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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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市人翩府文件澄政发(2018)9号市政府印发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阴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31日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1月1总则61.1 编制目的61.2 编制依据61.3 适用范围61.4 事件分级71.5 工作原则72组织结构与职责82.1 日常组织机构92.2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102.3 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责122.4 现场工作小组的组成和职责102

2、.5 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163预防和预警173.1 预警信息监测和报告173.2 预警级别的确定和发布183.3 预警预防措施184应急响应194.1 信息报告194.2 分级响应204.3 响应措施215应急终止225.1 应急终止的条件225.2 应急终止的程序225.3 后期处理236应急保障246.1 队伍保障246.2 技术装备保障246.3 交通和运输保障256.4 通讯与信息保障256.5 医疗卫生保障256.6 社会稳定保障266.7 物资保障216.8 资金保障277监督管理277.1 预案演练277.2 教育和培训277.3 应急能力评价278责任和奖惩289附则289.1

3、 预案的制定、管理和更新289.2 预案解释部门289.3 预案实施时间28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供水 安全,建立健全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 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 康和财产安全,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突发事件危 机,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7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8 )突发环境事件

4、信息报告办法(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10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1 )江苏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2 )江苏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13 )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4 )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 响到我市的因环境污染威胁或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包括长江小湾水源地、长江肖山水源地、长江西石桥水源地、江 阴市利港应急备用地下水源地、江阴市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1.4 事件分级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源

5、突发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 可控性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IH级)和一般(IV级) 污染事件。(1 )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I级):指因 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2)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指因环境 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 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3 )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In级):指因环境 污染造成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较大面积污染,或乡 (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4 )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

6、件(IV级):指行政村、 自然村、企业自备水厂等集中供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者供水中断 的事件。1.5 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 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风 险防范体系,并将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 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 力,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 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的保障公众供水安全。(2)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 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事件的特点,实行 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

7、的应对措施。 针对事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实行分级响应。(3)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积极做好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 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 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 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2组织结构与职责成立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 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 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

8、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港口局、市公用事业局、江阴海事局、 市消防大队、市气象局、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澄江 街道、云亭街道等部门。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组织结构图 如下: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饮水卷组事故调查组应急*组香处理组宣传报道组专家组图1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组织结构图2.1日常组织机构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应 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

9、任办公 室主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 )执行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3)负责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4)建立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信息综合 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水源地周边水文、水质、气象等有 关饮用水安全的各种重要环境信息,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提 出处理建议;(5)联系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 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6)承担编制、评估、修订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 染事件

10、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7 )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8)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 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家组。2.2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1 )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现场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分 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 散。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 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无锡市政府或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 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 发生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 导小组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11、由法律规 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IV级)应急处置现场指 挥部的组成: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 通运输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 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港口局、市公用事业局、江阴海事局、市 消防大队、市气象局、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澄江街 道、云亭街道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各部门职责 见第2.3节。(2)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贯彻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 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

12、和支援;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 交办的有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饮用水源污染重大事故情况,根据需要,向 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应 急措施的建议;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水源地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 实、传递、通报;组织协调各应急小组按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 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当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 组织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当确定

13、已发生二次危害,立 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2.3 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 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市经信委:当出现重特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 负责组织协调企业的限水、停水。市财政局:负责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所需资 金的准备。市公安局:负责对危害集中式饮用水源案件进行侦破,打击 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督工作;负责 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市水利农机局: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的监测,依 法发布水文预报,保障水源地水量供应;负责应

14、急调度水利工程 改善水源地水质;负责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安全供给管理;参与 相关善后和生态恢复工作。市商务局:负责保证纯净水和负责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 污染事件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计委:负责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进行出厂水、 末梢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提供涉及饮用水污染所致疾病防治等相关信息。市环保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水质监测和污染源 的监控,依法发布环境状况通告,实施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监督 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做好水质的应急监 测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协助做好 事故调查工作。市安监局:加强对全

15、市各类工矿商贸,重点是高危行业的安 全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实现限水、停水期间的安全生产; 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市城管局:协助市公安局维持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秩序。市港口局:协调相关码头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参与船舶 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用事业局: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负责 组织启动供水应急预案,通过采取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最大程度 的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负责备用水源供水系统的维护保养,确 保备用可靠。江阴海事局:负责管辖水域内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源 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交通组织与管理以及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 处理。市消防大队:负责配备水源地污染事故现场陆域抢

