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十大标兵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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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十大标兵评选办法为了挖掘我院学生在文明创建、科技创新、学习成绩、服务学生、专业技能、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社团工作、体育、文艺等十个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表现,或获得同学们一致认可的优秀学生,树立先进典型,发挥优秀大学生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机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成立“大学生十大标兵”评选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成员: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宣传部、教务处、办公室、保卫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各系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二、评选名额1 .大学生十大标兵:10人2 .大学生十大标兵提名奖:10

2、人各系可根据本系具体情况进行推荐,每类限推荐1名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排名,每类确定2名学生进入最后的投票环节。三、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学院的各项决定。3 .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良好。4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关心集体;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广大同学的公认和一致好评。5 .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健康合格标准。6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近两年获得

3、过院级或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可优先推荐。有特殊贡献者,可破格参评。(二)具体条件: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标兵可授予荣誉称号。1 .文明礼仪标兵:遵章守纪,积极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礼貌,言行举止文明;为人正直,乐于助人;保护环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2 .创新标兵:近两年参加校外科技创新类大赛并获得优秀奖或以上奖励;或在院级科技创新大赛和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者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活动,自主创办经营实体,并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3 .学习标兵: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方法富有特色,特别在帮

4、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上有显著成绩,学习成绩列专业前十分之一。4 .学生干部标兵:担任学院、系或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被公认为学生团队中杰出的带头人。5 .技能标兵:认真学习专业技能,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6 .自强标兵:家境贫寒但性格坚强、不言放弃,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筹集学费、生活费,生活艰苦朴素,并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通过个人的自强事迹,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7 .社会实践标兵: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并获得相关表彰;为人善良正直,无私关心身边同学以及需要帮助的人,经常通过各种方式向弱势群体奉

5、献爱心。8 .社团活动标兵: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具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受过院级或院级以上社团工作表彰,或者在促进社团发展方面有积极贡献。9 .体育标兵:近两年多次参加校内外各种体育活动和比赛;或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比赛前八名。10 .才艺标兵:近两年多次参加校内外各种文艺活动和比赛;或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比赛前八名。四、评选程序(一)宣传发动阶段:学院下发评选通知,并通过网络、展板、校报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报道,各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二)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自荐或由所在班级推荐参评,填写“大学生十大标兵推荐表”,将本人书面申请、荣誉证书复印件

6、、个人参评成果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所在系。(三)系评选推荐阶段:各系按评选条件、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在系公示三天后,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学院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意见、学生参评成果证明、荣誉证书复印件(院系核实原件后加盖公章)和每人约1500字的事迹材料。(四)候选人资格审查阶段:学院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系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五)候选人名单审定阶段:学院评选委员会对各系推荐人选进行审定“大学生十大标兵”候选人名单。(六)候选人名单公示、投票阶段:通过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对“大学生十大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并组织师生进行投票。(七)正式名单确定阶段:“大学生十大标兵”名

7、单由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事迹材料、公示、投票结果等情况综合确定。(八)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五、表彰奖励(一)根据评定结果,报学院批准后行文,授予IO名学生为“晋城职院大学生十大标兵”,授予10名学生为“晋城职院大学生十大标兵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并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二)获得“大学生十大标兵”称号的学生,毕业时学院优先推荐就业。(三)学院将“大学生十大标兵”先进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并通过院报、校园网等刊登他们的照片和优秀事迹,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以达到树立典型、教育和激励全院学生的目的。六、相关要求(一)评选、表彰“大学生十大标兵”是树立典型,用先进典型事迹对广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系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系的评选、推荐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使“大学生十大标兵”的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学生受教育的过程。(二)“大学生十大标兵”获得者若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或违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则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视情节给予学生本人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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