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题:资源税改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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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主题:资源税改革辽宁省财政学会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07年7月25日本期主题:资源税改革按我国自古疆土辽阔,资源丰富。与此同时,我国资源开采效率低下、能源浪费严重的现象一直存在,经济进展中付出的环境、资源代价巨大。资源税就是要解决资源开发中的负外部性问题,并遏制资源的过度开发。2007年6月3日,新华社授权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7月17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这是资源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涨幅最大的一次调整,大幕缓缓拉开,一场关系社会、经济

2、、环境各个方面的资源保卫战已经上演。尽管改革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但正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改革,势在必行。我国的资源税制度一、资源税的概念资源税是以资源为对象,向资源的开发利用者征收的税种。我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资源税是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益的一种表达。资源税按其性质能够分为级差型资源税与所有权型资源税。级差型资源税用于调节因资源的优劣而形成的级差收入。所有权型资源税表达了国家对资源的绝对权力。国内对“资源税”通常定义为:国家对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企业与个人就其资源生产与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而征收的税种。广义的资源包含土地、矿产、水资源等等,我国现行资源

3、税中的资源要紧指的是矿产资源。从资源税的概念看,资源税的征收包含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源税的课税主体是国家。二是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三是其目的在于调节因资源差别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二、我国资源税制度沿革征收资源税在我国的税赋历史上可上溯到周朝的“山泽之赋”,即对伐木、采矿、狩猎、煮盐、捕鱼等进行课税。战国时期,秦国对盐的生产、运销征收“盐课:明朝实行对铜、铝、银、铁、朱砂等矿产品征收称之“坑治之课”的矿税。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的资源税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进展过程。1 .无偿开采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颁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了对盐的生产、运销征

4、收盐税。但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如何课税没有规定,由于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开发行业基本上是国有制。我国矿产资源的无偿开采持续了三十多年。2 .有偿开采的萌芽阶段。1982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其中规定,“参与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外国企业,都应当依法纳税,缴纳矿区使用费”。这里的矿区使用费要紧是由于外国企业的参与而征收的,能够说是资源税制度的萌芽阶段。3 .第一阶段的资源税制度。1984年9月,国务院公布了资源税条例(草案),开始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三种资源正式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征收资源税。其初衷是为了调解级差收益。征收基数确定为应税企业销售利润率超过1

5、2%的部分。这标志着我国资源税的正式设立。但只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资源税制度的简单移植,关于没有获得12%以上销售利润的企业,实质上仍是无偿开采。4 .“税费并存”制度的确立。1986年3月,矿产资源法在六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务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法确定了有偿开采的原则,与税费结合的资源税体系,但有偿开采的具体实现形式没有明确,关于探矿权的有偿取得更是没有提及。5 .第二阶段的资源税制度。1993年12月,中华人民共与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出台,细则提出自1994年1月起,对原先暂缓征收的有色金属矿产品开始征收资源税

6、。这一暂行条例一直连续至今,其间国家又相继出台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补充法规,逐步形成了现行的资源税体系。三、现行的资源税制度简介1 .纳税义务人。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含矿产品与盐两大类。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与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者生产盐的单位与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2 .税目、税额。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条例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见下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

7、定。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幅度表序号税目资源税条例规定的单位税额(幅度)1原油8-30元/吨2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3煤炭0.3-5元/吨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5黑色金属矿原矿2-30元/吨6有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7盐:固体盐、液体盐10-60元/吨2-10元/吨注:表中所列的税目税额幅度是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与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所作的规定,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法规,各类税目的应税税额大都有所提高。3 .计算方法。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

8、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与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二课税数量X单位税额)。4 .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者生产不一致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一致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者不能准确提供不一致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具体标准为:(1)纳税人开采或者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纳税人开采或者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5 .税收减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者免征资源税:一是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二是纳税人开采或者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缺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9、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者免税。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6 .纳税申报。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能够按次计算纳税。我国的资源现状一、我国矿产资源基本特征1 .总量大,但人均拥有量低。截至2004年,我国矿产资源的探明储量约占世界的12%,仅次于美国、前苏联,居世界第三位。2 .种类齐全但结构不合理。我国已发现矿产173种,探明有储量的矿产有155种,其中能源矿产8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0种,水气矿产3种,矿床、矿点20多万处,是全球矿产资源种类比较齐全的国家之一。但是,

