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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保卫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为组员。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团结奋斗。2治安保卫措施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2.1 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
2、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2.2 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2.3 3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企业资料内备查。2.4 对易燃、易爆、有毒品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2.5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2.6 6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
3、员要佩带值勤标志。2.7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2.8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2.9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2.10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2.11执行现场保卫定期,对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1.1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
4、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3.2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3.3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3.4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3.5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3.6 安全防火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
5、制,做到职责明确,防火安全制度齐全;建立一定数量人员的义务消防队和相应的活动制度;严格实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到手续完善,监护防范措施得力;重点防范部位明确,防火奖罚、火灾事故、消防器材管理记录齐全。3.7 消防工作列入现场管理重要议事日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统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消防安全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治隐患。3.8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现场明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场、库房和生活区域划分明确;施工现场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如乙焕、氧气、汽油、油漆等不得混乱堆放,防止露天曝晒;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得进入现场,少量存入要专人管理。3.9临时木工棚、油漆
6、间每25m2置一只合适的灭火器:非重点仓库、宿舍、食堂等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设常规消防器材,一般每100m2备两只十公升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配备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周围不堆放物品,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3.1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烘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小于30m,否则要有安全隔离措施;氧气瓶、乙焕瓶存放距离不小于2m,使用距离不小于5m,氧瓶、乙块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3.11作好防火工作,特别是进入装修阶段,狠抓预防。在每层的楼梯处设灭火器,每楼层均有临时供水设施
7、,并设有水箱用于消防。3.12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类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3.13明火作业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上管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着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