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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和浩特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健康呼和浩特建设,形成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
2、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市、县(旗、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蒙)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
3、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百姓健康需求,推动“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分类实施一体化资源和健康管理,打造整合、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转变发展方式、运营模式和资源配置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医疗质量、服务和管理同质化。(三)坚持以资源整合为路径。以基层为重点,坚持中(蒙)西医并重和医防融合,突出不同机构的功能定位,优势互补,促进区域内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制度集成和体制机制创新摆在突
4、出位置,外部治理破除壁垒,内部管理激发活力。三、重点任务(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1 .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加大基层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大学生乡村医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持续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后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通过“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全科
5、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医教协同,扩大全科医生队伍。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招生、开班和培训工作,每年争取在自治区下达培训名额的基础上增加5%0%,提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率。加快培养公共卫生人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食品风险检测、职业卫生等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工程,鼓励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岐黄学者等名医团队入驻中医(蒙医)医疗机构设立名医堂,统筹推进多层次学术经验继承、名老专家传承人培养等人才培养项目。依托“双首”健康行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共建项目,每年培养5-6名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人才。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
6、均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2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疾控管理体系和运行体制,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部门职能配置,及时调整市县卫生健康部门“三定规定。以全区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审为抓手,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各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疾控机构人员结构比例,到2025年市、县区级疾控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加大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健康促进、妇幼保健、职业卫生、采供血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加强监测预警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能
7、力,完善疫情监测哨点布局。将新冠疫情流调系统平台应用扩展到鼠疫、不明原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中,提升传染病精准信息互通水平。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传染病定点医院和旗县医共体牵头医院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公共卫生科室、隔离留观床位和紧急救援后备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症监护病房建设。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立异常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组建专业队伍28支(市本级10支、旗县区各2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责任部门:市委编办、
8、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 .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把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优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开社区医院建设,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到2025年,规划完成创建社区医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基层医疗机构100%达到基本标准,其中40%达到自治区推荐标准。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逐步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根据人口迁徙流动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规划和配置,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村可通
9、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村卫生室设置应与党群活动中心、幸福院(敬老院)选址临近。及时为符合要求的村卫生室开通医保报销端口。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 .突出县级医院龙头地位。以县级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为基础,以发展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为重点,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遴选20个培育专科建设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旗县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和医技科室建设,推广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技术,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完成胸
10、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和危重症新生儿、儿童五大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推动检验、心电、病理、影像、消毒供应等五大县域医学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实现互联互通。纵深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激发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活力,提高县域就诊率。鼓励区级医院通过功能转型、业务整合、布局调整等,成为医疗服务体系接续性服务的有效补充。依托“十四五”时期京蒙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旗县医院实施项目,全面推进三级医院通过科室共建、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与项目协作等联合办医形式,加大对旗县级医院帮扶指导力度,提升和加强旗县区医院临床薄弱专科和重点专科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 .拓
11、展接续性服务供给。推动市第三医院与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建立帮扶合作机制,重点针对骨关节、神经、老年及儿童等学科提升临床康复水平,并在康复中融入中医治疗,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为全市在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到2025年达到二级乙等水平,建成呼和浩特市康复医疗中心。推进新城区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形成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床位数量,有效扩大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规范社会办医准入条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完善护理
12、岗位管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居家。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二)推动资源扩容,实现均衡布局1 .推进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与北京友谊医院共建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加快东院区基础建设。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诊疗、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业务,医务处、护理部督促医院各专科定期更新短期合作计划。在科研、教学、人才储备、人员培养等方面细化具体事项,协助相关科室对接输出医院,使医疗协同中心运转步入正轨。协助推进内蒙古肿瘤医院与北京肿瘤医院共建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完成设备采购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学科建设与同质化管理。建立健全肿瘤疾病预防、诊
13、断、治疗、康复等一体化防治体系,提升肿瘤疾病诊疗技术水平。积极对接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依托市口腔医院建设自治区口腔区域医疗中心,聚焦构建自治区口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高精尖诊疗,促进高水准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推进医教研协同创新,提高全区口腔疾病诊疗水平。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 .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以医疗、运营、信息等一体化管理为基础,构建以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市第一医院为牵头单位,市四区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立市四区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等多种形式,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的
14、发展模式,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牵头医院以业务合作、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为纽带,加强与市四区医院的分工协作,完善医疗集团内部连续畅通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探索对紧密型医疗集团的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方式,引导其更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水平。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 .提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质量。巩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加强县乡一体化管理,强化牵头旗县级医院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加快县域医共体内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药品耗材、信息化和绩效管理等“七统一”集中管理。牵头医院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
15、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允许有条件的旗县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完善以医共体为单位的绩效考核,从就医和诊疗秩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考核医共体整体绩效,全面提升绩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分工协作,完善诊疗体系1 .健全家庭医生制度。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平台,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
