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面积规范.docx(1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造工程建造面积计算规范一、总则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造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2、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造工程的面积计算。3、建造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4、建造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二、术语1、层高story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者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3、架空层emptyspace建造物深基础或者坡地建造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造空间。4、走廊corridorgallery建造物的水平交通空间。5、挑廊overhangingcorridor
2、挑出建造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6、檐廊eavesgallery设置在建造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7、回廊cloister在建造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者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8、门斗foyer在建造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造过渡空间。9、建造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造物而设置的建造空间。10、架空走廊bridgeway建造物与建造物之间,在二层或者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11勒脚plinth建造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者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份。12围护结构envelopenclosure围合建造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3、curtain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14、装饰t生幕墙decorativefacedcurtainwall设置在建造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15落地橱窗french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16、阳台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造空间。17、遥望间viewroom设置在建造物顶层或者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者观察周围情况的建造空间。18、雨篷canopy设置在建造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19、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20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
4、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21变形缝deformationjoint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2、永久性顶盖permanentcap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3飘窗bay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4、骑楼OVerhang楼层部份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5过街楼arcade有道路穿过建造空间的楼房。三、计算建造面积的规定1、单层建造物的建造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造物高度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
5、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O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2、单层建造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多层建造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4、多层建造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
6、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者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6、坡地的建造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造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
7、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造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7、建造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造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8、建造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8、;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11、建造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13、建造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9、计算1/2面积。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造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15、建造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造物的自然层计算。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造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18、建造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
10、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20、高低联跨的建造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造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造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22、建造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造面积。23、建造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造物面积内计算。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造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2)建造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造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造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
11、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造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12、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者“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者“应按,执行”。建造工程建造面积计算规范条文说明、总则1、我国的建造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造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造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造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
13、工程GJDCZ-101-95),其中含“建造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o是对1982年的建造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向来以来,建造面积计算规则在建造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造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造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造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造市场发展,建造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造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造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
14、一建造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造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原建造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考虑到建造面积计算规则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造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造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o2、本规范的合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造工程的建造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造、居住建造,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造面积的计算。二、计算建造面积的规定1、本规范规定建造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份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份。2、单层建造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
15、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造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关于坡屋顶内空间如何计算建造面积,我们参照了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坡屋顶的建造按不同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净高指楼面或者地面至上部楼板底或者吊顶底面之间垂直距离。3、多层建造物的建造面积计算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造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按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
16、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4、多层建造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造面积。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造的外墙。由于上一层建造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彻底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者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6、建于坡地的建造物吊脚架空层(见图1)。9、本条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并
17、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应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建造面积计算的范围,改变按书架层和货架层计算面积的规定。12、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份。“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者多层建造相关规定计算面积。13、如遇建造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相关条文计算面积。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造物外倾斜的墙体,若遇有向建造物内倾斜的墙体,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有关条文计算面积。15、室内楼梯间的面积计算,应按楼梯依附的建造物的
18、自然层数计算并在建造物面积内。遇跃层建造,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见图2)16、雨篷均以其宽度超过2.10m或者不超过2.10m衡量,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应一致。17、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者不能彻底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18、建造物的阳台,不管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19、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的面积计算。由于建造技术的发展
19、,浮现许多新型结构,如柱再也不是单纯的直立的柱,而浮现正V型柱、倒型柱等不同类型的柱,给面积计算带来许多争议,为此,我们不以柱来确定面积的计算,而依据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在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歇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款计算面积。23、本规范所指建造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造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造物内,在建造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24、其他不应计算建造面积。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O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造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造结构,不应计算建造面积。第8款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者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为此扶梯不宜计算建造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计算建造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