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51-2021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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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1-2021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foamextinguishingsystems2021-04-09-发布2021-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U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foamextinguishingsystemsGB50151-202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21年10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21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5

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51-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6、3.3.2(1、2、4、5)、3.7.6、41.2(2、3、4、5)、4.1.3、41.11、4.2.6(1、2)、51.2(h2、3)、5.2.2(1、2、3)、7.1.3(h2)、7.1.7、8.1.1、9.2.4、9.3.19、IL0.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和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同时废止。

3、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7济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以下简称“原规范”)和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进行整合并全面修订而成。在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与有关单

4、位合作,先后开展了公安部科技强警基础工作专项“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泡沫灭火机理与技术研究”等工作,取得了许多急需的工程设计参数,为本标准提供了科学依据;深入相关单位调研,总结国内外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工程设计、火灾扑救案例等实践经验;积极吸收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的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校等部门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泡沫液和系统组件、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泡沫消防泵站及供水、水力计算、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与原规范和

5、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相比,本标准主要有下列变化:1.对原规范和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进行整合,并更名为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12 .增加了空气泡沫系统不适用于储存沸点低于45C的低沸点易燃液体储罐,储存温度高于100e的高温可燃液体储罐不宜设置固定式系统的相关条款:3 .在泡沫液、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器、泡沫消防水泵等产品与设备的选择及要求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并删除了相关术语;4 .调整了立式储罐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并删除了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盘上的相关规定;5 .删除了原规范第5.2节“油罐固定式中倍数

6、泡沫灭火系统”,将其第5.1节“全淹没与局部应用系统及移动式系统”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整合,并对后续章序号进行调整;6 .对保护变压器的泡沫喷雾系统的设计做了较大修改;7 .在泡沫消防水泵动力源中增加了备用柴油机泵组的设置及其柴油机的选型、性能及排烟管的设计要求;8 .删除了原规范附录A水溶性液体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试验方法;9 .施工验收部分随着设计部分的修改,做了相应改动,同时增加了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喷雾系统等的施工、调试、验收的相关要求;10 .删除或修改了不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条文;IL增加了各系统组件的具体验收要求,修改了系统验收的合格评定标准。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

7、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责日常管理,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标准条文的具体解释工作。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IlO号,邮政编码:300381)O本标准主编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荣和特种消防设备制

8、造有限公司上海威逊机械连接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秘义行智会强王璐包有权张力董增强黄云张晋松武王栋张兴权李德仇俊权岳石军徐康辉涂建房路新军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吴文革申立新韩艳萍洪声隆潘海涛高斌海蒙晓贺菲瑞年浩刘芳杨俊郑海浩周在云1 总则(1)2 术语3泡沫液和系统组件(7)1.1 1一般规定(7)1.2 泡沫液的选择和储存(7)1.3 泡沫消防水泵与泡沫液泵(8)1.4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9)1.5 泡沫液储罐(11)1.6 泡沫产生装置(11)1.7 控制阀门和管道(12)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14)4.1 一般规定(M)4.2 固定顶储罐(16)4.3 外浮顶储罐(20)4.4

9、 内浮顶储罐(21)4.5 其他场所(22)5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24)5. 1一般规定(24)5.2 全淹没系统(25)5.3 局部应用系统(28)5.4 移动式系统(29)6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31)6. 1一般规定(31)6.2 泡沫-水雨淋系统(32)6.3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33)6. 4泡沫喷雾系统(35)7泡沫消防泵站及供水(38)6.1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38)7. 2系统供水(40)8水力计算(41)8.1系统的设计流量(41)8. 2管道水力计算(42)8. 3减压措施(44)9施工(46)9. 1一般规定(46)1.1 2进场检验(47)9.3

10、 安装(51)9.4 调试(71)10验收(78)11维护管理(87)附录A泡沫灭火系统工程划分(90)附录B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记录(91)附录C发泡倍数的测量方法(106)附录D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记录(108)本标准用词说明(HO)引用标准名录(IH)附:条文说明(H3)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ims(2)3 Foamconcentrateandsystemcomponents(7)1.1 1Generalrequirements(7)1.2 Selectionandstorageoffoamconcentrate(7)1.3 3Foamsy