16、险设备和 人员;负责在事故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 同时配合海事局进行水域抢险;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 组织伤员的搜救。市气象局:负责分析气象条件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可能产生的 影响,提出水源地水质污染的气象条件预警。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澄江街道、云亭街道:第 一时间启动本级政府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负 责落实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就近组织人力、物力参 与现场抢险和事故处理,全力以赴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协助做 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饮 水安全。2.4 现场工作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

17、类型及工作需要, 设立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饮水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应急 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和宣传报道组。各工作小组的设置和主要职 责如下:应急监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农机局、市公用事业 局、市卫计委和市气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负责对现场开展应急 监测工作,分析污染现状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判断事件的变化趋 势,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控制和消除影响的科学建议。其中市环保 局负责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市水利农机局负责调水通道、饮 用水源地的水量、水质和流向情况的监测;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取 水口进出水水质监测;市卫计委负责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质 和末梢水水质监测;市气象局负责气象要素的监测。应急处置组

18、:由江阴海事局牵头,市港口局、市水利农机局、 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卫计委、市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组 成。其中江阴海事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上交通管制,水上污染 事故的抢险;市港口局协调相关码头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市 水利农机局负责调度水利工程调水引流、引清释污等措施;市环 保局负责污染源的排查;市公用事业局会同市水利农机局负责启 用备用水源地,保证饮用水供应;市卫计委负责应急供水水质监 测,对饮用水污染所致疾病进行防治;江阴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污 染源的控制和抢险。饮水保障组: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牵头,市经信委和市商务 局等部门组成。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应急期间强化自来水的常规处 理和深度处理,保证

19、出厂水质达标,保障居民饮用水供应。市经 信委负责组织协调企业的限水、停水。市商务局负责应急期间纯 净水和其他抢险物资的供应。应急保障组: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市商务局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 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道路交通通畅;市财政局 负责调拨事件应急体系运行经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处 置所需的交通运输。善后处置组: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 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修复、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工 作。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做好事件相关信息发 布和新闻报道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牵头,市公 用事业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相 关单位协助,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 提出处理意见。为了便于各个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相应 的应急处置机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明确 一名联络员。2.5 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聘请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相关学科的专家,为现 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 范措施。其主要职责是:(1 )为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议;(2 )为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提 供意见和建议;(3 )为特别重大和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

21、的发 生和发展趋势提出救灾方案和处置办法;(4 )向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供科学有效 的决策方案;(5 )对危机解除后的灾后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 并提出相关建议。3预防和预警3.1预警信息监测和报告(1 )江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沿江各镇、街道、开发区,要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辖区内集中式饮 用水源预警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 作。(2)监测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监测规范与标准方法,严 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与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加强环保、水利、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在水 源地保护区内外和取水口安装的水质在线

22、监测仪器要实行联网, 实现水质数据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增强 水质污染变化预警能力和应急防范能力实时监测部分水质指标, 重点加强对原水的监测,并根据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加大对特 征污染物的监测频率;发现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达不到国家规 定标准时,应立即向政府报告,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 影响的供水单位。3.2预警级别的确定和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与事件分级相一 致,分别用红色(I级,特别重大X橙色(II级,重大X黄色(In 级,较大卜蓝色(IV级,一般)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 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I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上报,

23、由省人民政府确认,报请国务 院批准后发布;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上报,报请省人民政府确 认并发布;In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上报,报请无锡市人民政府确 认并发布;IV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报无锡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 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 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报警盲 区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3预警预防措施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证明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即将发生 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进入 预警状态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采取以下预警预防措施:(1 )立

24、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 )发布预警公告。(3 )组织对饮用水源的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 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的影响。(4 )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5 )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 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 )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落实备用水源及自来水应急处理措 施。(7 )调集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 保障工作。(8)消防部门在灭火过程中要做好消防废水的收集、围堵 等工作,避免造成因消防废水引发的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4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发现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后,应立即向江阴市政府 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5、,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同时向 江阴市委宣传部通报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此外,发 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且一时无法判明 等级的疑似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应当按照 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 的报告程序上报;江阴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报 告,抄送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 小组。信息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内容:(1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初步 判断事件原因;(2)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受影响的范围,有无伤亡,事 件发展趋势;(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6、及事件控制情况;(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 他需上报的事项。应急响应过程中,要及时续报进展情况。应急终止10日内,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总结 报告上报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重大事件总结报告应报送无 锡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重大事件总结报告应报 送无锡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4.2 分级响应一旦确认发生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I 级X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或较大集中式饮 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m级),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 一级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按照上级行政机关应

