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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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公开发行需要具备的条件在联香港交所主板上市主要受由联交所执行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监管。一、股本证券上市的基本条件1、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为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资产全部或大部份为现金或为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或集团(投资公司除外)一般不会视为适宜上市;2、发行人或其集团必须在相若的管理层管理下,具备一般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在该段期间,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3、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1亿港元,而为公众人士所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4、为确保上

2、市证券有一公开市场:任何类别的上市证券一般必须有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若发行人的预计市值超逾40亿港元,公众人士所持有的比率可降低至10%至25%之间;如为新类别的证券上市,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证券一般须有不少于三名的持有人,而持有人数目最少为100名;5.新申请人必须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证券符合香港结算公司定下的资格,在中央结算系统寄存、交收及结算。联交所一般将不会考虑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分拆上市的申请,将公司现有集团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业务在联交所或其它地方分拆作独立上市。二、香港创业板申请上市时须符合的主要要求1、基本上市资格公司须于下列其中一个地方注册成立:中国内地、香港、百慕达及开曼

3、群岛;公司必须有主营业务,即把不相关的业务捆在一起的公司不适合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24个月必须在基本相同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下运作;公司必须委任保荐人,以协助它的上市申请、审阅所有有关的文件及确保公司作出适当的披露。2、业务披露的要求:其上市前两年的活动业务纪录,及其上市后两个完整财政年度的业务目标,清楚说明公司在每项主要业务活动中的业务方向及目标。3、财务方面的要求:没有最低盈利要求;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作出盈利预测;申报会计师须提供公司上市前至少两年的财务报告。4、此外,还有公司管治的要求;首次招股的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主要持续责任资料披露的要求;须予公布的交易;交易系统及结算及交收系统交

4、易、结算及交收;经纪会员等。三、香港创业板的主要上市规定1、不设赢利要求由于了解到高增长企业可能在创业期间并不一定录得赢利纪录,故创业板上市规则并无规定新上市申请人一定要有过往赢利纪录才可在创业板上市。2、保荐人及其持续聘任期新上市申请人须聘任一名创业板保荐人为其呈交上市申请,聘任期须持续一段固定期间,涵盖至少在公司上市该年的财政年度余下的时间以及其后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指定期间)。3、可接受的司法管辖地区新申请人必须依据香港、中国、百慕达或开曼群岛的法例注册成立。4、经营历史新申请人须:(1)证明公司在紧接递交上市申请前具有至少24个月的活跃业务纪录。若符合下列情况,上述的要求可减至12个月

5、:(a)首次上市文件中的会计师报告显示过去12个月期内的营业额不少于5亿港元、会计师报告中所载对上财政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总资产不少于5亿港元或上市时市值最少达5亿港元;(b)上市时由公众持有的公司市值最少要达1亿5千万港元,由最少300名公众股东持有,其中持股量最高的5名及25名股东分别合共持有不超过由公众持有的股本证券的35%及50%;(C)股份的首次公开招股价不少于1港元;附注:如上市申请人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开采天然资源的公司,又或在联交所接受的特殊情况下,这项24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规定可在联交所的批准下获放宽。(2)一直积极发展一主营业务;(3)于活跃业务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

6、致相同;(4)如其附属公司负责经营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必须拥有该附属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及不少于50%的实际经济权益。(5)编制会计师报告,该报告须涵盖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若新申请人符合上述项目(1)中的(a)至,则该等会计师报告须涵盖的期间应为活跃业务纪录开始起计至少12个月。5、业务前景新申请人须列明其业务目标,并阐释于指定期间内拟如何达致该目标。6、最低公众持股量7、新申请人须符合下列要求:(1)对于市值不超过港币4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涉及金额须达港币30,000,000元;(2)对于市值超过港币4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以下较高者:由公众持有的证券的市值相等于10亿港元(在上市时决定)的百分比或20%;(3)新申请人必须于上市时有公众股东不少于100人。如新申请人能符合12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要求,新申请人必须于上市时有公众股东不少于300人。8公司治理新申请人须:(1)聘任才干胜任的人员负责下列职位: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监察主任及授权代表;(2)聘任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成立审核委员会。9、承销安排于首次公开发售股份时,无硬性包销规定。10、其它上市时的管理层股东及主要股东合共须占新申请人不少于35%的已发行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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