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创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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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创建标准一、积极参与、全力创建。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商圈内创建宣传氛围浓厚,从业人员对放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IoO%。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诚信自律,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树立履约守信的良好形象。三、文明经营、热情服务。经营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营业场所环境整洁,符合卫生标准,为客户提供方便,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提供爱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四、严格商品准入,完善台账管理。建立商品准入备案台

2、账,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对入市商品(食品)100%进行索证、索票,内容齐全、有效,资料归档规范、有序。五、严格管控商品质量。对食品等入市商品建立质量自检与抽检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及办法,严禁超保质期和标签不全的商品(食品)上市。建立健全问题商品召回、下柜、退市制度。对报损销毁的不合格商品做到有鉴定、有记录、有台账、有结果。六、规范价格和促销行为。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一货一卡,杜绝虚假打折、虚假标价等欺诈消费者行为。开展的各项促销活动必须依法、规范进行,促销的商品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和承担售后服务责任。七、规范广告行为。发布广告不得有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行为,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八、完善售后服务。规范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设立消费者维权投诉机构,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消费者投诉一般情况下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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