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首诊负责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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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首诊负责制度1 .凡到门诊就诊、新入院、转科或会诊的病员,接诊科室和医务人员对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转送和抢救均负有首诊责任。2 .门诊首诊负责制:对非本专业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经询问病史和必要的体格检查,属非专业疾病者,在首诊日志上登记后,可指导或带领患者到相关专业诊室就诊。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并认真填写首诊病历。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3 .急诊首诊负责制:直接到各临床科室(包括急诊科)就诊的一般急诊患者,由接诊科室医生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共

2、同会诊,提出处理意见;如遇复杂或多处复合伤的病例,除接诊科室坚持首诊外,被邀请会诊的科室或个人应随请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涉及两种以上疾病的病例,应以影响病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由相关科室接诊;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非专业危重病人,在病情不允许转科时,严禁转科。需急诊手术者,会诊后直接送手术室,术后送专业科室。4 .因技术和条件限制,确需转院者,当班医生应给予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经医务部或总值班同意后,在

3、病情允许时护送。5 .凡明确诊断为传染病者,必须及时收入或转入感染科,感染科不得推诿。对危重病例或因其它原因暂不能转诊时,应积极就地隔离抢救。6 .属于某科收治范围的危重病员,因该科无床或有其它困难时,应及时加床或调整床位收治,若确有困难时,也应先给予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同时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协调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不给病人做抢救性处理。7 .因门诊误诊错收、复杂疑难病例一时尚未确诊,科间会诊有争议或其它特殊情况时,接诊科室应先收住诊治,不得推诿。同时可报请医务部或总值班进行协调解决,必要时由医务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紧急会诊确定,各科室应无条件执行医院决定。8 .遇大批抢救病员时,应立即上报医院,由医院突发事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全院职工必须团结合作,共同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9 .任何科室、任何时间住院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无论护士通知或家属告知某一个医生,该医生不能因不属于自己主管病人为由推诿怠慢,应马上查看病人,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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