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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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全区县城(含县级市,下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增强县城承载能力,助推县域城镇化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国

2、家明确的十四五期末县城基础设施主要指标值,以实施水系统、交通系统、能源系统、环卫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五大系统”补短板强弱项行动为抓手,因地制宜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提升县城宜居、韧性、智慧水平,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新突破。二、主要目标(一)基础设施提升目标。到2025年,全区县城基础设施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基础设施基本完备。(二)扩大有效投资目标。全区县城每年共完成350亿元以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到2025年,累计完成有效投资1100亿元以上。三、主要任务(一)实施水系统综合整治。1推进县城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普查,对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破损失修、存在

3、安全隐患的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降低公共管网漏损率,保障水质安全。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城在用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附属市政消火栓更新改造,力争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9%。2 .完善县城排水防涝设施。推进排水管网和泵站改造建设,整治排截洪沟渠,打通县城排水堵点,畅通城市排水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县城调蓄吸纳雨水能力。到2025年,全面完成县城83个存量易涝点整治,建立易涝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县城内涝防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3 .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加快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消除空白区,到2025年,改造建设污水管网1800公里以上

4、。加快推进县级市污水管网建设,到2025年,力争10个县级市平均污水集中收集率超过65%。大力推进负荷率超过120%和低于70%、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到2025年,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0万吨/Ho加快负荷率低于50%、进水Ce)D浓度低于70毫克/升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持续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由全面建成向稳定运行转变。加快完成沿江(河)、沿海直排口截污工程,全面消除污水曾卜口。4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县级市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全面完成县级市18段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源头截污,积极推进水岸同治,因地制宜开展河湖岸线

5、生态化改造,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有条件的县城积极探索县城黑臭水体治理的方法路径。(二)改善提升道路交通系统。1 .提升县城道路通达率。以增加有效供给、优化级配结构为重点,加强县城道路及街巷的改造建设,打通各类断头路和应急救援生命通道。推进县城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衔接,有序开展干线公路过境段、进出城瓶颈路段升级改造,畅通对外连接通道提高道路网络密度和通达率。推进县城道路绿化、亮化、美化,开展县城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行动,提高公共交通、步行和非机动车等绿色交通路权比例。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城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2 .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

6、设。综合考虑县城区位特征、功能分区、公共交通、用地属性等情况,按照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原则,统筹布局县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体、以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助、以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县城公共停车系统,并配建一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加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片区的停车综合治理和智慧场景应用。到2025年,力争全区县城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5万个,县城老旧城区、商业中心、医院、学校、旅游景区和车站等重点区域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得到有效缓解。3 .加强市政桥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市政桥梁检测和安全管理要求,常态化开展桥梁主体和防护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

7、推进14座存量危桥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到2025年,全面完成374座桥梁结构安全检测,确保全区市政桥梁安全稳定运行。(三)优化提升能源系统。1 .推进县城燃气管网改造建设。以材质落后、不符合标准规范、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县城燃气管道和设施为重点,全面排查燃气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燃气场站和设施、用户设施等,大力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区县城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积极推进燃气长输管道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瓶改管工作,到2025年,力争全区县城平均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50%。常态化开展城镇燃

8、气安全排查整治,持续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快橡胶软管问题整治。2 .开展县城照明提升整治。开展县城照明有路无灯、有灯不亮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县城照明盲点暗区,到2025年,全区县城实现路灯装灯率100%。积极推进县城路灯照明(亮)度、均匀度达标建设,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因地制宜开展照明智慧化建设。(四)完善环卫系统。1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垃圾焚烧设施为重点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区县城新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10个,扩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1个,新增焚烧处理能力5000吨/日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持续推进县城在用生活垃圾填埋场综

9、合改造,提升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和规范化处理水平。2 .有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示范引领在县城建成区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在人大县、旅游县等具备条件的县城,有序推进厨余垃圾集中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回收处理中心等设施建设,增强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五)优化园林绿化系统。1实施蓝绿空间提升工程。加强县城建成区内公园绿地建设,因地制宜构建级配合理、分布均衡的县城绿地系统,推动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加大口袋公园、绿道建设力度,有效利用县城零碎空地、废弃地、闲置地、边角空间等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留白增绿,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口袋公园,分级、分类建设

