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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模板汇编10篇房屋买卖合同篇1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整。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先行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含定金),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整。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保证该房产及时顺利过户。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方承担。六、乙方支付前期房款(人民币万元整)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
2、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人民币万元整)。七、甲方应在收到前期房款(人民币万元整)时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八、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反悔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应返还乙方已付的全部房款及定期利息,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油烟机、空调、热水器、浴霸、电视机、客厅沙发、晾衣架、房内灯具、床、前后门窗窗帘、厨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3、)。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乙方(买方):身份证号:年月曰年月日房屋买卖合同篇2卖方:,住乡村组,简称甲方买方:.住乡村一组,简称乙方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自有房屋卖给乙方,兹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自有住房壹套,坐落于乡村一组,为砖混结构,共陆间,总建筑面积为捌拾玖平方米,经乙方验看确认无误,全部售给乙方。二、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双方议定房屋售价为捌万玖仟捌佰元整。在乙方付清上述款项后,甲方即将房屋全部房产资料及钥匙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政府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三、双方特邀请各自村、组负责人作为证人。
4、四、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证人:乡村村长(签章)乡村_组组长(签章)乡,_村村长(签章)乡村一组组长(签章)年_月_日房屋买卖合同篇3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地址现住址:现住址:电话: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产土地使用年限为权证号产权人
5、共有情况抵押情况租赁情况其他限制情况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一万仟一佰拾一元整)。该价格包括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及权利,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乙方先支付十六万元首付款作为甲方还清该房屋剩余贷款,房产证解押,同日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人民币拾一万一仟一佰拾一元整给甲方,甲方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由甲方过户后乙方申请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并于银行放款后付给甲方。乙方应在过户后三个月之内交付余款。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6、。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包含定金)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等费用结清。在正式交接前如果房屋质量出现明显变化如遭受水灾火灾等,双方重新协商房屋合同价格,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不含定金)返还给乙方,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
7、日内应以双倍定金以及乙方所已付款返还给乙方。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赔偿责任。第七条本合同主体L甲方是共人
8、,2.乙方是共人。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房屋买卖合(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的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9、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法理分析:这是因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10、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条也有相应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
11、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三)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法律规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四)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法律规定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
12、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以下合同应为无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没有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没有形成工
13、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而没有报批或不予批准的;有批准权的政府准予转让的,应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六)其他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等。房屋买卖合同篇5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乙方(买方):身份证号: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
14、出售房屋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二、该房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元整),一次性付清。三、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乙方。四、建筑面积:平方米。五、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由甲方提供过户的相关证件并无条件帮助乙方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过户到乙方名上,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六、甲方应保证房屋在协议签订之前不拖欠任何费用,并且房屋不得有损坏,否则甲方须负责修复。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房屋买卖合同篇6经常有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签订合同时卖方没有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
15、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无效吗?并非如此。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
16、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To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
17、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合同生效,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绝对、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现合同出现无效事由时,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房屋买卖合同篇7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一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O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
18、让价格为:总金额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三、乙方于20年_月_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
19、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0、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房屋买卖合同篇8(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
21、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 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
22、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
23、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
24、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房屋买卖合同篇9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电话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出卖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买受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鉴于: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3、乙方愿意购买
25、上述房屋;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平
26、方米。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一万一仟一佰拾一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一万一仟佰拾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拾一万一仟佰拾一元整给甲方;2、剩余房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一天内支付。第五条房屋
27、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28、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
29、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特别约定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第十条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第十二条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第十四条本
30、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声明:见证人:房屋买卖合同篇10原告:被告: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将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原告;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的违约赔偿人民币200000元;3、本案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年7月25日,原告经北京市嘉禾家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介绍,与被告签订了关于北京市朝
31、阳区广渠路28号210号楼16层1908A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交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50000元。双方同意,被告应配合原告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即20_年8月25日前)办理完毕该房屋过户事宜,原告亦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网签及后续房屋过户事宜,被告均以各种借口予以拖延,导致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过户手续。按照约定,被告拖延逾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被告应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的违约赔偿人民币200000元.原告购买本房屋是为年底结婚作为婚房使用,被告迟迟不履行房屋过户义务已经给原告造成了诸多损失,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将房屋过户给原告,并赔偿原告损失,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