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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1-7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与结构的重要性系数类别设计使用年限/年示例结构的重要性系数丫O15临时性建筑0.9225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如纲结构构件)0.95350一般房屋和构筑物1.04100纪念性建筑和特殊重要的建筑1.1注:1、要使不同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工程完成预定的使用功能时具有足够的牢靠度。2、所对应的各种可变荷载(作用)的标准值及变异系数,材料强度设计值,设计表达式的各个分项系数,牢靠指标的确定等需要配套,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还没有解决。3、抗震设计时,对不同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参考以下原则处理:(1)若投资方提出的所谓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功能要求仅仅是耐久性的要求,则抗震设防类别和
2、相应的设防标准仍可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2022年版)执行。(2)不同设计使用年限的地震惊参数与设计基准期(50年)的地震惊参数之间的基本关系,可参阅有关的讨论成果。(3)当设计使用年限少于设计基准期(50年)时,抗熊设防要求相应降低。(4)临时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小于5年)可以不考虑抗震设防。4、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各本建筑设计法律规范、规程采纳的设计基准期均为50年,但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可依据详细状况而定,见GB50068-2001建筑结构牢靠度设计统一标准。5、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可变荷载)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它不肯定赞同于设计使用年
3、限。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法律规范供应的荷载统计参数,除风、雪荷载的设计基准期为10、50、100年外,其余都是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确定的。如设计需采纳其他设计基准期,则必需另行确定在该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的概率分布及相应的统计参数。设计文件中,如无特殊要求时不需要给出设计基准期。6、结构重要性系数Yo应按下列规定采纳:(1)对平安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及以上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2)对平安等级为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3)对平安等级为三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7、现阶段重要性增大0.1,结构的牢靠指标约增加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