10、城市绿道,串联公园绿地、山体、河湖水系、文化遗产及其他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县城绿道延续性和总量。到2025年,全区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开展广西园林城市(县城)评选工作,到2025年,力争全区新增10个广西园林城市(县城)。2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拓展县城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在县城建成区及周边公园绿地中的公园草坪、林下空间以及空闲地等划定开放共享区域,推进开放共享区域及周边卫生间、垃圾收集点、售货点、安全监控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2023年底前,完成三江侗族自治县、

11、灵山县、钟山县、南丹县等4个广西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县城的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积极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的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六)县城基础设施综合提升。1,统筹推进重点区域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三旧一村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完善供水、排水防涝、污水收集处理、停车、路灯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新建及既有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指标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改造酒己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在业主产权车位、公共

12、停车位上安装充电基础设施;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鼓励按停车位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加强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以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质改造。到2025年,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县城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等县城重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惠及县城重点区域全部居民。2.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按照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全域全要素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工作,及时完成已公布保护对象的挂牌保护和测绘建档,在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中融入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域特色元素,避免干城一面、万楼一貌。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13、和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编制,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筑牢历史文化保护底线,禁止大拆大建,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及周边区域的供水、排水防涝、消防、污水收集处理、停车、路灯照明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更新微改造方式,积极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历史建筑修缮,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在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合理增设口袋公园等公共开放空间,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历史文化街区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将历史文化遗产的安全监管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到2025年z基本做到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保护传承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建设性破坏行为

14、得到明显遏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基本形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3.建设县城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县城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市政消火栓等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2023年基本摸清底数;2024年开始,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物联感知设备安装,搭建监管平台,推动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四.方法步骤分三批推动全区70个县城编制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一县一策方案并实施,加快推进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2023年,推进地方政府负债率较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迫切、前期工作扎实的30个县城实施;2024年,推进20个县城实施;2025年,推进20个县城实

15、施。按照以下六步工作法组织实施:(一)确定年度实施对象。根据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的迫切程度、开展项目融资谋划的基础条件等情况,确定每年度重点推进的县城和项目,优先将改造建设需求迫切、前期准备充分、地方政府负债率较低、融资金额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的项目或项目包作为重点,并将其纳入广西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重点项目库。重点推进的县应按照人、地、基础设施三项统一的原则,综合考虑县城资源禀赋、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人口规模和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县城人口增减趋势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对标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指标要求,精准测算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各目标值。(二)排查梳理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参照

16、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结合县城建设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简捷适用的县城基础设施体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从房屋、社区(园区)、街道、县城四个维度,全面识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三)编制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一县一策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析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需求,科学制定十四五期末县城基础设施领域需要补齐和完善的建设项目计划,精准补齐短板弱项,防止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并明确各项指标增长目标,形成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一县一策方案。当年实施的重点县城应于第一季度完成一县一策方案编制,并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方案中明确的改造建设项目应与国土空间

17、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初步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四)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做好建设项目的融资策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入库,综合考虑资金保障、财务平衡及收益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有步骤地谋划投资项目。推动年度重点推进县城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通过银行贷款审批。(五)多渠道筹措资金。严守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底线。采用专项打包的方式编制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污水垃圾处理、供水和排水防涝、老旧管网改造、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符合中央资金支持的子项目包。根据各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将具体项目推送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

18、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统筹考虑建设项目的偿债能力,对项目进行组合并以总体打包的方式形成总项目包,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以总项目包的方式进行融资,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难题。(六)完成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库,实行滚动储备、动态跟踪、动态调整机制,做好项目储备、发布、对接和推进建设工作。对已获得融资的项目,应尽快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等工作,按计划推进工程进度。及时总结年度重点推进县城工作经验,稳步有序推进其他县城建设,形成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效路径。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县(市)人民政府统

19、筹推进,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一县一策方案落地实施。(二)强化资金保障。对具备条件的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优先支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融资对接服务机制,推动一县一策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快速入库和快速审批贷款。深化政金企合作,自治区、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金融机构、企业召开项目恳谈会,加强沟通合作,拓宽融资渠道。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与农发行广西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等金融

20、机构组建专项服务团队,一对一辅导项目打包和项目融资,提高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融资成功率。(三)强化用地保障。整合县城范围内闲置低效的旧厂区、旧街区、旧小区,并整理收储为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提供保障。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协调县城发展建设所需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合理用地空间,对经选址论证确实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进行单独选址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应给予用地指标倾斜并优先审批用地。统筹新旧发展,新区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收益优先用于支持旧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融资。(四)加强督促考核。加强对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的考核,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涉及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指标项目改造建设的督促指导,加强对相关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文件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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