11、stemwatersupplypumpandfoamconcentratesupplypump(8)1.4 Foamproportioningsets(9)1.5 Foamconcentratetanks(三)1.6 Foammakersorfoamgenerators(11)4 Controlvalvesandpiping(12)5 1.ow-expansionfoamextinguishingsystems(14)5.1 Generalrequirements(14)5.2 Fixedrooftanks(16)5.3 Open-topfloatingrftanks(20)5.4 Cover

12、edfloatingrftanks(21)5.5 Otherhazards(22)6 Mediumandhigh-expansionfoamextinguishingsystems(24)6.1 Generalrequirements(24)6.2 Totalfloodingsystems(25)6.3 1.ocalapplicationsystems(28)6.4 Mobilesystems(29)7 Foanrwatersprinklersystemsandfoamspraysystems(31)7.1 Generalrequirements(31)7.2 Foanrwaterdeluge

13、systems(32)7.3 Closed-headfoenruatersprinklersystems(33)7.4 Foamspraysystems(35)8 Foamsystempumpstationandwatersupplies(38)8.1 Foamsystempumpstationandfoamstation(38)8.2 Watersuppliesofsystems(40)9 Hydrauliccalculations(41)9.1 Systemdesignflow(41)9.2 Pipinghydrauliccalculati(42)9.3 3Decompressionmet

14、hods(44)10 Systeminstallation(46)10.1 Generalrequirements(46)10.2 Fieldinspecti(47)10.3 Installation(51)10.4 Commissioning(71)11 Systemacceptance(78)12 Systemmaintenance(87)Appendix A Engineeringdivison(90)Appendix B Systeminstallationandacceptancerecords(91)Appendix C Measurementoffoamratio(106)App

15、endix D Systemmaintenancerecords(108)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HO)1.istofquotedstandards(Ill)Addition:Explcinationofprovisions(113)4.o.为了合理地设计泡沫灭火系统,保障其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1.1 .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1.2 .3含有下列物质的场所,不应选用泡沫灭火系统:1硝化

16、纤维、炸药等在无空气的环境中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和强氧化剂;2钾、钠、烷基铝、五氧化二磷等遇水发生危险化学反应的活泼金属和化学物质。1.0.4沸点低于45、碳5及以下组分摩尔百分数占比不低于30%的低沸点易燃液体储罐不宜选用空气泡沫灭火系统。1.0.5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I通用术语2.0.1泡沫液foamconcentrate可按适宜的混合比与水混合形成泡沫溶液的浓缩液体。2.0.2泡沫混合液foamsolution泡沫液与水按特定混合比配制成的泡沫溶液。2.0.3泡沫预混液premixedfoamsolut

17、ion泡沫液与水按特定混合比预先配置成的储存待用的泡沫溶液。2.0.4混合比concentration泡沫液在泡沫混合液中所占的体积百分数。2.0.5发泡倍数foamexpansionratio泡沫体积与形成该泡沫的泡沫混合液体积的比值。2.0.6低倍数泡沫low-expansionfoam发泡倍数低于20的灭火泡沫。2.0.7中倍数泡沫medium-expansionfoam发泡倍数介于20200之间的灭火泡沫。2.0.8高倍数泡沫high-expansionfoam发泡倍数高于200的灭火泡沫。2.0.9供给强度applicationrale(density)单位时间单位面积上泡沫混合液或

18、水的供给量,用%/(minm2)w表示。2.0.10固定式系统fixedsystem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器(或喷头)和管道等组成的灭火系统。22.0.11半固定式系统semi-fixedsystem由固定的泡沫产生器与部分连接管道,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与泡沫比例混合器,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2.0.12移动式系统mobilesystem由消防车、机动消防泵或有压水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枪、泡沫炮或移动式泡沫产生器,用水带等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2.0.13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balancedpressureproportioningset由单独的泡沫液泵按

19、设定的压差向压力水流中注入泡沫液,并通过平衡阀、孔板或文丘里管(或孔板与文丘里管结合),能在一定的水流压力和流量范围内自动控制混合比的比例混合装置。2.0.14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coupledwater-turbinedrivenpumpproportioningset由叶片式或涡轮式等水轮机通过联轴节与泡沫液泵连接成一体,经泡沫消防水泵供给的压力水驱动水轮机,使泡沫液泵向水轮机后的泡沫消防水管道按设定比例注入泡沫液的比例混合装置2.0.15泵直接注入式比例混合流程pumpdirectinjectionproportioning泡沫液泵直接向系统水流中按设定比例注入泡沫液的比例混合流程。2

