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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螺沟磨西镇和燕子沟镇场镇道路恢复重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一)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对周边土壤植被及野生动物栖息地会产生影响。施工期应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尽可能利用现有建筑及设施,减少对裸露地面的占用,挖方禁止覆压自然植被,破坏的自然植被施工结束后应进行绿化恢复。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滥砍滥伐、捕猎等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施工期各类废物应妥善处理、收集,严禁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二)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沥青烟等。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通过合理缩短施工期减轻沥青铺设的污染影响;施工工地应严格执行“六必须”、“
2、六不准”,落实“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减少扬尘影响。施工期应减少施工材料堆存量并于堆存场所覆膜,运输车辆密闭装运、限制最高速度,场地定期洒水、喷淋抑尘,并及时清除散落渣土。重污染天气时,还应根据甘孜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分级应急处置。(三)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场地和设备冲洗废水须统一收集处理,不排入附近水体。施工区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由隔油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去除率控制到80%,回用或用于道路与场地的洒水抑尘。本项目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采用移动式厕所等方式收集后,由吸粪车运至泸定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四)噪声防
3、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车辆噪声。为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施工单位应采取选取符合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与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2)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源强。(3)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并合理布局高噪声机械施工场所位置,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安排
4、在远离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防止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封闭、围挡施工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4)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5)施工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6)控制高噪声机械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7)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在夜间停止施工。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
5、准,并事先与居民沟通。(五)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施工期工程固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开挖后无法用于回填等利用方式的土方与建筑垃圾。项目挖方将实行分离清理,能回用作为场地回填材料的回用于项目的回填;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弃方及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渣土堆场填埋。土方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做到密封、覆盖,外观整洁,不得溢、撒、漏、夹带建筑废土污染路面。(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所在地环卫清运。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一)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及排放的汽车尾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加强
6、绿化,尽可能有计划选择吸尘降噪效果较好的植物,减少气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好路面维护,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二)废水治理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不会造成污染影响,主要预防对象为事故排放,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路面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洒漏在路面的污染物。雨水检查并设置格栅,定期清理,保证雨水管线排水井的畅通。配合道路管理部门的应急处置方案,当道路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进行路面清理,避免因雨水冲刷造成地表水体污染。(三)噪声防治措施(1)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对项目区域路段交通管理,在敏感点路段设置必要的限速、禁止
7、鸣笛的标志,尽量减少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2)加强项目路面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定期进行清洗,并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3)遵照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噪声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周边敏感目标影响。(四)固体废弃物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路面泥沙、散落物料及生活垃圾等,均由道路清洁人员定期清扫,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发生交通故障或出现事故等时,导致火灾、爆炸或引起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进而污染项目区域的地表水和周围环境。(1)编制有关本路段道路交通环境风险
8、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材、防护器材和处理、处置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一旦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及时、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交警、消防、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故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2)在道路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等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提醒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在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和乘客注意安全、加强保护环境意识。对于梅雨季节等交通事故多发期,尤其要加强监控。(3)项目营运管理部门应充分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接,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及人员,严格执行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划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上路检查、途中运输、停车,直到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和控制突发事故事态的扩大。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车辆漏油,造成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