16、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引导二级及以上医院全科医生作为家庭医生或加入基层家庭医生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诊疗等服务。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 .健全医防融合机制。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整合预防保健、感染性疾病控制等工作职能,100%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处(科),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探索设立医疗卫
17、生机构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防协同配合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控,提高风险隐患早期识别能力。实施基层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应用AI慢病管理系统和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有效提升慢病管理筛查率、规范管理率及控制率。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对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
18、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 .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有序做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工作,增加医养结合机构数量,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全面推进综合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完善老年友善文化建设、适老化病房改造、设施配备等。到2025年,完成市中医蒙医医院、和林县中医蒙医医院老年病医院建设,建成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东城颐康养老院安宁疗护中心。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开展签约服务,畅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医养结合
19、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药事管理能力,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复和护理服务。高标准建设农村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推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人医疗照护、家庭病房、居家护理等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入户关怀行动”,为失能老人提供上门健康服务。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 .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建设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内蒙古分中心、国家区域睡眠医学分中心和“双首”健康行动项目。打造3个国家级重点专科(中医脾胃病科、中医心病科、中医脑病科),4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中医风湿病科、康复科、中医治未病科、中医肾病科),3个自治
20、区级特色优势专科(中医内分泌科、中医老年病科、骨科)。加强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蒙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由市中医蒙医医院牵头建设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大力推广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确保中医(蒙医)管能提供6类10项以上适宜技术,乡村医生掌握4类6项中医药(蒙医药)技术。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均能提供中医药(蒙医药)康复服务,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中医药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人才队伍储备,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
21、制度,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推广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大力弘扬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中医药(蒙医药)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宣传工作融入日常服务过程,扩大宣传覆盖面,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活动场所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角,丰富中医药(蒙医药)文化长廊、标本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场所文化内涵。推进我市3家中医蒙医医院入列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不断丰富场所文化内涵。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服
22、务质量1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推进医疗机构质控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将部分重点专业质控组织延伸到旗县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大诊疗规范培训推广力度,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通过明察暗访、飞行检查、智能监管、医疗质量考核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23、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医药器械研发体系与能力建设,紧盯国际国内医学前沿技术发展,前瞻化布局相关研究。发挥创新平台聚集资源作用,推动临床科研成果在临床救治中的转化应用。市第一医院整合现有资源,争创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完成自治区“科技兴院(所、中心)和临床重点实验”任务。市中医蒙医医院搭建市级中医药(蒙医药)研究平台,开展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制定呼和浩特市重点学科工作计划,评审出一批市级重点学科及市级重点建设学科,到2025年在人才梯队、学科带头人、科研、教学方向有长足的发展。加强专业技
24、术人员科技创新意识和申报科研项目的能力,逐步形成医研结合、相对辅相成的科研氛围,多出项目、出好项目。以科研项目为依托,加强与医学专业类高校教学科研一体化管理合作。加强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洽,讨论科研、教学合作事宜,建成高校实践教学基地,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人才与专家互通。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 .促进服务连续性。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工作机制和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由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对外公布双向转诊联系电话,各级公立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以患者需求为中心,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
25、。建立胸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危重症新生儿和儿童五大急危重症救治中心,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三级医院将适宜的康复期病人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病房,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共同提供后续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使康复期病人获得全程、无缝、同质的医疗医疗卫生服务。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4 .提升服务便捷性。充分借助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契机,积极推动智慧医院建设,按照电子病历、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建设标准,加大信息化经费投入,确保各医院信息化建设如期达标。全市所有的三级医院实现入
26、院病区办理、出院床旁结算、出入院一窗办理等方便群众就医服务目标。各公立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实现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覆盖。借助“青城医疗”和“爱青城”微信公众号整合打通相关线上服务终端,提供全市统一的医疗健康“一站式”移动端服务平台,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建设处方流转”系统,建设审方中心,拓展市民购药新渠道。逐步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升级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广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丰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内容和功能,实现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市民通过手机移动端、医疗机构通过医生工
27、作站可经授权后调阅健康档案。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通过数据清洗集成全生命周期的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画像。建成远程心电、影像云中心,扩展形成贯穿区、市、县、乡的全市远程医疗体系,推进检查检验互认和分级诊疗工作。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系统应用,实现出生电子证照的“一站式”线上办理。推广应用免疫规划“智慧化门诊”,提升预防接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现预防接种的分时段预约。推进宫颈癌疫苗线上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宫颈癌疫苗公开、公平、公正预约接种。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 .增强服务舒适性。改善就诊环境,优化设施布局,建立患者“一站式”综合服
28、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预约诊疗、门诊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融入医院健康环境中,形成公立医院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强化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促进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在关键区域和关键部门完善私密性保护设施。落实优质护理要求,持续加强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推行医疗纠纷院内调解、第三方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途径解决模式,健全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部门:市
29、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管理精细化1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级党组织承担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健全公立医院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一套科学预算管理模式,推动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全面做好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实施工作。以医院功能定位、战略发展规划和
30、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以项目预算为基本单元,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以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社会利益、满意度评价、对口帮扶、医联体建设等为重点,增加分级诊疗相关指标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偿、新增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提升医院运营效率。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 .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疾控中心综合改革试点
31、为切入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强化质量控制、风险防范和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完善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通过调整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竞聘获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允许疾控中心在完成法定职责的前提下开展社会化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探索建立了公共卫生服务收费目录和标准,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检查检验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将健康服务重心由后端的医疗向前端的预防转移,初步实现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无缝衔接。