20、.0.16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bladderpressureproportioningtank压力水借助于孔板或文丘里管将泡沫液从密闭储罐胶囊内排出,并按比例与水混合的装置。2.0.17管线式比例混合器in-lineeductor安装在通向泡沫产生器供水管线上的文丘里管装置。2.0.18吸气型泡沫产生装置air-aspiratingdischargedevice利用文丘里管原理,将空气吸入泡沫混合液中并混合产生泡沫,然后将泡沫以特定模式喷出的装置,如泡沫产生器、泡沫枪、泡3沫炮、泡沫喷头等。2.0.19非吸气型喷射装置nonair-aspiratingdischargedevice无空气吸入口

21、,使用水成膜等泡沫混合液,其喷射模式类似于喷水的装置,如水枪、水炮、洒水喷头等。2.0.20泡沫消防水泵foamsystemwatersupplypump为泡沫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水泵。2.0.21泡沫液泵foamconcentratesupplypump为泡沫灭火系统供给泡沫液的泵。2.0.22泡沫消防泵站foamsystempumpstation设置泡沫消防水泵的场所。2.0.23泡沫站foamstation不含泡沫消防水泵,仅设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储罐等的场所。II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术语2.0.24液上喷射系统surfaceapplicationsystem泡沫从液面上喷入被保护储罐

22、内的灭火系统。2.0.25液下喷射系统subsurfaceinjectionsystem泡沫从液面下喷入被保护储罐内的灭火系统。2.0.26立式泡沫产生器foammakerinstandingposition在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罐壁上铅垂安装的泡沫产生器。2.0.27横式泡沫产生器foammakerinhorizontalposition在外浮顶储罐上水平安装的泡沫产生器。2.0.28高背压泡沫产生器highback-pressurefoammaker有压泡沫混合液通过时能吸入空气,产生低倍数泡沫,且出口具有一定压力(表压)的装置.2.0.29泡沫导流罩foamguidingcover安

23、装在外浮顶储罐罐壁顶部,能使泡沫沿罐壁向下流动和防止泡沫流失的装置。2.0.30泡沫缓释罩foambufferingcover安装在固定顶或内浮顶储罐泡沫产生器出口,引导泡沫沿罐壁向下缓释放到水溶性液体表面或单盘、双盘环形密封区的装置。III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术语2.0.31全淹没系统totalfloodingsystem由固定式泡沫产生器直接或通过导泡筒将泡沫喷放到封闭或被围挡的防护区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一定泡沫淹没深度的灭火系统。2.0.32局部应用系统IOCalapplicationsystem由固定式泡沫产生器直接或通过导泡筒将泡沫喷放到火灾部位的灭火系统。2.0.33封闭

24、空间enclosure由难燃烧体或不燃烧体所包容的空间。2.0.34泡沫供给速率foamapplicationrate单位时间供给泡沫的总体积,用“峭/min”表示。2.0.35导泡筒foamdistributionduct由泡沫产生器出口向防护区输送高倍数泡沫的导筒。IV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术语2.0.36泡沫一水喷淋系统foam-watersprinklersystem由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泡沫液与水供给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按预定时间与供给强度向防护区依次喷洒泡沫与水的自动灭火系统。2.0.37泡沫-水雨淋系统foam-wa

25、terdelugesystem使用开式喷头,由安装在与喷头同一区域的火灾自动探测系统控制开启的泡沫-水喷淋系统。2.0.38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CIOSed-headfoam-watersprinklersystem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泡沫-水喷淋系统,包括泡沫-水预作用系统、泡沫-水干式系统和泡沫-水湿式系统。2.0.39泡沫-水预作用系统foam-waterpreactionsystem发生火灾后,由安装在与喷头同一区域的火灾探测系统控制开启相关设备与组件,使灭火介质充满系统管道,并从开启的喷头依次喷洒泡沫与水的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2.0.40泡沫-水干式系统foam-waterdrypi

