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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共五篇(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决策依法、遇事讲法、办事懂法、自己守法,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带头信法,做党内法规的忠实崇尚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之治”
2、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中,首要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胸怀“国之大者”,立足“两个大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把“两个维护”作为检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根本标尺,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认识和言行。把牢政治方向,扛起政治责任,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大喇叭等载体解读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内法规知晓度和普及率。严格用法,做党内法规的自觉遵守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
3、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发展的宝贵经验,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高执行力为着力点,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不断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事业谋发展、为人民谋幸福,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自觉守法,做党内法规的坚定捍卫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4、,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一经形成必须严格遵守、抓好落实,遵守党纪法规更是对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通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常学常新、常修常炼,又要通过观看反面典型案例警醒自身,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党内法规落实见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把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二)中共中央办
5、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开头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全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始终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当先行,为人民群众作好表率,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带头尊法,做好“敬畏法律、尊崇法治”的“领头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推
6、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到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不断提高和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护法排头兵,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带头学法,做好“掌握法律、推广法治”的“领头羊”。“立身以立学为先。”学法是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引导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要围绕意见提出的“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著作,认真学习党内法规,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提
7、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带头学法的同时还要带头普法,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传统。带头守法,做好“严守法律、捍卫法治”的“领头羊”。“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立守法标杆,为民众榜样。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用法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坚决防止出现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守法贯穿到工作和生
8、活的方方面面。带头用法,做好“执行法律、厉行法治”的“领头羊”。“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以法治方式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
9、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就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出要求、作出部署。青年者,国家之魂。广大年轻干部要抓住身在基层的学习机遇,“学”字当头解锁理论学习的“通关秘籍”坚持勤学善思,协调好工作与学习的时间,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一刻不停增强本领。全面学习,广泛吸收,以原原本本“学”解锁“学懂”密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学习,是一个不断积累知识储备、不断破解“本领恐慌”的过程。基层事务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如果不持续学习,就很容易因困难表象而焦头烂额,学习有助于
10、年轻干部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年轻干部要全面学习,广泛吸收,以原原本本“学”解锁“学懂”密码。先要摒弃“唯学历论”的观念,涵养“勤学好问”的才气,善于发现他人身上的闪光点,以改进自身存在的不足。“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年轻干部要树立不断学习的观念,学习最新理论成果,提高理论水平,向老同志、业务能手虚心请教,提升业务水平,以“勤学好问”的才气祛除“目空一切”的傲气。从而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思想理论是旗帜、是方向,更是前进力量,不断夯实理论之基,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才能变得更加沉稳可靠。悟深悟透,学思结合,以反复深入“思”解锁“弄通”密码。“学而不
11、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其实就是知识的内在转化过程,只学习不思考,丰厚的知识便很难进入脑海中,灿烂的“理论之花”也会很快枯萎,无法真正发挥其“色、香、味”等“实效作用”,学习也将会陷入低效甚至负效的“深坑”中。年轻干部要悟深悟透,学思结合,以反复深入“思”解锁“弄通”密码。注重实践,融入群众、融入基层,在实践中提升干事创业的本领,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工作中奋勇争先,担当作为,主动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学会举一反三,勤于反思总结,对工作中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提炼和升华,对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及时改进和修正,才能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
12、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七种能力。学用贯通,笃信笃行,以联系实际“行”解锁“做实”密码。“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年轻干部要学用贯通,笃信笃行,以联系实际“行”解锁“做实”密码。注重将所学所得及时进行实践转化,确保理论层面的“智慧之光”能够不断照亮实践活动中的“前行路”。要注重把责任“扛肩上”,要能“俯下身子、迈开脚步”,以“用”为标涵养,把“笃行之,的士气提起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在学习过程中不能学赵括“纸上谈兵”,更不能学两晋学士“虚谈废务”。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带着问题学,拜人民
13、为师,俯下身子、迈开步子、扛起担子,通过“下基层、察实情、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以“吹尽狂沙始到金”的韧劲和耐力推动理论在实践中“升华”、本领在锻造中“进阶”,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作为“头雁”,要律己、领学、示范,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头雁”律己,做法治建设的“实践者”。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一把手”只有自身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
14、作风硬,才能发挥“头雁领航、雁阵起飞”的带头作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织者、重要推动者、重要实践者,要以“细行律身”的自律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使尊崇法治、敬畏党规法律成为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15、头雁”领学,做法治建设的“信奉者”。“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领导干部作为“头雁”,发挥好领学带学促学作用,不能以抓部队代替抓自身,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教育者先受教育,铸魂者先铸其魂,形成以上率下带作风、以下看上扬学风的浓厚氛围。“行不率则众不从,身不先则众不信。”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领学、“群雁”齐学的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
16、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带动“雁阵”共同守护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法治环境。“头雁”示范,做法治建设的“传播者”。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看领导。领导干部的号召力、影响力、引领力是潜移默化的,有引导人们行动自觉的权威性。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是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一招”。领导干部有责任、有义务,也必须在学法上走在前、在守法上做表率、在普法上挑重担,形成“头雁效应”,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上带下、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意见内容,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列出的“清单”变为切实履行和守护的
17、“准则”,深入学习、深入贯彻、深入践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实实在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要在示范中成为“榜样”,以实际的学习成效厚积法治氛围,让法治深入基层、深入民心,营造全社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环境。(五)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就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出要求、作出部署。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其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
18、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强调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必然要求。意见紧紧围绕“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创新性地将清单制度引入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工作中,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同国家法律学习的衔接协调,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着重对领导
19、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出整体性安排、提出原则性要求,建立健全清单制度,具体的清单由各地区各部门分级分类制定。三是突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强调领导干部在学习了解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深刻理解和掌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基本精神,强化对法治的尊崇和对法律的敬畏,培育法治信仰,做到知信行合一。四是重点围绕“应知应会”提炼出基本的、共性的要求,聚焦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列明了领导干部共同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将会同中央有关单位狠抓清单制度的落实,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合理编制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掌握,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评估,推动考核结果运用,把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法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