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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中心设备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XX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二、责任人XX县公安局中心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并对信息中心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信息中心管理分审批责任人、审核责任人、承办人。审批责任人分局领导和指挥中心主任承担,审核责任人由分管副主任任承担,承办人由指挥中心民警承担。三、权力行使及办理依据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服务管理规定、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定四、办理条件必须是公安各业务单位所采购设备或业务上有来往的公安外单位设备托管;五、申请材料(一)设备清单(二)技术文档(三)托管的设备须另填写托管协议六、办理程序设备所属单位
2、先进行设备国资登记,再报指挥中心进行整体规划(如存放位置、运行环境等),如是自购设备由指挥中心领导审批后进行登记管理,如是业务单位托管设备,由业务单位申请,报指挥中心主任审批交信息中心进行托管登记、管理。指挥中心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监控管理,根据应用需要,运用技术手段对资源进行分析、调整;设备需要外修时报指挥中心主任、审批,设备使用年限到期后向国资申请登记报废。七、责任追究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信息中心重要设备损坏、设备遗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八、廉政风险点设备管理的风险点在设备报废环节。九、防范措施在设备的更新维护工作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意识,严格执行运行维护管理规定。附件:设备管理流程及廉政风险风险识别图附件:设备管理流程及廉政风险识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