10、我国要紧矿产储量占世界的比例并不高,如铁矿石不足9%,煤炭占世界总量16%,石油占1.8%,天然气占0.7%。3 .分布相对集中,但与经济区域不匹配。我国资源在分布上具有不均匀性。74%的煤集中于晋、陕、蒙、新四省区,而经济发达,用煤量大的东南地区则很紧缺。70%的磷矿集中于云、贵、川、鄂四省。4 .在部分用量大的支柱性矿产中贫矿与难选矿多,开发利用难度大,利用成本高。从矿产资源的可利用性来看,我国铁矿平均品位为33.5%,比世界平均品位低10%以上;镐矿平均品位22%,而世界平均品位为48%o此外有些大中型矿床分布于西部边远地区,开发利用难度极大,如西藏的铭矿等。二、我国要紧矿产资源供给能力

11、有限矿产资源的供给能力,能够从矿产资源的禀赋程度与对社会经济进展的保障能力来反映。如前所述,我国是全球矿产资源种类比较齐全的国家之一,资源总量也较大,但要紧矿产储量占世界比例并不高,人均资源占有量也很不乐观。与占世界21%的人口比例相比,中国已发现的要紧矿产资源的储量不是丰富,而是相当贫乏。对社会经济进展的保障程度还十分有限。三、资源浪费与资源危机并存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是贫矿多,富矿少;难选矿多,易选矿少;共生矿多,单一矿少。据估算,我国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平均不超过50%,总体上综合利用率约为20%o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为35%,黑色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仅为30%,比发达国家约低2

12、0个百分点。我国能源利用率只有30%,能源消耗系数比发达国家高48倍。矿产资源浪费又给矿产资源与矿业进展带来危机。资源浪费的结局必将导致资源的大量进口与矿山资源的尽快枯竭。未来十年间,将是我国一大批大中型矿山集中闭坑与矿山接替紧张时期。这种情况更加剧了矿产资源供给的紧张程度。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在成熟税收体系中,资源税的覆盖面很广,是保护资源的要紧税种,但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在保护资源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保护资源的作用。一、现行资源税制存在诸多问题1 .现行资源税的设计思想与经济的可持续进展目标不相符。现行资源税的要紧目的是通过征收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使各资源开发企业在较为合理

13、的盈利水平的基础上开展公平竞争,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但这种单一的政策目标限制其应有作用的发挥,现行资源税没有表达政府对资源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因而无法通过征收资源税表达保护资源、限制资源开采的意图。单纯的级差性质的资源税没有正确反映资源的价值,不但不能表达资源本身的内在价值与不一致资源在经济中的不一致作用,而且不能将资源开采的社会成本内在化,无助于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不能将资源开采的可持续成本内在化,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使用,也就无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进展。2 .征收范围窄。1994年税制改革后资源税由原先的3个税目扩大到现在的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

14、矿、有色金属矿原矿与盐等7个税目,课税对象局限于矿藏品,而对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没有征税,难以遏制对其它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并使利用资源生产的下游产品的比价不合理,刺激了对非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与使用。3 .计税根据不合理。现行资源税的计税根据是纳税人开采与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根据,纳税人开采与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根据,这种计税根据使得对企业已经开采而未销售或者使用的不征税,直接鼓励了企业与个人对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与浪费。4 .单位税额过低。现行资源税的单位税额只反映了劣等资源与优等资源级差收益,但这种过低的资源税率在实际中又得到了现行价格体制的支持

15、使其表面上获得了合理性。我国资源长期以来在政府操纵下实行低价政策,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它是最后进入市场的商品,而且进入市场的总量少、范围窄,其进入市场过程中提价的幅度远远低于其他商品。近年来,国家鼓励资源大量进入市场,但是政府部门设计的资源税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过低的资源税单位税额限制了资源税税收调控作用的发挥空间,弱化了资源税对资源的保护作用。二、节能减排压力催促资源税改革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以10%的速度持续高速增长。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了资源的巨大消耗,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的进展对资源的消耗速度呈现加速的趋势。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与环境代价,经济进展与