27、 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如果发生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IV级),市应 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江阴市人民政府后,经无锡市人民政府 同意后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同时按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4.3 响应措施(1 )应急监测组负责对可能受到污染的大气、水体、土壤 等进行环境要素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 染区域范围,预测污染物质到达取水口等敏感区域的浓度、概率、 时间等。负责对取水口进出水水质、水厂出水水质和末梢水水质 进行监测。(2 )应急处置组负责现场污染源控制,通过设置阻水堰、 围栏等措施,使污染物与周边环境隔离,防止污染物质扩散;对 事故现场的污染物进行

28、去污、消除和清理等无害化处置;根据水 源受污染的范围程度,制定调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启用备用 水源,并对应急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对饮用水污染所致的疾病进 行防治。(3 )饮水保障组负责在应急期间采取各种措施,强化自来 水的常规处理和深度处理,以保证出厂自来水水质达标;按应急 供水期间停止或限额用水户清单实施停水或限额供水;负责组织 净水供应。(4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期间抢险物资的供应以及组织车 辆运送抢险物资;负责应急期间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道路交通畅 通;负责调拨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体系运行经费。(5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得到控制后生态修复方案的制定; 负责污染事件引发的疾病预防控

29、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对伤病 员进行医疗救治。(6)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期间相关信息的发布和新闻报道 工作。(7)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对责 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5应急终止5.1应急终止的条件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即可终止应急预案:1 .本次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 发生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2 .本次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 全面恢复正常。3 .2应急终止的程序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终止程序应按照以下程 序进行:(1 )专家组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 急终止条件后

30、,依次报请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应 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接到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 应急终止通知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3 )必要时,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 布事件终止的公告。(4 )应急终止后,有关部门应根据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 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估工作,直到 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5.3后期处理5.3.1善后处理(1 )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 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10日内,将总结报告上报市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重大事件总结报告应报送无锡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

31、室,特别重大事件总结报告应报送无锡市应急处置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应急过程评价。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 织专家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 )根据实践经验,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 门负责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4)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维护、 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5.3.2保险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会同有关部 门在第一时间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 险条例进行理赔。6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相关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加强队伍建设

32、,提高其 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能迅速参 与并完成抢险、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现场处置工作。(1 )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由城市供水、供电等行业相关人 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2)应急保障和支援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 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各项计划准备,必要时 也可以临时从社会征集。6.2 技术装备保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先进技术、装备、 物资的储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实现信息 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在发生 突发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应对。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的监测、

33、化验、试验分队和专家库都是 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要及时 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技术信息和人力帮助,要建立储备数据 库随时调用。专家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 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 性和水质情况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有关 单位要进一步配备先进监测和分析处理仪器设备,为应对集中式 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6.3 交通和运输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应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 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运输局、江阴海事局负责实施水上交通组 织及交通管制,为应急物资及救援人员的水上运输做好保

34、障工作。 相关镇、街道和开发区要协助做好交通和运输保障工作。6.4 通讯与信息保障江苏电信江阴分公司、江苏移动江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阴 分公司等负责应急通信保障。(1 )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 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 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各级政府、省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 和应急专家工作组专家通信联络的需要。(2)建立跨部门、多手段、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 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手段。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 事件现场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双 向传递。6.5 医疗卫生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

35、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 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计委指 导下,市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 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 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 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 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6.6 社会稳定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 作中的社会稳定保障 江阴人武部协调驻澄部队予以协助和配合, 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发地镇、街道、开发区协助做好治安保 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群防联防,配合公 安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加强对重点

36、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 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严惩借供水危机造谣生事、趁火 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6.7 物资保障建立和完善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保障 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1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由市商务 局、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和事发地区群众日常用水的市 场供应。市卫计委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和供应。应急物资的调用, 由政府应急办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2)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 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经济动员能力,确保救援物 资器材

