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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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农业农村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跨省紧急避风管理的通知、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简本)等。1. 3工作原则1.1.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

2、济社会稳定作为渔业防台风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1.1.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适时启动本级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渔业防台风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任务。1.1.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系统上下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台风灾害及其次生海洋灾害时渔业系统的防范、应急处置和渔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省级的防灾减灾救灾行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自主决定启动或调整(终止

3、)应急响应的时间和等级。2.组织机构与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局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省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防灾减灾处。组长:局长副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任副组长。成员:局防灾减灾处处长、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处处长、渔业与质量监督处处长、渔船渔港管理处处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分管副总队长、省渔业减灾中心主任、省海洋预报台台长、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省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防灾减灾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省渔

4、业减灾中心主任、省海洋预报台台长兼任。2. 2组织机构职责2. 2.1省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在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渔业防台风工作,研究和通报本系统防台风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渔业防台风工作。(2)确定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省防指报告渔业防台风工作,向灾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3)指导和协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渔业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负责渔业防灾减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2.1 2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省局领导小组

5、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省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组织渔业防台风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传达省防指和省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渔业防台风措施的落实。(2)在台风发生期间,负责落实应急值班;掌握、报告全省渔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和全省渔船进港,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转移撤离等情况;掌握我省渔船在外省海域避风情况;将在我省避风的外省渔船纳入本地区台风防御统一管理,及时向渔船所属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避风指令;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负责渔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救援。(3)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全省渔业系统防台风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

6、导防灾减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防台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组织台风灾害调查、评估;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在省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局防灾减灾处:承担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全省渔业受灾情况,并向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报告;提出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意见并组织落实。局办公室:负责防台风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通知、督促局属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收集、报告局属单位部署、落实防台风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局计划财务处:牵头负责争取、落实渔业系统防台风防灾减灾救灾的基

7、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申报;牵头负责落实省级渔业防台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和救助资金。局渔业与质量监督处:负责指导全省渔业系统开展各类水产养殖生产设施除险加固和养殖水产品抢收等工作。局渔船渔港管理处:负责指导全省渔船进港避风工作;负责指导我省回国远洋渔船防台风工作。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渔业防台风工作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负责督促指导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对进港避风渔船的监督检查;协调指挥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省渔业减灾中心:协助做好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各项

8、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防台风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统计、报送全省渔船进港,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转移撤离等情况;掌握本省渔船在外省海域避风情况,督促本省渔船严格执行所在海域省份防台风指令;向相关省份通报我省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信息和渔船回港避风指令,协同做好跨省渔船遇险抢险救援。负责发送防御台风信息。省海洋预报台:负责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负责提供防台风风暴潮和海浪灾害会商材料并参加省防指的有关决策会商;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负责台风期间的信息网络维护,确保畅通。QO)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灾后恢复生产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等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灾

9、后水产苗种、渔药和饲料等渔用物资的组织调剂工作;负责发送渔业防台风技术服务信息。(ID省渔业互保协会:负责灾后渔业互助保险的理赔工作,台风过后立即开展勘验定损,受灾理赔,帮助入会参保的渔民尽快恢复生产。3.应急响应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II、in、Iv四级。3.1 I级响应3.1.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I级响应省气象部门发布台风I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省。省防指宣布启动I级响应时,启动该级应急响应。3.1.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简本)要求,省局领导小组组长参加省防指会商部署会。省

10、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省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业与质量监督处、渔船渔港管理处、省渔业减灾中心、省海洋预报台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省海洋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省局领导小组和省防指等部门报告。省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局领导小组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渔船锚固和人员的撤离以及防止回流等工作。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渔业行

11、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告省防指。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岸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渔业抢险队伍按照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应协调指挥全省执法船艇在保证执法船只和人员的安全情况下,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3. 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H级响应省气象部门发布台风H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省。省防指宣布启动H级响应时,启动该级应急响应。

12、4. 2.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简本)要求,省局领导小组组长参加省防指会商部署会。省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省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业与质量监督处、渔船渔港管理处、省渔业减灾中心、省海洋预报台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3)省海洋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省局领导小组和省防指等部门报告。(4)省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抓好防台风防灾减灾救灾措施的落实。省局领导小组发出通知,

13、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海上渔船返港就近进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及渔排加固、渔船锚固等工作: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在海上作业的渔船全部返港,就近进港避风;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撤离;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船长小于12米的海洋小型渔船和渔排上人员撤离;在12级风力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船长大于等于12米的海洋大中型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上岸。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

14、,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省局领导小组。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渔船进港、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告省防指。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岸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渔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应协调指挥全省执法船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通讯畅通。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派员进驻省防指协助工作。3.3In级响应3.3.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HI级响应省气象部门发布台风III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省。省防指宣布启动【II级响应时,

15、启动该级应急响应。3.3.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简本)要求,省局领导小组组长参加省防指会商部署会。省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业与质量监督处、渔船渔港管理处、省渔业减灾中心、省海洋预报台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可以采取通知近海作业的渔船避开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或进港避风,养殖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等措施。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