16、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2006年我国GDP占世界总量的5.5%左右,但能源消耗却达到了24.6亿吨标准煤,大约占世界能源消耗的15%左右。钢材消费量达到3.88亿吨,大约占世界钢材消耗的30%。水泥消耗达到12.4亿吨,大约占世界水泥消耗量的54%o我国现阶段人均GDP约1000美元,大致相当于欧美发达国家30年代、日本60年代中期及我国台湾70年代中期,要在今后3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矿产资源的消费强度仍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中华人民共与国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要

17、紧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假如现阶段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进展将难以为继。近期出台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对资源税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抓紧制定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上述问题的造成,有历史的认识不足、现实的管理缺失等原因,但最重要的是自然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作为不可再生稀缺资源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表达。因此,有必要大力推动资源税改革,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使资源税制度有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转变资源行业的粗放式增长模式,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5年以来,税务部门开始对石油、天然气

18、等部分资源性产品的税率进行调整,其征收范围与规模都有所扩大。2006年以来,我国矿产品资源税已经作过多次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全额征收;调整了对铁矿石资源税的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收;调高了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了全国锐矿石资源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调高了焦煤资源税税额,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2006年,我国还开征了被社会舆论称之“暴利税”的石油特别收益金。2007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调整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将焦煤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确定为每

19、吨8元。据悉,这是我国政府自从2004年后第六次上调煤炭资源税,并首次按煤种区分进行上调,上调额度为历史最高。2007年7月出台的调整铅锌铜铝等矿产资源的税额,相关于之前的水平,大幅度提高了资源税额。其中,铜矿的资源税的税额增加了300%以上,而铅锌矿的税额则上升了400%以上;增加最为显著的是鸨矿的资源税,其升幅达到1300%至1500%。“本次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调整使这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上涨了3倍到15倍不等,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其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有关上市公司与企业的经营成本与利润增长J改革面临多方博弈尽管对资源税的改革已经开始着手进行,但从现在来看,围绕着资

20、源税的改革将会是一个艰难的多方博弈过程。资源税在我国税制体系中一直是个小税种。资源税过低不但无法有效发挥税收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功能,也很难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由于关于几近免费使用的东西,人们自然不可能去珍惜。由于资源从“无价”到“有价”,从近乎免费使用到有偿使用,这一变动过程牵涉到许多重大利益关系需要重新调整,它们包含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中央企业、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改革后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按比例在中央与地方分成,那么,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必定会比目前有一个大幅度的提高,企业的利益就会受损,继而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受损。一、资源税的归属按理说,矿产资源既然是国

21、家的,代表国家利益的中央政府占资源税的大头没有什么不可。但问题在于,按目前制度,除了海洋石油外,陆上石油的资源税收入全部归为地方财政收入。煤炭资源税也一样划为地方收入。资源税之因此为地方所独享,是有原因的。一如前述,资源税是个小税种,对中央财政而言,是否具有这点钱关系不大,但对地方来说,则不一样。我国许多地方是依靠资源才得以生存与进展的,而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往往伴随着环境缺失对土地与水资源的破坏严重。资源税能够为地方政府恢复生态、治理环境解决资金问题。资源税改革中碰到的首个难题就是其收入的归属问题。合理的分配应该是,中央与地方都从中有所收益,这样才更利于把这些收益用在全体国民身上。但考虑到目前

22、资源税很大程度上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收费的平台,为防止税改中因规范地方收费行为而导致部门利益反弹,与治理环境需要资金等,还应重视资源属地的利益,中央应适当地让利于地方。二、改革的成本负担税改后假如中央占大头而同时又不想损害地方利益,那结果必定是石油资源税比现在增长数倍。但这样一来,企业确信会不乐意。我国的许多重要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是被国有企业高度垄断的。能够想象,以垄断企业为首的利益主体,会提出种种理由与采取种种措施来阻碍大幅度提高资源税,其中一种可能就是把改革的代价往下游转移,最终加大消费者的支出。假如情况是这样的话,消费者将要付出双重的代价,无疑有违改革的初衷。一边是政府的企业,一边是老百姓