32、医疗预防同向发力,建立工作衔接联动、服务整合联系、人员柔性流动等机制,提供多层次多维度服务。疾控机构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团队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服务收入纳入疾控机构收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党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从决策、动员、协调、组织等各环节建设集中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区域协同和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探索建立基层军医到地方急救机构职业培训机制。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工程,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
33、服务能力。增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传染病筛查、防治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强化乡村社区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开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导干预。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功能定位和服务特点的评价评审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共享和运用。加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将其纳入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探索开展旗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与效益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34、,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投入、人事薪酬、绩效考核、医保支付、服务价格等政策,进一步激发基层动力和活力。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 .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专项检查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服务行为等服务要素和健康产业监管。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强化
35、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和医疗服务、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院长的考核评价指标。开展药械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基本药物、常用药等药品市场价格,及时查处药械销售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做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依法规范社会办
36、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服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部门协同,深化体制改革1 .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用足用好编制资源,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可充分考虑其从医经历、业绩、贡献等,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推动医疗联合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培训和管理。扎实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工作,实行人员备案制管理,对纳入总量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和岗位标
37、准。各级公立医院制定完善岗位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备案制管理。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全面推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由总医院(医共体)“统招、统管、统用”,并在总医院(医共体)内灵活、有效流动。持续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卫生系列评价条件标准。健全符合基层卫生人才特点的职称晋升系列和评审标准。持续优化评审流程,全面推行网报、网审、网评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个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备案,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
38、负责2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健全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支出比例。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薪酬分配政策倾斜力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以医疗服务收入为基数计算医院薪酬总量。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实行院长、书记年薪制。推行职工岗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工分制等薪酬制度。对在职临床类、技师类和临床药师类医务人员,按照级别和岗位,实行不同等级年薪,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分配体系。建立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激励机制
39、,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逐步缩小与当地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人员的收入差距。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国家相应津贴补贴制度。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分类实施乡村医生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 .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建立适应我市GDP发展的、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并探索由医联体统筹管理和使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
40、培养、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补偿办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蒙医药)发展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倾斜力度。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加强政府投入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方面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项目补助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的依据。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 .健全服务购买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价格调整总量和项目范围,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对符合调价条件的
41、及时稳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好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常态化的价格调整效果评估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评估。持续推进年度小步快走不停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强化公立医院运行情况、次均医疗费用增幅、医疗收入结构变化和医保基金运行等指标监测和分析,判断调价是否实现预期效果。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逐步减少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比例,提高按病种分值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所占的比例。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实施基层就诊提高医保支付
42、比例制度,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色医保支付体系,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饮片规定纳入医保范围。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居家居家医疗服务支付政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 .发挥信息技术作用。持续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推进5G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健全完善健
43、康医疗大数据共享交换和保障体系,推进健康医疗数据向政府、社会、公众的共享应用。全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安全有序向个人和医疗机构开放。健全健康医疗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数据安全管理和应用能力。推进公共卫生数据跨部门、跨机构采集、共享和管理,建立公共卫生数据共享调度机制和智能多点预警监测触发机制。建设市级医共体监测平台。推进医共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提升信息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平台的基础上,拓展“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线上签约服务模式,推行
44、家庭医生网格化责任管理,推广智慧家医服务,推进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依从性、控制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等重点工作达到任务要求。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发挥主导作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调度、督导、考核等制度,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落实各项任务。从2024年开始,每3年实施一轮完善服
45、务体系行动计划,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加快推动重点任务、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和目标达成(二)完善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配套政策,协同推进呼和浩特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年度工作目标,统筹推进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体系建设重大项目立项和资金争取工作,对医疗卫生事业项目,按照优先立项的原则予以支持。财政部门要落实医疗卫生政府投入责任,将公立医院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编制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调整相关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46、门建立灵活引人用人机制,改革完善医院薪酬管理制度,制定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技术职称聘用办法。医保部门负责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科技部门加大对重点学科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优先立项,重点支持,加大科研项目产出量。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强化督查评估,确保工作实效。强化对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督查评估,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的督查评估制度,将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健康呼和浩特工作内容,重点考核,一体推进。以区域为单位、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要从实际出发,在工作指导上突出针对性、体现可行性、注重时效性。密切关注、及时跟进各旗县区工作进展,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加强宣传,做好总结推广。围绕任务目标和工作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各旗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及时跟进改革进展,做好典型培塑,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