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2023年度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廉洁行医工作方案三篇附6篇推进情况汇报以及2篇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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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有关2023年度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廉洁行医工作方案三篇附6篇推进情况汇报以及2篇工作要点方案一:2023年有关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

2、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重点任务(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规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违规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

3、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特殊岗位使用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充分运用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深入开展行业作风教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

4、”传统医德医风,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开展集中学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组织安排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全市各医疗机构要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医疗机构要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

5、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形成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二)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完善管理体系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依法依规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三)落实部门职责,营造

6、良好环境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参照市卫生健康委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临时性工作机构,专职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发挥机制作用。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本级医改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三医联动”,推动各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市卫生健康委依托(地名)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部门间联动,对于经查实

7、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宣传引领。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清廉医院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工作成效的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要注意舆情信息收集、归纳分析,通过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好行动计划各项要求。开展典型示范引领。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发掘、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带动、先行先试、因

8、院制宜,逐步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提升整体廉洁从业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机构推荐,遴选出一批优秀样本医院并组织系列宣传报道,供各医疗机构交流学习。严肃处理问责。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监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20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工

9、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确定任务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委内设处室、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确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挂图作战。(二)推进落实阶段(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制定落实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解、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廉医院建设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工作覆盖全行业并切实取得成效。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三级医疗机构要在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内,向(地名)市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每年初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导与调研,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0、。(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我市清廉医院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区、各医疗机构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进行情况进行系统全面评估,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形成长期工作机制和常态化运行。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是推进清廉(地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将清廉医院建设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将清廉医院建设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各级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总负责。(二)推动长效机制。清廉(地名)建设是纵深推进新时代(地名

11、)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现实需要,是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措施。全市卫生健康委行业要把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要重点建立一批推动清廉思想、制度、文化的长效机制。要针对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行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上解决和突破,坚决破除行业“潜规则”。(三)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要统筹用好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清廉(地名),清廉医院建设的决策部署、进展动态、成效成果,要积极向市卫生健康委党委报送工作信息。要对清廉医院建设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成效显著的地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关心、

12、支持和参与清廉医院建设的良好氛围。的剖析原因,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22022年大输液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耗材(试剂)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普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器械购置情况统计表、2012一2022年新特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药品个人配送金额统计表、00122022年中成药、草药采购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将填报的自查自纠表统一收集并汇总后,于2023年2月10日前交至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卫健委办公室。(三)调研督查(2023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委主要领导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13、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调研走访,深入了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委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督查,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四)重点督查(2023年2月日日至3月10日)。对自查不认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不如实填报、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可疑线索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五)建章立制(贯

14、穿活动全过程)。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购销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及探索建立的防范制度措施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区卫健委办公室。四、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成立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班子成员、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委办公室负责人、委党工委办负责人、委规划信息财务股股长、委医政医管体改股股长为成员的全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领导小

15、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头。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认真抓好落实。(二)强化工作举措。要完善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报、反馈专项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查办、有反馈、有上报。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强化督查考核。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本年度各卫生

16、健康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健委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专项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整改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方案二:2023年在关于医药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

17、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XX市纪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XX市卫生健康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副组长:成员:XX办公室主任由X

18、X同志担任,副主任由XX同志担任。二、整治重点(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三、工作措施(一)领导动员部署。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党组会专题研究

19、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对专项治理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党委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印发整治公告。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本辖区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经。(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

20、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医院显著位置张贴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四)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市县两级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

21、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五)拓宽线索渠道。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六)开展以案促改。要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

22、(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结余药品管理、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八)强化医德医风。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

23、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7月-8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71月)。我局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对各医疗机构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辖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三)总结阶

24、段(2023年12月)。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于2023年12月5日前报送X市卫生健康委。五、工作要求(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机构绝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

25、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

26、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6月起,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12月2日前报送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整治统计表(含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方案三:2023年度关于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XX届X次全

27、会、XX届省纪委X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二、整治内容(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1、整治重点:一是违庾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

28、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

29、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测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

30、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2、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

31、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1、整治重

32、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2、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

33、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测、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四)重点整治民

34、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1、整治重点: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二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

35、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1、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2、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

36、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

37、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

38、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躲为:(一)全面安排部署。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底前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二)深入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四项任务,特别是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分级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

39、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三)加强线索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40、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五)总结报告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疗领域行业作风水平。四、职责分工专项整治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医保、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

41、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整治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财政部门:严格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部门:对专项整治

42、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以及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五、组织保障(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我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二)健全组织领导。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

43、服务局等单位成立县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

44、构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四)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五)做好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分

45、别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总结汇报篇一,共六篇2023年关于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2023年县纪委监委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打好“组合拳”,以强有力的监督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及时传达学习,突出一个快字。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医疗卫生领域作风及“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传达省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县纪委监委医疗卫生领域作风及“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基层医疗卫生领域作风及“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保障工作扎

46、实推进,在范围上突出了一个“全”字,在时效上突出一个“快”字。专题进行部署,讲求一个实字。制发县医疗卫生领域作风及“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21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通过“室组乡(镇)”片区协作联动,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开展交叉检查,着力精准发现问题。将基层医疗卫生领域作风及“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分步有序推进,强化与财政、市监、审计等专业化监督的力量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治监督,强化一个严字。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批示精神,制发县医疗卫生领域作风及“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蹲点监督方案,以日志式汇报做深做实蹲点监督,健全完善纪

47、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监督、监管、整治同向发力,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用好第一形态,注重一个常字。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这一要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注重一个“常”字。发布关于受理全县医疗卫生领域作风及“微腐败”问题的通告,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拓宽举报渠道,有效遏制当前基层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高发问题。总姑汇报篇二医药购销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情况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

48、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打造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行风清廉的“四清”医院。连日来,我院不断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一、积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专题研究整改,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并加强对全院各平台的宣传内容、渠道等进行审查排查。院党委领导班子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议,制定我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全院中层以上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在本科室召开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动员部署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院纪委书记黄仲波带领院纪委办、审计科、财务科、质管科、物价组成员深入药库、医保审批窗口、医保科、医务科等科室调查了解药品器械采购情况、医保审批情况以及医保报销等情况。针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产密把关,及时指出其中的不足,督促相关科室即时整改并上报。三、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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