维人员持证上岗。5运营企业资质过期的,扣5分;运营人员无上岗证或过期的,扣5分。10.2充电站在校内设置科学、合理,与建筑防火距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10校内充电站设置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10.3充电设施有漏电和过载保护、防雨、防雷等安全防护措施,场所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0充电设施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周全,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10.4充电站消防设施齐备,定期更新灭火器。5消防设施不全,扣2分;未定期更新灭火器,扣3分;未配备灭火器,扣5分。10.5制定充电站维护制度,定

43、期派遣运维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维护,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并做好维保记录。充电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10充电站无维护制度,扣2分;充电设施维护不到位、不及时,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充电设施完好率低于95%,扣3分。10.6充电站内充电车辆摆放规范有序,环境卫生清洁,无易燃物。10现场查看充电站内车辆摆放、环境卫生、有无易燃物,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10.7充电站设有服务信息反馈机制,出现异常或需服务咨询能及时反馈解决。10查看充电站服务信息反馈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ILI落实服务承诺制,服务信息在校内相应网站平台公示。5相关服务信息未上网公示,每次每

44、项扣1分,扣完为止。11.2管理方及师生所提合理建议和意见能及时采纳并改进。5对管理方及师生所提合理建议和意见未能及时改进,扣2分,同一问题第二次出现,扣5分。11.3管理方每年两次对服务项目(面向师生)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平均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机5管理方每年两次对服务项目(面向师生)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平均服务满意度不足95%,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合计100检查人员:检查日期:(三)空调1、检查依据:社会化生活服务和能源资源项目质量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第3条、11条及第6条通则(第3条、11条通则部分不再重述)附文:第6条: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60分)【评价方法

45、】资料核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须提供相关证件、报修记录、平台信息、设备维保记录及影像资料。6.1服务期间派遣培训合格后的维保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驻校技术维护服务,得10分。【评价细则】服务期间没有住校维保技术人员,扣5分;培训合格证,无证或过期的,每人次扣5分。6. 2技术维护服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明确,空调运行网络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对校方开放浏览入口,设备巡检维护记录及时公示公告,得10分。【评价细则】现场查看空调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维护是否及时,达不到规定要求,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6.3设立24小时运行报修服务热线(手机)、微信报修服务平台;接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不超过24小时,若房间空调故障24小时未能修复必须更换备用机;报修办结率10096,得20分。【评价细则】无固定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或微信报修服务平台,该条不得分;无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或记录不详实或无处理结果的,每项次扣2分,扣完为止;故障处理未按要求办理的,每项次扣2分,扣完为止;办结率不达标的,该项不得分。6.4做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漏电安全保护,确保安全运行;设备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