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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为了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有效识别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产品,防止混淆;为便于跟踪,在需要时,通过唯一性标识,实现产品可追溯性。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3职责3.1 质技处负责对标识要求作出规定。3.2 质管部门负责对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3.3 供应部门负责对采购产品进行标识,生产单位负责对生产产品进行标识,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产品进行标识。3.4 产品所处的不同监视状态及待验状态由各责任单位进行标识。4工作程序4.1 标识准备4.1.1 质技处对各类产品的标识要求作出规定,统一设计标签、标牌格式。4.1.2 各使用单位(部门)作好各种标识用具和必要的记录表格准备,
2、如标签、标牌、记号笔、印章以及记录表格,按要求作好标识,并加强管理。4.2 标识的内容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批号、机号、生产者、检验员、生产日期、检验日期、检验和试验状态(待验、待判定、合格、不合格),产品监视活动状态(待加工,正在处理中),采购产品的进货日期、组批号等。4.3 标识的实施办法4.3.1 采购产品的标识4.3.1.1 仓库保管员对接收的产品分门别类进行堆码存放,在堆放处放置标牌,或在包装上挂上标签,反映有关标识的内容(包括待验状态标识)。4.3.1.2 经检验和试验后的采购产品由检验员作出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并对合格产品挂上采购产品检验合格证(见附录A)。4.3.2 半成品标
3、识4.3.2.1 生产单位负责对不同类型的半成品采取分区或隔离的方式堆码,在堆码处放置标识牌(见附录B),反映有关标识的内容。432.2 对球磨TNT,热塑硝木及药柱半成品、转手库存放的半成品还应以质量跟踪卡进行辅助标识,表明操作者(或机号)、生产日期、班次。432.3 产品所处的不同监视状态(如待处理、正在处理中)由各责任单位在标识牌上作好标识。4.3.3成品标识4.3.3.1 在成品包装箱、袋(版面见相应的包装设计图)上标明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4.3.3.2 在工业炸药产品包装箱(袋)内放置产品合格证,标明生产日期、批号、装箱人、检验员;放置产品说明书,标明产品名称、主
4、要性能指标及使用说明。编织袋包装的产品,缝挂合格证,标明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4.333生产过程中,按品种、规格/型号、批号、检验和试验状态、产品监视活动状态的不同分别堆码。根据需要,可以用标牌(见附录B)或检签(见附录C)进行补充标识。4.3.3.4库存的成品按品种、规格/型号、批次的不同由库房保管员负责监督隔离堆码,并在堆码处放置标牌(见附录B)或标签(见附录C),反映有关标识内容。433.5成品经检验合格后,作好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4.4产品的可追溯性4.4.1 生产操作人员负责在生产原始记录上作好记录,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班组、操作者、原材料产地、组批等,检验员负责
5、在相应的检验和试验记录上作好记录,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班组、检验和试验状态、检验员等,以实现可追溯性。4.4.2 追溯性要求生产产品应能追溯到某批产品的生产者、检验员,其中乳化炸药还应能追溯到主要原材料的进货批号、产地。4. 4.3批次管理当军品批量生产时,按规定实施批次管理,保持同批产品质量的可追溯。做到:a)按批次建立“工序流程卡”,详细记录投料、加工、装配、调试、检验、交付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并按规定保存;b)产品的质量检验记录中记载产品的批次标记,与产品的批次标记相一致。c)通过原始记录,能进行产品的追溯,按“工序流程卡”应能追溯产品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
6、、场所。d)供应部门应保持产品批次号、合格证以及去向。4.5标识的管理与维护4.5.1 在搬运、贮存和作业过程中,各责任部门要采取措施,保护好产品标识。产品标识不清或不全,转运人员有权拒领,半成品标识不清或不全,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要始终保持标识清晰、完整、准确。4.5.2 标识管理人员应经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损坏或模糊不清者,应查相应的记录后补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模糊不清,应由检验员查阅记录,重新给予标识,对无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产品,应经检验和试验后重新标识。5相关/引用文件本程序对此无要求。6记录采购产品检验合格证(附录A)标识牌(附录B)标签(附录C)产品合格证工序流程卡以上记录随产品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