16、组织下,迅速开展应对工作。省海洋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省局领导小组和省防指等部门报告。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各地渔业防台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并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岸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省局领导小组适时成立防台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赴台风影响重点市、县(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台风防御工作。3.4IV级响应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Iv级响应省气象部门发布台风Iv级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我省;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省。省防指宣

17、布启动IV级响应时,启动该级应急响应。3.4.2应急响应行动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位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与省气象部门、省防汛办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省海洋预报台做好风暴潮、海浪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防指报告。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报,向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通报台风消息。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认真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统计出海渔船与人员数量,并与渔船上的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派员进驻省防指协助工作。3

18、 .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按省防指的调整或终止通知为准。4 .灾后处置根据受灾情况,省局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省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防灾减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省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向灾区派遣救灾指导工作组,各组人员应于当天或次日赴灾区了解核查灾情,指导帮助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灾后补救措施,促进生产尽快恢复。同时,认真总结防灾减灾救灾经验教训,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防指。局防灾减灾处应尽快统计出各地渔业受灾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局相关业务处室及时提出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需求,局计划财务处汇总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灾区做

19、好善后处置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同时,提交灾后评估报告,制订善后工作计划。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调省内外有关部门,组织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的调剂,做好渔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省渔业互保协会要积极组织人员及时奔赴灾区,做好受灾会员的勘验定损和理赔工作。5 .应急保障5.1 资金与物资保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与物资,用于台风灾害的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5.2 观测与预报保障省海洋预报台加强对台风动态的监视,保障海上观测网正常运行,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及时开展灾后调查,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20、。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密切监测台风发展趋势,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台风、海洋灾害预警区域和预警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台风、海洋灾害预警,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基本依据和技术支撑。5.3 通讯与信息保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渔业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电话(传真)、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加强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提高渔船防灾减灾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台风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5.4 宣传与培训保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部门职责,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

21、台风、风暴潮、海浪等自然灾害知识宣传,尤其是加强渔排养殖和渔船捕捞生产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培训组织形式。培训工作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5.5 队伍保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收集掌握辖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分布情况,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统筹。应发挥“福渔救助志愿者联盟”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作用,强化渔业应急救援力量的培训和演练,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台风灾害防御、抢险救援专家名册和救援力量数据库,做好人才和技术支

22、持。5.6 异地渔船监管保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台风影响渔船跨省紧急避风管理,统筹辖区内各类港口、码头、避风锚地等资源,完善跨省避风渔船进港和渔民上岸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程序和应急处理流程,公开避风管理电话。对在外省港口、码头、避风锚地紧急避风的我省渔船,渔船所属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对接避风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落实渔船避风安全措施。6 .附则6.1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6. 2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7. 3汛前检查按照“县级自查、市

23、级核查、省级抽查”原则,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防台风责任落实、方案预案修订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队伍物资准备、宣传培训演练等防台风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防台风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8. 4名词解释本预案所称台风,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等各类热带气旋的通称。本预案中所称的渔排为我省海上从事网箱养殖的各类设施的统称。附件下载闽海渔规(2023)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Ddf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政策解读一、修订背景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位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台风移动的主要路径之上,是我国台风

24、风暴潮灾害多发区域之一,台风引起的灾害给福建省沿海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为适应渔业防台风应急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满足我省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和渔业产业发展需要,根据新修订的自然资源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和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简本),结合我省渔业防范应对台风灾害的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对2020年印发的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闽海渔(2020)33号,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二、目标任务通过修订预案,进一步健全渔业防台风的应急反应机制,全面提高渔业防台风应急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渔业防御台风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制定依据依据福建

25、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农业农村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跨省紧急避风管理的通知、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简本)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修订过程为确保预案修订工作顺利完成,组织人员重新梳理相关内容,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确定修订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新修订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自然资办函(2022)1825号),结合我省渔业防范应对台风灾害的工作实际,形成了预案(征求意见稿)。通过意见征求、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提交

26、局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五、范围期限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其间,国家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政策以及省政府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六、主要内容预案由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响应,灾后处置,应急保障,附则6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则。阐述预案修订的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我省渔业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组织机构职责。第三部分应急响应。明确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省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或省防指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II级、HI、IV级四个级别,分别对应相应的行动。第四部分灾后处置。明确台风发生灾害影响后,职能单位分工协助共

27、同做好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各项处置工作。第五部分应急保障。明确资金和物资、观测与预报、通讯与信息、宣传与培训、人员队伍和异地渔船监管保障等各项工作要求。第六部分附录。明确预案管理权限,规定文件施行时间和有效期,对相关名词进行解释。七、政策亮点强化跨省异地渔船监管。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和省防指关于加强渔船跨省紧急避风管理工作部署要求,预案中增加跨省异地渔船监管内容,强化渔船动态监管,建立沿海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及时通报避风指令等相关信息,并强化海上应急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处置合作协同,进一步确保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完善组织机构职责。原有预案中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保持不变,仅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更加注重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服务,强化跨省异地渔船监管工作,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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