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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印章是单位的象征,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为加强和规范医院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医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杜绝失误发生,特作如下规定:一、印章的种类(I)党委印(2)单位印(3)法定代表人印(4)纪委、工会、团委印(5)财务印章(财务用医院章、院长章、财务专用章等)(6)各科室印章二、印章的管理1、各部门和科室要按照“及时、保密、准确”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管理,妥善保存和监印,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各类印章。2、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稳妥位置,每次用印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医院各种印章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情况需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原
2、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和相关责任由借印人全权负责。3、印章使用应建立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用印人、用印日期和用印批准人。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应拒绝用印,等手续完备后方可盖印。4、严禁印章管理人员私自盖章,更不得借手中之权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盖人情章,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其自负。5、印章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向医院汇告,申明作废,以免造成不良后果。三、用印的程序凡各种申请、报告、证明、介绍信等需加盖党委印或单位印章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印章管理人员处盖章。凡各种医学证明等需加盖科室印章时,需科主任同意方可到相关的印章
3、管理人员处盖章。四、印章的刻制根据工作需要,需刻制部门、科室或专业用章,由本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单位出具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刻制使用。附件:印章使用范围、保管部门和使用审批人员一览表印章使用范围、保管部门和使用审批人员一览表序号印章名称使用范围保管部门使用审批人备注1党委印党委对内、对外正式文件、通知等党委办公室党委书记或授权人2单位印医院对内、对外所有正式公文、合同、协议、委托书、证明、介绍信等院长办公室院长或授权人3法人代表印合同、协议、委托书、证明、财务报表等院长办公室财务科院长或授权人4纪委、工会、团委印纪委、工会、共青团制发的文件、通知等纪委、工会、团委办公室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或授权人5财务专用印医院正式财务文件、报告、证明、票据等财务科院长或授权人照务理按财管格院章度行严医印制执6部门、科室印各部门制发的通知文件等,或由科室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死亡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部门或科室分管领导或部门、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