37、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 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 资动态储备。(3)建立与其他省、市和地区之间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以便需要时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6.8 资金保障政府为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及由此引发的其他突发公共事 件处置提供资金保障。7监督管理7.1 预案演练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 联合演练,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应急演练, 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能有效发挥作用。7.2 教育和培训通过授课、操作演练和模拟演习等学习、培训,使

38、集中式饮 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 能,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有关预警和应 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各类相关应急预案;预警和 应急处置程序及其运行;预警及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预 警和应急处置报告的编制和上报程序等。7.3 应急能力评价为保障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始终处 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设置情况与制度、工作程序的建立与 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与经费 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接受上级部门 对我市应急机构的建

39、立与运行所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考核。8责任和奖惩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实行领导负 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 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未 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职守、 失职、渎职的按照法纪对有关负责人予以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附则9.1 预案的制定、管理和更新本预案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和日常 管理,同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环境的动态,及时组 织修订、更新,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9.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40、释。9.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集中 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澄政发2013139 号)同时废止。附件:1.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表2 .江阴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基本情况表3 .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 作领导小组通讯录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表水源地 名称水厂名称源所河充 水地在流取水口 位置取水口坐标供水 范围供水能力 (万吨/天)一级保护区情况二级保护区情况准保护区经度纬度2015 年2020 年水域陆域水域陆域水域陆域长江 小湾 水源地江南水务 股份有限 公司小湾 水厂长江江阴黄 山口外 向江心 IOO米

41、120 16, 15”31 565江阴市3030取水口上游 1000米至下 游600米向 对岸500米 至本岸被水 坡的水域范 围一级保护 区水域与 相对应的 本岸背水 坡堤脚外 IOO米的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 区以外上 溯 1500 米、下延 500米的 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 水域与相对 应的本岸背 水坡堤脚外 100米之间 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 区以外上 溯 2000 米、下延 1000米的 水域范围区相本坡Oo的 护与的水灯间龈 保域应背财之财 准水对岸堤米陆长江 肖山 水源地江南水务 股份有限 公司肖山 水厂长江江阴肖 山口外 向江心 200米120 18, 03156, 21w6060取水

42、口上游 1000米至下 游600米向 对岸500米 至本岸被水 坡的水域范 围一级保护 区水域与 相对应的 本岸背水 坡堤脚外 100米的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 区以外上 溯 2000 米、下延 500米的 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 水域与相对 应的本岸背 水坡堤脚外 100米之间 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 区以外上 溯 2000 米、下延 1000米的 水域范围区相本坡Oo的 护与的水犷间琥 保域应背股之财 准水对岸堤米陆长江 西石桥 水源地常州通用 自来水有 限公司西 石桥水厂长江江阴利 港口向 江心 550米120 0431”315648w常州市3636西石桥水厂 取水口上游 1000米至下 游500米

43、向 对岸500米 至本岸被水 坡的水域范 围一级保护 区水域与 相对应的 本岸背水 坡堤脚外 100米的 陆域范围护让600里魂围 -区溯K500水二级保护区 水域与相对 应的本岸背 水坡堤脚外 100米之间 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 区以外上 溯 2000 米、下延 1000米的 水域范围区相本坡Oo的 护与的水间理 保域应背股之或 准水对岸堤米陆无锡自来 水总公司 锡澄水厂西石桥水源 地取水口上 游约IOOm 处(在建)无锡市8080江南水务 股份有限 公司澄西 水厂江阴市122030 江阴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基本情况表水源地名称水厂名称水源地 类型地理位置取水口坐标供水能力(万吨/天)经度纬度江阴

44、市利港应急江南水务股份有地下水/利港黄丹12003, 343156,37”12万吨/日,可备用地下水源地限公司澄西水厂长江港村连续供水7天江阴市绮山应急 备用水源地江南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肖山水厂水库型/ 绮山湖云亭绮山 南麓120 18,03156,2140万吨/日,可 连续供水7天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通讯录单位联系电话市政府应急办86861234市委宣传部86860804市经信委86861028市财政局86861113市公安局119、 86826060市交通运输局86080070市水利农机局86861316市商务局86860935市卫计委120、 86861216市环保局12369、 86008023市安监局86862435市城管局86866108市港口局86867301市公用事业局86099611江阴海事局12395、 80670701市消防大队119市气象局86278025高新区86869918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86868123澄江街道86980030云亭街道86151001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 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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