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包含管控清单和表格记录).docx
《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包含管控清单和表格记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包含管控清单和表格记录).docx(5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包含管控清单和表格记录)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编制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修订记录NO日期修订摘要页次版次变更登录者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1目的为落实本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2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加工及就餐管理。3职责3.1、安全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及更新。3.2、总务部
2、及安全部按照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工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食堂长。3.3、对于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应采取相适应的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企业食品安全。4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企业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需要,结合本企业餐饮服务的实际情况,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建立了以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4.1.1 日管控人员根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人定岗履职情况,由食品总监负责日管控具体工作的落实。4.1.2 日管控频率
3、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正常运营期间每日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4.1.3 日管控内容日管控检查应覆盖以下内容: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追溯()场所及布局()、设备设施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标签、说明书温度全程控制购销过程控制()贮存过程控制运输过程控制食品召回()委托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标准执行()配合监管配合相关方管理鼓励倡导及自我承诺前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具体参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其中“()”标记项目为重点检查内容。4.1.4 日管控工作流程4.1.4.1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正常运营期间,食品总监每日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
4、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排查食堂加工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并将检查结果汇总记录在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表上,可采用电子表格的形式予以记录。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4.1.4.2对于日管控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及时反馈相关责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对于现场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现场立即整改的,应明确整改期限,在后续日管控检查中跟踪验证整改落实情况。4.1.4.3对于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天工作结束前或次日上班后及时交付食品安全总监审核,填写的电子表格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如日管控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5、隐患,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管控清单中的*项目),除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外,应立即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食堂长,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情况,采取相适应的管理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企业的食品安全。,2、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4.2.1周排查人员根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人定岗履职情况,由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周排查具体工作落实。4.2.2周排查频率企业食堂正常运营期间食品安全总监每周至少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4.2.3周排查内容检查应覆盖以下内容: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追溯()场所及布局()、设备设施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人员管理()标签、说明书温度全程控制购销过程控制()贮存过程控制运输过程控制食品召回()委托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标准执行()配合监管配合相关方管理鼓励倡导及自我承诺前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具体参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其中“()”标记项目为重点检查内容。具体参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全面排查生产加工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4.2.4周排查工作流程4.2.4.1企业食堂正常运营期间,排查可以结合日管控情况、现场自查情况、其他各渠道收集的食品安全信息等,分析研判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检讨日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频繁发生或者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问题
7、,应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整改结果。周排查应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4.2.4.2对于周排查形成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应及时上报至企业主要负责人,抄送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使其知晓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可控。.3、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4.3.1月调度人员根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人定岗履职情况,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召开月调度会议,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关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主要参与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4.3.2月调度会议频率企业食堂正常运营期间每月至少召开1次月调
8、度会议,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次月的第一个星期一。4.3.3月调度主要汇报内容由食品安全总监汇总最近一个月度内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日管控、周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及整改情况,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总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食品安全自查()2.食品安全追溯()3许可及备案()5设备设施6禁止经营的食品()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人员管理()9标签、说明书10温度全程控制11购销过程控制()12贮存过程控制13运输过程控制14食品召回()15委托生产16食品安全事故处置()17标准执行()18配合监管21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问题落实情况22较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23下个
9、月重点工作计划等。4.3.4月调度工作流程4.3.4.1由食品安全总监对近一个月内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4.3.4.2对于日常食品安全管理中发现存在的不足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检讨,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进行处置。4.3.4.3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指示。4.3.4.4食品安全总监根据当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会议讨论决议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指示,制定下个月食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计划,并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5相关记录5.1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5.2 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5.3 每周
10、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5.4 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项目要点内容依据常见问题开品全查L展食安自1.1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度形式可以是纸质、电子文本等,或者自查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自查制度内容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自查工作,但没有相关记录。自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自查的内容、人员、方式、频次及记录方式等;(2)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3)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时限及程序要求;(4)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1.2开展自查按照自查制度,