26、pesystem由系统管道中充装的具有一定压力的空气或氮气控制开启的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2.0.41泡沫-水湿式系统foam-waterwetpipesystem由系统管道中充装的有压泡沫预混液或水控制开启的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2.0.42泡沫喷雾系统foamspraysystem采用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在发生火灾时按预定时间与供给强度向被保护设备或防护区喷洒泡沫的自动灭火系统。2.0.43作用面积IotaIdesignarea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最大计算保护面积。3泡沫液和系统组件3.1 一般规定3.1.1 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压力容器、泡沫产生装置

27、、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及管道等,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产品。3.1.2 系统主要组件宜按下列规定涂色:1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液泵、泡沫液储罐、泡沫产生器、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管道过滤器等宜涂红色;2给水管道宜涂绿色;3当管道较多,泡沫系统管道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4隐蔽工程管道可不涂色。3.2 泡沫液的选择和储存3.2.1 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用3%型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液;2临近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地、永久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地区,应选用不含强酸强碱盐的3%型氟蛋白泡沫液

28、;3当选用水成膜泡沫液时,泡沫液的抗烧水平不应低于C级。3.2.2 保护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枪系统、泡沫炮系统泡沫液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吸气型泡沫产生装置时,可选用3%型氟蛋白、水成膜泡沫液:2当采用非吸气型喷射装置时,应选用3%型水成膜泡沫液。3.2.3 对于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及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必须选用抗溶水成膜、抗溶侬白或低黏度抗溶氟蛋白泡沫液。3.2.4 当保护场所同时存储水溶性液体和非水溶性液体时,泡沫液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储罐区储罐的单罐容量均小于或等于100Oom3时,可选用抗溶水成膜、抗溶氟蛋白或低黏度抗溶氟蛋白泡沫

29、液;当储罐区存在单罐容量大于10000m3的储罐时,应按本标准第3.2.1条和第3.2.3条的规定对水溶性液体储罐和非水溶性液体储罐分别选取相应的泡沫液。2当保护场所采用泡沫-水喷淋系统时,应选用抗溶水成膜、抗溶筑蛋白泡沫液。3.2.5 固定式中倍数或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选用3%型泡沫液。3.2.6当采用海水作为系统水源时,必须选择适用于海水的泡沫液。3.2.7泡沫液宜储存在干燥通风的房间或敞棚内;储存的环境温度应满足泡沫液使用温度的要求。3.3泡沫消防水泵与泡沫液泵3.3.1 泡沫消防水泵的选择与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择特性曲线平缓的水泵,且其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2泵出口管

30、道上应设置压力表、单向阀,泵出口总管道上应设置持压泄压阀及带手动控制阀的回流管;3当泡沫液泵采用不向外泄水的水轮机驱动时,其水轮机压力损失应计入泡沫消防水泵的扬程;当泡沫液泵采用向外泄水的水轮机驱动时,其水轮机消耗的水流量应计入泡沫消防水泵的额定流量。332泡沫液泵的选择与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泡沫液泵的工作压力和流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同时应保证在设计流范围内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供水压力;2泡沫液泵的结构形式、密封或填料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料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3当用于普通泡沫液时,泡沫液泵的允许吸上真空高度不得小于4m;当用于抗溶泡沫液时,泡沫液泵的允许吸上真空高度

31、不得小于6m,且泡沫液储罐至泡沫液泵之间的管道长度不宜超过5m,泡沫液泵出口管道长度不宜超过IOrn,泡沫液泵及管道平时不得充入泡沫液;4除四级及以下独立石油库与油品站场、防护面积小于200m2单个非重要防护区设置的泡沫系统外,应设置备用泵,且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与手动切换到备用泵;5泡沫液泵应能耐受不低于Iomin的空载运转。3.3.3泡沫液泵的动力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本标准笫7.1.3条第1款第3款规定的条件下,当泡沫灭火系统与消防冷却水系统合用一组消防给水泵时,主用泡沫液泵的动力源宜采用电动机,备用泡沫液泵的动力源应采用水轮机;当泡沫灭火系统与消防冷却水系统的消防给水泵分开设置时,主用

