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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金秀安居商品房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清运施工合同甲方(委托方):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海南金秀安居商品房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清运及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名称:海南金秀安居商品房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清运工程。二、工程地点: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原海南省化肥厂生产区)三、施工内容和范围乙方负责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含相关设备设施)及拆除物的清运工作,拆除建筑面积约1万平
2、方米(不含绿化及围墙)。四、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坨个日历天内完成,自甲方出具书面开工通知书计算。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征地等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五、工程质量要求:质量合格(工程施工及验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规程、标准)。拆除物含建筑垃圾必须全部清运出场,并保证场地基本平整。六、委托方式:本合同采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委托模式,具体委托内容为:1、包工期:慎密编制施工组织,按计划指导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2、包安全:施工工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规范,确保安全施工,消灭重大伤亡事故。乙方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若发生安全事故及保留地块房屋损坏,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
3、完全承担。3、包工包料自负盈亏:按全部工程项目及业主合同书要求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实行经济包干。(1)有关工程的各项成本开支以及业务、接待费、管理费、环境费、工人的一切劳保福利及伤亡事故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亏损,乙方要自行筹措资金,保证按期完成。(2)工人保险、服装、警示牌等由公司统一购买,所产生的费用从各工程队的保证金中扣除。(3)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含场外运输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内容)。(4)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中必须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房屋拆除施工任务。七、合同总价总包干价:按中标价(中标后不做调
4、整)。八、付款方式:(一)预付款:0O(二)进度款:建筑物全部推倒后,支付50%,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三)每次付款前,均开具增值税专票。九、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划定拆除范围(以围墙为界),并提供拆除范围图。2、负责工程施工监督及工程验收。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4、负责交付拆除范围内的土地和负责清空房屋,确保工程范围内的土地满足拆除需求。5、工程施工前,申请相关部门对拟拆除的范围进行断水、断电、断气。因清表拆除范围内的水、电、气未及时断供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6、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建筑物的全部相关手续。7、负责厘清并处理好相关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权属主体的关
5、8、审核乙方相关资质。(二)乙方责任:1、具备施工技术及资质。2、制定施工方案、安全作业规范及紧急救援预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保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未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未按安全规范施工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3、按计划、施工规范和相关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要求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入场,按时施工。4、确保周围道路畅通及设施完好,严禁在道路与通道外堆放任何材料,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不得破坏到周边临近建筑物、水利、电力、燃气等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方损害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5、乙
6、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亲临工程现场并接受甲方派驻人员的管理,需要人工拆除或者配合政府强制拆除的房屋,乙方必须快速组织人力执行,决不推卸责任,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和施工形象措施。否则,甲方有权下停工令,待整顿后方可开工,或单方终止本协议,另安排给第三方施工。十、乙方若拖欠社会款项和其他材料款项,以至发生债务纠纷时,乙方应负责自行清理,所发生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十一、当甲方收到乙方申请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验收,对于验收时施工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在5日内完成整改。十二、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与终止1、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造
7、成工程无法继续进行,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另一方同意的,合同可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工程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含双方签字确认调增或调减的工程量)。3、施工过程中,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的,可视为违约,双方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完工,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10%扣除乙方价款作为违约金,累计逾期3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拆除工程量进行结算(其拆除面积以甲方提供的面积为准)。5、如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三、其它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工程款结算完毕后合同终止。力。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乙方:(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