11、定期对销售、贮存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未按制度定期开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立即整改。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没有开展整改或者未制定整改计划。未依法报告。记录并保存自查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缺少相应记录。1.3第三方评审鼓励选择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价。以一次性评审代替定期自查2.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2.1明确体系建立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要求,如实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涉及的主体信息及其证明文件、合格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数据等,确保食品
12、可追溯。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未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或者留存相关凭证。3.许可及备案3.1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销售散装食品、食品制售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多地经营但仅在一地申领经营许可证。除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外还销售散装食品或者从事食品制售但未取得许可证。应当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应当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经营场所发生
13、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经营许可。实际经营场所地址与许可证不一致、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未办项目要点内容依据常见问题条理新的经营许可。仅预食食营法售装的经依案3.销包品品者#已经备案的,备案信息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或者食品销售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食品销售者新办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无预包装食品销售,也未办理备案。3.3实际经营事项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相关内容相符按照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开展销售活动。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与实际不符。利用自
14、动售货设备从事销售活动的,设备放置地点应当与许可申请材料中标明的地点一致。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销售活动的没有所有放置点的相关材料。3.4许可证公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可以电子形式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没有在经营场所公示,公示副本,许可证不易被看到。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销售活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许可申请材料中标明的方式,在自动售货设备的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未按规定在自动售货设备的醒目位置公示许可证信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销售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销售者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
15、示。公示内容应当清晰可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图片或者备案信息未置于经营主页面或自建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多层链接后方可看到,图片不够清晰。3.5禁止行为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未获得许可,不得开展食品销售活动。不得超出许可经营项目开展销售活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查询不到许可证信息或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与实际不符。项目要点内容依据常见问题3.6准入限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
16、请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聘用人员违反3.4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3.7自建网站经营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号。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4.场所及布局A1IZj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八条4.1场所环境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17、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积霜。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十五条地面墙面出现渗水或天花板霉变。4.2布局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未明显分开区域,或者相应设备、工具共用,可能交叉污染。无标识对废弃食品与正常食品加以区分。项目要点内容依据常见问题4.3存放食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放置。不得将食品挤压存放。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十六条食品靠墙或着地堆放。4.4贮存食品贮存应当设置专门区域。食品应当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食品贮存区域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
18、区域。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五条无专门贮存区域,与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4,5场所分类销售场所分类设置区域:(1)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特别是食品、食用农产品与其他日用百货、五金类产品混业经营的,应当分区域销售;(2)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3)散装食品放置于相对独立的区域或有隔离措施,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与生鲜畜禽、水产品分区设置,并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4)食用农产品按类别实行分区销售。水产品销售区域与其他食品销售区域分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十六条、第十八条,食品安全国家标
19、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6.1,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水产品经营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隔不明显。食品与其他产品混放销售。4.6分区销售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十五条食品与化学用品、个人生活物品等混放4.7进口冷链食品“三专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应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或者专柜)存放、专区专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不具备设置专用通道的,需与其他食品错时出入,并对通道消毒。没有标识或者标识不清,无法区分专区或专柜,例如在同一货架存放。5.设施设备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
20、设备,配备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设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防鼠防虫等设备未启用、已失效或蒙尘未清理。相关设备设施不项目要点内容依据常见问题5.1设备设施和包装材料、容器通则(试行)第九条能满足保障实际经营规模、品种等需要。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合格证明。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的贮存容器不得混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十条、第十六条实行食品相关产品许可管理的包装材料、容器等,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食品
21、处理区内的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保障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能分开清洗。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三十一条清洗水池混用。采用物理、化学或者生物制剂进行虫害消杀处理时,不应影响食品安全,不应污染食品(接触表面、设备、工具、容器及包装材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5.10、6.4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虫害消杀措施不妥当,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如使用“毒鼠强”等鼠药。5.2用水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三十一条5.3清洗消毒自动售货设备内部定期清洗
22、消毒,并记录清洗消毒情况。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无定期清洁消毒记录。设备内部明显不清洁。6.禁止销售的食品6.1禁止销售的食品禁止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5)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鲤,、河鲸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鲸整鱼;(6)无实体门店的入网食品销售者不得销售制售类食品以及散装熟食;(7)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食品 销售 企业 食品安全 日管控 排查 调度 制度 包含 清单 表格 记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74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