23、,如何做到在企业反对的情况下不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对政府而言的确比较困难。三、技术性难题假如资源税确定以储量为基数收取,也存在一些“技术性”困难。由于矿藏深埋地下,要为投资者提供尽量精确的储量信息,务必花费巨大的勘探投入,这就大大增加了征缴“资源占用费”的成本。这笔钱该由政府来付还是由企业出,是个问题。四、寻租现象当某种资源在市场上供给远远小于需求的时候,开采这种资源就会带来超额利润,这种情形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生活中已经发生。并由此引发了寻租问题。资源管理部门为提供贿赂的矿主提供资源开发权,或者者官员直接占有矿业企业的股份。由此而引发的腐败问题,同样是资源税改革中面临的一大难题。能够不夸张地说,这

24、是中央、地方、中央企业、地方企业等社会各个集团之间的一场艰难的博弈。由于资源税的改革是中央、地方利益重新划分的改革,破除垄断利益的改革,是关系社会各个阶层切身利益的改革。因此,改革不可能是一帆风顺。在这个博弈中,也许没有最优,但只要能使更多的人受益,只要能实现更长远的进展目标,改革就应该进行。资源税的他国实践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进展中国家,对资源产品征税已成为通行做法。资源税在西方发达国家属于绿色生态税收,要紧目的是保护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发达国家走的是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环境的恶劣迫使发达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调整税收政策,资源税由收益型转向绿色生态型。进入后工业社会,发达国

25、家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步入成熟阶段,表现为许多国家普遍征收较高的资源税。如日本与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都对能源产品征收重税。据测算,德国的燃油税率(税收占税前价格的比率)在200席左右,英、法等国与德国持平。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联邦制国家能源税负担相对较轻。美国把资源税列入生态税,其中开采税是对开采自然资源(要紧是石油)征收的一种消费税,目前已有38个州开征了此税。开采税收入仅占各州总收入的l%-2%,但税率却相对较高。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州对气体、石油、木材、矿物等征收开采税。有研究说明,开采税减少了自然资源的开采与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资源开采对环境的破坏。资源大国俄罗斯还开征了水资源税,这之

26、中包含:使用地下水资源税,开采地下水的矿物原料基地在生产税,工业企业从水利系统取水税,向水资源设施排放污染物税。国外资源税的归属情况各异,大部分是中央与地方共享,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也有中央独享,给地方以财政补偿,如英国。在日本,不一致的资源税分属于中央税与地方税,日本现行三级税制,共有53个税种,地价税、挥发油税、石油天然气税等属于国税,由大藏省统一征收;属于地方征收的资源税种有轻油交易税、特别土地持有税等。对各类资源拥有所有权的中央拿了资源税的大头,地方征收的只是小头。从各国的实践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是世界各国设置资源税的最要紧目标。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比较广,包含了矿产、

27、木材、水等各类资源。征收资源稀缺的国家(如德国、日本)对资源普遍采取较高的税率,以避免资源的浪费现象。同时,资源税的归属大多根据各个国家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有的是中央、地方共享,有的是中央独享。改革展望:结束廉价开采时代一、资源税改革总体目标资源税改革是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进展;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定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具体地说:资源税改革要能够实现资源的所有权益国家所有,完全改变无偿开采使用资源的现象;要表达由于资源开采而产生的环境外部性成本,减少环境的污染;要能够调节资源开采企业的级差收入,关于开采成本不一致的企业征收不一致标准的资源税。二

