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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资会计职责一、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执行财务科长的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二、编制本岗位目标工作方案,按照目标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三、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熟悉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和医疗机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四、负责财产物资购进、领用、让售、报废、盘盈、盘亏等日常业务的审核和核算工作。五、审核财产物资支付是否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权限内审批。对不符合规定及手续不完备的凭证应退回经办人员并补办手续。六、认真审核购人财产物资的原始凭证(发票、入库单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有关手续是否完整,入库单与发票所列品名、规格、产地、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审核货物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审核采购是否遵守政府及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七、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财产物资数量金额明细账。八、参与财产物资的盘点工作,对盘盈和盘亏的财产物资要督促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并按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于不能及时查明盘亏盘盈原因的要向主管部门反映。定期与财务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九、认真核对拟报批处置的财产物资,根据批准后的有关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十、按照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要求,完成相关管理工作。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