32、与备用泡沫液泵的动力源应为水轮机或一组泵采用电动机、另一组泵采用水轮机:2其他条件下,当泡沫灭火系统需设置备用泡沫液泵时,主用与备用泡沫液泵可全部采用一级供电负荷电动机拖动;3当拖动泡沫液泵的动力源采用叶片式或涡轮式等不向外泄水的水轮机时,其水轮机及零部件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3.4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3.4.1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91固定式系统,应选用平衡式、机械泵入式、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或泵直接注入式比例混合流程,混合比类型应与所选泡沫液一致,且混合比不得小于额定值;2 单罐容量不小于5000m3的固定顶储罐、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应选择平衡式或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

33、置:3 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局部应用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选用机械泵入式、平衡式或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4 各分区泡沫混合液流量相等或相近的泡沫-水喷淋系统宜采用泵直接注入式比例混合流程;5 保护油浸变压器的泡沫喷雾系统,可选用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3.4.2 当采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衡阀的泡沫液进口压力应大于水进口压力,且其压差应满足产品的使用要求;2 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进口管道上应设单向阀;3 泡沫液管道上应设冲洗及放空设施。3.4.3 当采用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泡沫液进口管道上应设单向阀;2 泡沫液管道上应设冲洗及放空设施

34、。3.4.4 当采用泵直接注入式比例混合流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泡沫液注入点的泡沫液流压力应大于水流压力02MPa;2 泡沫液进口管道上应设单向阀;3 泡沫液管道上应设冲洗及放空设施。3.4.5 当采用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泡沫液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113;2 内囊应由适宜所储存泡沫液的橡胶制成,且应标明使用寿命。3.4.6 当半固定式或移动式系统采用管线式比例混合器时,应符10合下列规定:1比例混合器的水进口压力应在O.6MPa1.2MPa的范围内,且出口压力应满足泡沫产生装置的进口压力要求;2比例混合器的压力损失可按水进口压力的35%计算。3.5泡沫液储罐3.

35、5.1盛装泡沫液的储罐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且与泡沫液直接接触的内壁或衬里不应对泡沫液的性能产生不利影响。3.5.2常压泡沫液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内应留有泡沫液热膨胀空间和泡沫液沉降损失部分所占空间;2储罐出液口的设置应保障泡沫液泵进口为正压,且出液口不应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0.5明3储罐泡沫液管道吸液口应朝下,并应设置在沉降层之上,且当采用蛋白类泡沫液时,吸液口距泡沫液储罐底面不应小于0.15m;4储罐宜设计成锥形或拱形顶,且上部应设呼吸阀或用弯管通向大气;5储罐上应设出液口、液位计、进料孔、排渣孔、人孔、取样口。353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的储罐上应标明泡沫液剩余量。3.6泡沫产生装

36、置3.6.1低倍数泡沫产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固定顶储罐、内浮顶储罐应选用立式泡沫产生器;2外浮顶储罐宜选用与泡沫导流罩匹配的立式泡沫产生器,并不得设置密封玻璃,当采用横式泡沫产生器时,其吸气口应为圆形;3泡沫产生器应根据其应用环境的腐蚀特性,采用碳钢或不锈钢材料制成;4立式泡沫产生器及其附件的公称压力不得低于L6MPa,与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5泡沫产生器进口的工作压力应为其额定值0.IMPa;6泡沫产生器的空气吸入口及露天的泡沫喷射口,应设置防止异物进入的金属网。3.6.2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口工作压力应在标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2出口工作压力应大于泡沫管道的阻力和罐内液体静压

37、力之和;3发泡倍数不应小于2,且不应大于4。3.6.3 保护液化天然气(LNG)集液池的局部应用系统和不设导泡筒的全淹没系统,应选用水力驱动型泡沫产生器,且其发泡网应为奥氏体不锈钢材料。3.6.4 泡沫喷头、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应在标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且不应小于其额定压力的80$。3.7控制阀门和管道3.7.1 系统中所用的控制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3.7.2 当泡沫消防水泵出口管道口径大于30Omm时,不宜采用手动阀门。3.7.3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水与泡沫混合液及泡沫管道应采用钢管,且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3.7.4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干式管道宜采用镀锌钢管;湿式管道宜采用

