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应试人员考试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应试人员考试规则.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2考试规则应试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考试规则:一、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室,对号 入座,并将考核通知书、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二、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三、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 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四、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 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 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五、试卷发放后,必须首先在答题
2、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准 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 听统一信号开始答题。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 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七、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涂,未用 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八、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 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 (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 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须在签字确认,否则视为 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 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十一、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