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贸流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为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的平安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商务系统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据邻安委发20149号文件精神,经商务局探讨确定,在全县商贸流通领域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坚固树立“生命至上、平安第一、责任如山”理念,依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公共平安领域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大预防力度、平安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仔细解决平安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平安生产事故发生。二、检查范围此次集中开
2、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范围内归属商务局行业管理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以人员密集的商场、市场、超市和宾馆等行业领域的企业为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三、检查时间、方法和内容此次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自8月3日起至10月3日,实行企业自查和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仔细履行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公共平安领域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平安措施落实状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平安规范,平安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平安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
3、实到位等状况。详细包括:1、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状况。2、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状况。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状况;技术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平安作业规程建立、执行状况;作业现场平安监督检查状况;以及依法履行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状况。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急源监控状况。企业平安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况;危急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急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状况;对存在较大危急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大危急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
4、监控预警的制度建设及防范措施落实状况。4、应急管理状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状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状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难引发事故灾难的危急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状况等。5、平安基础工作及教化培训状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状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化培训状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状况。对自查中发觉的平安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能马上整改的,要马上予以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刚好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并实行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强化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
5、隐患的,要马上停产整顿,并刚好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待隐患整改到位并经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复原生产。部门检查。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商务局依据“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的要求和工作分工,对所管辖行业领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要全覆盖地进行一次大检查。针对全县商场超市等事故易发场所,成立特地检查组,在集中开展平安大检查期间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究竟、无一遗漏。要将检查同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隐患、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企业自查内容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四、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快速行动。局机关成立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
6、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充分相识此次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重大意义,把这次平安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化实行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平安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检查组人员肯定要亲自下基层到企业进行督促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快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注意源头,深化检查。要全面彻底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详细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真正做到不留死角。要通过此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解除各类隐患,把工程设计中的平安规程和生产经营建设中的平安管理、平安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企业对自查中发觉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切实整改,彻底消退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单位,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报县安委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或对发觉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落实防范措施不力而导致生产平安事故的,要依法依规报县安委会顶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