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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制度及职责一、联席会议制度由人大、纪委、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农水办、武装部、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站、残联、团工委、妇联、执法中队、XX司法所、XX派出所及村(场、社区)站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召开,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矛盾排查制度健全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格局,建立全方位动态化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突出的行业领域定期开展重点排查,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
2、大活动期间开展集中排查。组织指导好辖区各调委会、各调解工作室落实周排查制度,建立排查纠纷工作台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和动态。三、分析研判制度统筹做好辖区内矛盾纠纷汇总、研判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例会,对全镇上报的矛盾纠纷和相关案事件进行排查梳理、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预警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或可能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向综治办提出工作建议。四、受理登记制度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一站式”接待受理、“一体化”调处化解、“一路通”跟踪服务。对排查发现、群众反映、下级报送、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接收,根据情况组织调处或分
3、流、转办,并对分流、转办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督办。五、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矛盾纠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动态管理,跟踪督促落实,实行限期销号,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六、“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制度设立“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邀请热心人民调解员和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较高、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熟知当地风土人情和社情民意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七、协同联动制度对受理的跨部门、跨村(场、社区)、跨领域的矛盾纠纷,由中心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联动机制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密切配合,互通信息,
4、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疏导和化解工作。八、多元化解告知制度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评估,向当事人提供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并告知诉讼费减免政策,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确属无法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告知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九、诉调一体对接制度对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调解速裁团队,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机制,推动司法确认全面对接人民调解等线上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引导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十、回访反馈制度对办
5、结的矛盾纠纷,在一个月内向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存档。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如当事人未能主动履行的,告知其可以申请继续调解或选择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对未调解成功的纠纷,了解矛盾纠纷解决与否及发展动态,劝告当事人冷静对待,依法寻求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对回访后可能产生其他矛盾纠纷隐患的,认真分析研究,界定风险等级,提出具体解决对策,必要时应将隐患转递有关单位部门和村(场、社区)。十一、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协调各类事项、答复各类问题;无论是否属于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6、。十二、即诉即办制度严格按照“来信当日登记”“来访即时登记”“规范准确登记”的工作要求开展登记工作,确保相关图片、文字材料得到妥善保存;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舆情等,应及时逐级上报,紧急信访、重要信访及群访,第一时间电话向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完善资料,逐级审签。XX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职责一、日常工作及运行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矛盾纠纷化解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XX镇人民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开展全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2 .负责统筹落实全镇矛盾纠纷化解各项改革措施及相关任务,制定发展规划,并稳步推进实施。3 .根据镇矛盾纠纷多元
7、化解工作联席会议的决定,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4 .指导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场、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定期汇总有关工作动态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 .负责全镇矛盾纠纷化解案件信息的收集、统计及梳理工作,形成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数据分析报表,为党工委、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6 .制定中心具体各岗位的职责,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7 .制作、执行中心年度工作计划。8 .负责中心受理案件的档案管理及存档工作。9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二、业务开展及指导1.接待当事人来
8、访,受理当事人来信和相关咨询服务,收集当事人提出和反映的相关问题,对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及时予以答复;对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将问题转递有关部门,并对落实情况跟踪了解和结果反馈。2 .受理镇有关部门移交和各村(场、社区)提交的疑难矛盾纠纷,根据纠纷的种类、性质等进行登记建档,按照审查情况组织调处或分流、转办,并对分流、转办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督办。3 .指导、协调重大矛盾纠纷和跨部门、跨村(场、社区)、跨领域的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4 .定期分析研判全镇矛盾纠纷总体形势,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向综治办提出工作建议。5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工作机制。6 .协助司法所选聘、培训、管理、考核调解员,组建调解员信息库。7 .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等,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工作监督及考核1.督促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场、社区)落实好矛盾纠纷化解主体责任。2.受理对全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事项的投诉举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3,组织对各有关部门或各村(场、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考核。4.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有关部门及村(场、社区),定期予以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