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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责任制度背景为全面实行科学规划和城市建设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每位员工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规范管理和保障公平性。本文将详细介绍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责任制度的内容。制度内容岗位职责市城乡规划局按照工作任务分配具体的岗位职责,确保每位员工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具体的岗位职责如下: 局长:主持局党委和局委会工作,领导部门领导小组和各单位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局内决策和各项工作计划。 副局长:分管有关工作,负责局内的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实施、考核和总结。 处长:负责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城市设计、规划考核、信息管理、宣传等方面的工作领导和
2、管理。 科长:具体实施工作,分别负责面向社会、行政域、城市功能区、区域和特殊点开展岗位技术支撑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编制等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来文来访、文件的印发、传阅、交办,接待和安排局内外来宾等综合性工作。岗位权利市城乡规划局按照工作职责和需要,赋予每位员工相应的工作权利。具体的岗位权利如下: 对于局领导,拥有制定工作计划、决策等权利; 对于处长、科长,拥有制定工作方案、计划等权利。 对于各类员工,拥有参加会议、请假等权利。岗位义务市城乡规划局按照工作职责和需要,要求每位员工承担相应的工作义务。具体的岗位义务如下: 坚持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严格遵守政治和法律制度; 不泄密不外泄机密资料; 不在工作时间内在外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工作的礼品礼金。工作考核市城乡规划局建立重视工作考核制度,以保障工作效率和质量。具体考核方式分别如下: 年度绩效考核:分别考核处级以上干部和科员以上人员; 月度考核:对全员进行月度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态度等方面。总结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责任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同时确保公平性和工作效率。通过对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工作考核的制度建立,可以提高全员的工作动力和意识,进一步加强了城市规划建设的工作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