28、、资源税税制设计基本思路1 .扩大资源税课税范围。原则上应包含所有不可再生资源部分与存量已处于临界水平再进一步消耗会严重影响其存量或者其再生能力已经受到明显损害的资源,具体应包含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土地资源等。考虑到改革的阶段性,能够逐步扩大课税范围。当前,对矿产资源能够采取的措施有二:一是在现有7个税目下,进一步细化征税的子目,特别是对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的子目,可具体扩大到所有的资源项目;二是增加新的税目,要紧是增加矿区开采后恢复生态环境的征税项目,以筹集矿区开采过程中或者矿区废弃后恢复生态环境的资金费用。如煤田采挖完后矿井的回填,露天非金属原矿矿硝的清理及矿山植被

29、的恢复等设置征税项目o这关于保护矿区的生态与环境是十分必要的。2 .提高税率标准。能够采取下列措施:一是直接提高对资源税定额税率的比例,改变目前资源税税负过低的现状。比如现在原煤征收资源税的定额税率最低的只有0.3元/吨,尽管各地方政府将其税额提高到上限极值也只有5元/吨,相关于每吨几百元的价格,其税收显然是过轻,对资源的保护、调节作用有限。类似的还有如大理石、花岗石、石灰石等其他非金属原矿,如铳矿石、格矿石等黑色金属矿与锦矿石、镇矿石等有色金属原矿等都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使用定额税加比例税的复合计税方式提高资源税的综合税率。资源税的定额税要提高这是确信的,假如在征收定额税的同时,再加征一道比

30、例税率的税收,就能使资源税的税基随资源价格的上升而扩大,使税基的弹性提高,其调节作用就不可能随价格的上升而减弱。3 .在适当阶段,考虑以储存量作为计税根据进行征税。煤炭生产企业以煤田的资源储量定额缴纳资源税,采油企业以油田探明的储量定额缴纳资源税,矿山企业以矿山储量或者矿山的开采范围的大小定额缴纳资源税。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在占用了一定数量的矿产资源储量后,务必先根据储量缴纳资源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等开采出矿产品后再缴纳资源税。假如开采企业在按储量缴纳了资源税后不足量开采,就意味着存在一部分税款缺失。这就促使开采企业尽量提高开采利用效率,减少浪费,从而达到保护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的。4 .归并

31、有关资源保护的税费。根据矿产资源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规出台了矿产资源保护费、能源基地建设基金、矿山专向保护费、矿产管理费、水资源补偿费、土地缺失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费等十多项收费。这些保护资源的收费在征收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下列困难:一是收入规模;二是与乱收费难以区别,征收阻力大。而且它们的实质为“税”,是国家凭借对资源的所有权强制、无偿、固定收取的费用,能够将它们并入资源税。这样做不但能够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使用资源的立法精神,而且以税法为根据,避免各收费单位随意立项收费,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并能够使资源税形成规模,用于恢复遭破坏的资源与培植后续资源。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

32、占用税与土地增值税分别是为保护国有土地资源、耕地资源与限制炒卖土地行为而设置的税种,不管是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是耕地占用税都是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应该将它们并入资源税,作为资源税的一个税目,使资源税成为一个完整的税收体系。三、资源税改革的配套措施1 .资源税改革要与有关改革同步进行。包含石油、天然气、水等资源税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要相应进行改革,关于资源垄断行业,要放宽有关市场的准入资格,增加竞争主体的数量,防止垄断部门专家税收成本。而在政府层面上,要立清在资源面前各个主体的利益关系,加强税收监管。2 .要让老百姓分享改革的实惠。我国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矿藏、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

33、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同时,资源价格的上涨必定将加剧中下游企业与居民的支出负担。因此,要让老百姓分享到资源税改革收益。资源税的税收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能够考虑设立资源税税收收入专户,并将税收收入一是要紧投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用于消解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性效应;二是要紧投向农村地区,支持新农村建设,使广大农民分享到改革的收益。3 .推进采矿权的市场化。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变目前的采矿权审批制,使采矿权出让进一步市场化,能够全面实行招投标制,以促进市场公开化进展。近期主题回顾社保基金管理职务消费改革回顾与展望诸侯经济两税合并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变革俄罗斯改革生态补偿机制中印比较高校债务危机流淌性过剩香港回归十周年农业保险顾问:鲁昕业务指导:那志刚闫伟策划:王振宇话:(024)22706630址:沈阳市与平区南京北街103号编:1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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