38、不锈钢管或内部、外部进行防腐处理的钢管;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与其管道过滤器的连接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3.7.5 泡沫液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3. 7.6在寒冷季节有冰冻的地区,泡沫灭火系统的湿式管道应采12取防冻措施。3.7.7 泡沫-水喷淋系统的管道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其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末端放水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相关规定。3.7.8 防火堤或防护区内的法兰垫片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3.7.9 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且法兰连接螺栓数量少于5个时应进行防

39、静电跨接。钢制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4.1 一般规定4.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系统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且储存温度大于IO(TC的高温可燃液体储罐不宜设置固定式系统。4.1.2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用液上喷射系统,条件适宜时也可选用液下喷射系统;2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3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4非水溶性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

40、8m的固定顶储罐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5高度大于7m或宜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Sh不得选用泡法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4.1.3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定。4.1.4 当已知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混合比时,可按实际混合比计算泡沫液用量;当未知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混合比时,3%型泡沫液应按混合比3.9%计算泡沫液用量,6%型泡沫液应按混合比7笔计算泡沫液用量。4.1.5 设置固定式系统的储罐区,应配置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泡沫枪的数量及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

41、应14小于表4.1.5的规定。每支辅助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04.1.5泡沫怆数利泡沫樨合沼日雌时间储罐直.径(m)配备泡沫枪数量(支)泡沫液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min)1011010且W2012020且这3022030且W40230403304.1.6 当固定顶储罐区固定式系统的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或等于IOoL/s时,系统的泵、比例混合装置及其管道上的控制阀、干管控制阀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浮顶储罐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应执行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4.1.7 在固定式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应留出泡沫混合液流量检测仪器的安装位置;在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应设置试验检测口;在防火堤

42、外侧最不利和最有利水力条件处的管道上宜设置供检测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的压力表接口。4.1.8 石油储备库、三级及以上独立石油库与油品站场的泡沫灭火系统与消防冷却水系统的消防给水泵与管道应分开设置;当其他生产加工企业的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与消防冷却水系统合用一组消防给水泵时,应有保障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措施,且不得以火灾时临时调整的方式来保障。4.1.9 采用固定式系统的储罐区,当邻近消防站的泡沫消防车5min内无法到达现场时,应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当未设置泡沫消火栓时,应有保证满足本标准第4.1.5条要求的措施。4.1.10 储罐区固定

43、式系统应具备半固定式系统功能。,154.1.11 固定式系统的设计应满足自泡沫消防水泵启动至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的要求。4.2固定顶储罐4.2.1 固定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其横截面积确定。4.2.2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上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4.2.2-1的规定;422-1泡混合液螭强度和承蟠时间系统形式泡沫液种类供给强度I(minM)连续供给时间(Inin)甲类液体乙类液体丙类液体固定式、半固定式系统疑蛋白、水成膜6.0604530移动式系统翅蛋白8.0606045水成膜6.560

44、60452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下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OL/(minm2)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60min03水溶性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4.2.2-2的规定。4.22-2杭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泡沫液种类液体类别供给强度I(min,m2)连续供给时间(min)抗溶水乙二醇、乙醇胺、丙三酹、二甘醉、成乙酸丁酯、甲基异丁酮、笨胺、丙烯酸膜丁前、乙二胺830抗溶辄蛋白16泡沫液种类液体类别供给强度l(minM)连续供给时间(min)抗溶水成膜抗溶氟蛋白甲醉、乙醉、乙二酹甲段、乙脑、正丙醇、二恶烷

45、、甲酸、乙酸、丙酸、丙烯酸、乙二醉乙醯、丁用、乙酸乙葡、丙烯脐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丽、乙酸丙酯、丁烯醛、正丁醉、异丁醉、烯丙醉、乙二醇二甲牡、正丁酹、异丁酸、正戊静、异丁烯酸甲酯、异丁烯酸乙丽1030异丙醇、丙酮、乙酸甲酯、丙烯旌、甲酸乙酯1230甲基叔丁基处1245四氢啖喃、异丙屣、丙醛1630含氧添加剂含量体积比大于10%的汽油640低黏度抗溶粼蛋甲基叔丁必酸、丙醛、乙二醇甲精、T册、丙烯酸甲酯、乙酸乙酯、甲基异丁酮1230白注:本表未列出的水溶性液体,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应由试验确定。4.2.3液上喷射系统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泡沫产生器的型号及数量,应根据本标准第4.2.1条和第4.2. 2条计算所需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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